七、“以直报怨”,该是不该?
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报道:
罗瑞卿的儿子罗箭少将与一些抗战将领亲属们参观四川大邑县的“建川博物馆聚落抗战文物陈列——正面战场馆”。大家在这里纷纷留言悼念,大都是“铭记历史”、“莫忘国耻”之类。但罗箭的留言很特别:“历史和仇恨都是不能忘记的”,他还在句末加了三个“!”。随后,任弼时之女任远仿、萧克之子萧星华、左权之女左太北、宣侠父之女宣平也纷纷在这一留言下签名。后来的座谈会上,罗箭少将解释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写:
“有人讲中华民族应该宽宏大量,记住历史,但忘记仇恨。这话我不能同意。远东军事法庭判决的几个战犯,他们在中国制造了多大的灾难,带给中国人民多大的痛苦,可时至今日,他们还被供奉在靖国神社里,每年日本政府的官员还要去拜祭。还有南京大屠杀、慰安妇这些铁证如山的事实,日本右翼还不认帐、还要翻案!这是日本人在继续制造血性仇恨,而不是我们不忘仇恨啊!如果日本能像战后的德国一样,诚恳认罪,像施密特一样,跪在墓碑前向犹太民族道歉,那我们还能够勉强说宽容!现在,远不到那个时候。”
这种留言,这种态度,确乎有些出众。
国人对日本二战期间在中国的罪恶,始终不能忘记,抗日言论每每见于网络。大凡自命为公允之士者,则把这路人称为“愤青”,对于他们的言论总是要嘲讽抨击的——这是国际政治问题,太大了。说些小事。
网络传媒间或看到各类“冲突”的报道,最激烈的有农民工讨不来工钱,与工头刺刀见红,结果出了人命。也有为了一点儿摩擦而大打出手,致人伤残,甚而致人于死地的。记得看到过一件最惊心动魄的报道。2006年6月2日天津南开区,一时尚女子驾乘宝马刮蹭了路旁修车摊的一辆自行车,女子下车对修车人詈骂推搡,又叫来父母。其父暴打修车人,扬言非3千元不可。修车人爬起来回住处取钱,孰料竟取回利刃一柄,瞬间,时尚女子及其父母血溅当场,撒手人寰。一网友说:“现在的中国,遍地的戾气”。是啊,愚每看到这样的信息,总会想,这个社会是怎么了,人跟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仇恨,动辄以命相抵。另一方面又琢磨,人跟人一旦有了“过结”,到底该怎样处置呢?
记得孔子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论语•宪问》: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杨伯峻译文:有人对孔子道:“拿恩惠来回答怨恨,怎么样?”孔子道:“拿什么来酬答恩惠呢?拿公平正直来回答怨恨,拿恩惠来酬答恩惠。”
看来,孔子是不赞许“以德报怨”的,虽然《老子》里有这样的话。虽说基督精神是讲究打左脸给右脸的。
依照夫子之见,对于怨恨,要公平合理地来处置,既不能小肚鸡肠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睚眦必报,也不可大度宽容愿打愿挨吃亏上当既往不咎整个儿一个活该倒霉。“以直报怨”在孔儒的思想里面是很有特色的,意思是,对待怨恨这类事儿,该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怎么合理怎么办。
那么,日本人到现在不“谢罪”,很多很多日本人矢口否认南京大屠杀,否认慰安妇。对此当然应该以直报之,罗少将的态度是合理的。“愤青”们的愤怒在这一点上也是无可厚非的。至于国人普遍肯认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按照孔儒文化的价值观,当然也就是天经地义的了。这种文化特质讲求报恩,而非感恩,与西方的基督文明是大相径庭的。与报恩相应的还有“抱怨”,所谓“一报还一报”。也叫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民间歇后语亦有“木匠扛枷,自作自受”云。
我辈黎庶,生活艰难,琐细繁杂,难免会遇到“怨”,怎么办?依照夫子之教,愚有五招。
其一,降低对方的“罪恶度”:换位想想,对方就是这样的脾气、毛病,何必计较。小事一桩,可以忽略不计。
其二,可以拍案而起,做雷霆之怒;也可直言责备,或是婉言相讥;须视时、事、人而灵活用之,切不可反应过度。以“接受道歉”了结为最佳。
其三,如若对方确实是“胎里坏”,那就莫费口舌,断绝往来,杜绝再次发生。“不和魔鬼做交易”。
其四,如果不是小事,躲不开,咽不下,搪不过,那就诉诸“势力”,讨个说法。
其五,假如对方就是“势力”,那就没辙了,只有忍了——“在不得不的情况下,忍耐就是我们的义务”。所谓“人算不如天算”,相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有道是:“历史如明镜,苍天饶过谁”(陈知健少将给建川博物馆题字)。
愚这几招都是生活中磨砺出来的,都有事例可证。是耶非耶,径由读者评说。
——附:罗箭留言。
图片来源:http://www.daqi.com/bbs/05/285009480.html
2008-1-8
原发《知青小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