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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西津:改革胶着期的转型共识

  

  我们有一个调研,其中一个问题是:你有没有参与过集体行动,会不会去表达自己的需求、权利等?有意思的是,答案往往不是“有”或“没有”,而是对方会很警惕地说,我怎么会干那些事情,我可是良民,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人们表达和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中国曾被视为“刁民”。从“刁民”到“公民参与”,是理念的转换。

  NGO(非政府组织)也是一样的。在20年甚至10年前,在谈到NGO时,人们的自然反应是NGO是敌对的、反政府的,是危险的东西。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特别在汶川大地震后,人们对NGO的观念开始转化,意识到这是在向一个公民自治的、自我参与的公民社会的良好目标转变。

  中国的公民社会伴随着社会转型而生长。晚清以来的社会是波动性的发展。在晚清,是以立宪作为政治体制变革的切入点,结果革命替代了宪政改革;革命又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革命,有很强的延续性。19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中国出现了第一个公民社会的发展高潮,体现在思想的活跃,出版、结社的发达。现在的八个民主党派,甚至共产党自身,都是兴起于当时的民间结社。当时,中国整个政体转型,在理念上、制度上都有一定的准备。

  其后,随着新中国建立,转向“国家全面控制社会”。为什么从公民社会的活跃走向了社会控制?这与当时社会对秩序的需求紧密相关。20世纪中期,人们始终处于一种战争的、非秩序的混乱状态,当时对于秩序的需求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所有理念导向都转向如何建立一个有序的社会,寻求权威的建立和组织性的控制。在整体国家的建设理念之下,出现了“大跃进”、反右、“文革”这样的社会生活倒退状态。1978年改革开放后,对社会生活发展的需求又累积到了一个高潮,人们开始意识到,我们需要一定的自由空间,社会需要有一定的自主性。于是就开始了30年以市场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的改革。

  近30年,中国社会又经历了两次发展的高潮。一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市场经济发育、私权建立的过程中,思想领域也活跃起来。当时的代表性作品《河殇》,就非常充分地反映了人们的思维状况。比较《河殇》和《大国崛起》这两部作品,会明显感觉社会处在不同的思潮状态中。《河殇》是非常奔放、有着极强反思性和内省批判性的作品;而《大国崛起》是更多地借鉴他国的发展经验,带有很强的“中国崛起”理念,而反思性弱于《河殇》。二是1998年至今,公民社会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状态,有几个很重要的时间段。一是1998年,现行的对于民间组织的管理体制(特别是对于结社所实行的双重管理体制)、对结社的审批制就是当时设立的。二是21世纪之后,《行政许可法》、《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接连颁布,这些法规在思路上是保护私权、限制政府权力,这种理念在中国的确立是很了不起的;三是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这个条例意义重大,它规定了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在此之前,绝大多数基金会都是政府主办的。条例颁布后,慈善领域出现了强势群体参与慈善的现象,即大量的企业家、名人、政界人士等进入到公共慈善领域,比如李连杰的“壹基金”。慈善组织从弱势慈善向强势慈善转变,意味着志愿活动的扩大。

  由此可见,正是晚清以来,中国社会固有的稳态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更根本的是出现了对固有的国与民关系理念的挑战——人们逐渐意识到,是人民自治制度带来国家实力增强,而非国家赐福人民,人民才取得发展的权利。此后,科技、经济、文化、政治体制等均曾被作为变革的路径,但“公民自治”对“他治秩序”的政权合法性带来的挑战,至今没有解决。中国公民社会发展遇到的挑战,也源自自治秩序和他治秩序两种不同逻辑的张力。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今天要面对的不单纯是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包括了制度的转型。

  当前的转型处于什么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转型,从经济领域获得一定的自由空间起始,进而带动社会自由空间扩展,经历了政治改革的活跃期,到上世纪80年代末产生激荡,从而转向经济持续开放、政治保持稳定的发展模式。今天,一方面经济自由和经济发展已有了相当程度的累积,另一方面社会自由空间相对不足,现有制度改革的潜力已显疲软,而新的制度突破口又面临利益阻力、缺乏共识支持,改革进入胶着期。一个较为明显的表现就是有关方面越来越求助于旧的制度方式,如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控制等,以应对新的不断出现的如特权阶层问题、信仰和信任危机问题、社会冲突问题等。然而这些做法成效不彰,唯一出路在于积极寻求新的制度改革路径。

  寻求改革路径,需要促进两个层次的共识:一、转型共识,即目前中国需要面对的不是简单的经济增长、社会福利,而是制度转型;二、转型方向共识。在渐进性的变革中,促进社会自治能力、限制政府权力、建立完善法治是最为根本的。背离这些原则,即使取得某种短期的民意效应或解决某些眼前问题,从制度层面看,依然是会危害转型方向、累积社会病态的。

  那么,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现状如何?第一,改革开放以来公民社会的发展持续时间长,发育面广,具有自我累积性,已经开始形成一定的内生力。进入21世纪后NGO类型愈渐多样化,公民参与和媒体构成的公共空间扩展。至2009年底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NGO有42.5万个,社会上NGO总数数百万。目前,尽管公民社会社会力仍比较微弱,但其体现的“自生自发秩序”的内生逻辑已逐步显现出来,并呈现较好的发展潜力。第二、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此消彼长,公民社会发展的制度开放程度滞后于社会发展需求。

  由此,可作出一个判断,即中国公民社会现在处于萌芽向蓬勃发展突进的前期,自下而上的社会秩序生长趋势正在全面呈现,对制度平稳转型构成基础支持;同时,由于制度开放性不足和政府选择性影响,社会自下而上的演进受到一定限制,公民社会的发育没有充分体现社会需求和社会自治能力。

  公民社会在中国的发展已经显露出它在衔接社会需求、社会资源、社会治理,促进理性转型方面的作用。但在社会矛盾增多,特别是经济危机、社会冲突等因素出现的情况下,应该特别注意防止行政控制性秩序的重新强化,比如在增加社会福利时,削弱了中产阶层;在提高社会服务时,忽视了公民权利;以及当前讨论的“国进民退” 、央企垄断、民营资本自由空间压缩、法治倒退等现象,都是值得警惕的。

  另一方面,教育对公民社会的发展扮演着重要角色。独立思想、独立学术、以人的自身发展为目的的教育理念,才能够培养具有理性和公民意识的公民。目前中国公民意识的欠缺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对政府的依赖性,面对贫富分化天然地信“公”不信“私”,甚至对通过进一步国有化以达致公平分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等。

  如果我们认识到,最终转型方向是走向如今的被治理者成为今后的治理者的社会,那么应该明晰,改革措施必须取向增进社会的自主自治能力,而不是暂时的经济和社会效果。比如,“有问题找政府”的“为民”模式被政府和民众广泛接纳,其实它是个人责任和权力的放弃,与有限政府相背离,长远看会增加社会的非理性因素。

  个人理性和公民意识的养成、公民社会的发展是自治社会的基础。也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依靠增加国家责任以维持稳定,政府却没有能力负起全部责任,从而导致社会不稳定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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