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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洪:计划生育:最违民意的公共政策

  

   编者按:计划生育政策在实行多年之后,终于有所松动。目前正在逐步放开计划生育从而实行所谓“单独二孩”政策。至此,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功过是非的讨论也成了学术界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是张英洪老师五年前,即2009年时的评析文章,在此作为头条文章,以飨读者,仅供学术交流。

  

   从小时候起,我就经常看到村民好好的房子被一群基层干部强行扒掉了,原因是他们生孩子违背了“计划生育”;我还看到村民四处借钱交罚款,原因是他们“超生”了。后来,我还知道一些村民被关进“学习班”,要么交完罚款,要么将外逃的生育当事人找回来,要么将超生孕妇拖到计生办进行“人流、引产”,否则你这个家庭就别想安宁。我看到,为了生孩子,有的被搞得家破人亡,有的被弄得妻离子散,有的被折腾得一贫如洗……

   这些都根源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30年来,计划生育被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具有“一票否决”的绝对权威,计划生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切工作几乎都在围着计划生育打转转。我最近在办理孩子从一个城市转入另一个城市的入户手续中,体验到了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公安局等部门审核相关手续之细致与严格,这种细致和严格都是围绕计划生育这一轴心展开的。计划生育已经成为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核心要务,每一个中国人都生活在国家编织的“计划生育巨网”之中。

   为什么要搞计划生育?大家似乎都认准了一个简单的道理:“中国人太多了!”经过几十年大规模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了浓厚的计生文化和计生思维。在铺天盖地的计生宣传教育环境中生活的笔者,与绝大多数人一样也想当然地以为中国人确是“太多了”,搞计划生育“很有必要”,只是其强制性手段令人担忧。

   最近读了易富贤著的《大国空巢》,使我顿有醍醐灌顶之感。易富贤对中国计划生育反思之深刻,达到了无人能企及的高度。《大国空巢》对国人已经形成并习以为然的流行观点进行了令人信服的清理和辨析,大大澄清了长期禁锢人们头脑的许多错误的“计生观念”。

   笔者对计划生育缺乏专业性的研究,但覆盖全社会、深入到各个角落的计划生育政策,足以使每个人感同身受。读毕易富贤的《大国空巢》,我大致可以判定,已推行三十年之久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改革以来最违背民意的公共政策。

   计划生育是计划经济思维的最大延续。经过三十年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计划经济体制被抛弃,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在经济领域,计划经济思维、计划经济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基本上被破除,这是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但是,在经济领域逐渐丧失合法性的传统计划经济思维,却在人口生育领域得到了全面的寄生和繁殖,计划生育政策是传统计划经济旧思维在人口生育领域的最大延续和完整展现。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进程中,政府各级“计划委员会”均已更名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五年计划”也更名为“五年规划”,而只有“计划生育委员会”毅然保留“计划”的招牌名称,这是计划经济旧思维在人口与生育领域占据地盘的重要标志,是计划经济旧思维难以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时代见证。而以国家强力为后盾推行的“计划”实验,必然走向一条哈耶克指出的“通往奴役之路”。

   计划生育是全能主义政治的典型产物。全能主义的基本特征是政治权力可以侵入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个人生活的诸多方面,在原则上它不受法律、思想、道德、宗教和传统习俗的限制。学界一般认为改革以来中国政治从全能主义转变为后全能主义。这在总体上或许是正确的,但计划生育却是特别的例外。计划生育是国家权力侵入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隐秘领域最全面、最深入、最彻底的体现。上个世纪90年代,笔者曾随同湘西某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到农村进行定期计划生育突击检查,这位计生委主任在座谈会上明确要求基层计生干部要动态掌握村里每位妇女月经的具体日期,以杜绝孕龄妇女计划外怀孕。在农村,外出打工的未婚女子,也要定期返回原籍接受乡镇计生办的“孕检”。这种对个人最隐秘私生活的控制,只有全能主义才有兴趣、有能力做到。如果说改革开放使中国总体上从全能主义转变为后全能主义,那么,计划生育则为全能主义在人口和生育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宽广的乐园。

   计划生育是“为民作主”观念的极端形式。中国的精英们向有“为民作主”的志向和抱负。如果这种志向和抱负仅仅是存在于个人内心深处的信念,则可能会成为其发愤图强的内在动力。但如果这种信念一旦借助于国家权力付诸实践时,灾难就会发生了。作者指出,计划生育是“专家误国的典型”,是“民族自杀政策”。计划生育这一牵涉到亿万群众日常生活的重大公共政策,没有全民参与,没有民意调查,没有公共讨论,没有后果评估,只经一批精英借助于“科学”的光环,设计出中国人口的“乌托邦”目标后,就将“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上升为“基本国策”强力推行。计划生育也是科学主义崇拜的实践标本。那些自以为是的精英们,在科学主义的旗帜下宣扬和推行“民族自杀式”的计划生育时,不会想到正是他们的“为民作主”将整个民族推向深渊。“为民作主”的精英们当然也不会理解荷尔德林的话,即“总是使一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的东西,恰恰是人们试图将其变成天堂。”计划生育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攸关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应当得到全民的广泛参与和充分讨论。中国古人云:“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而计划生育却反而其道而行之,民之生育所好则“恶之”,民之生育所恶则“好之”, 致使计划生育成为最缺乏民意基础而任由行政力量强制推行的公共政策。

   计划生育是漠视人权的重灾区。强制计划生育的鼓吹者和推行者,不会想到也不会在意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这就使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成为漠视人权的重灾区。易富贤曾深刻指出,跟强盗说人权是没有用的。考虑到我们并非只跟强盗论理,故指出生育权是基本人权仍然十分必要。1968年联合国人权会议通过的《德黑兰宣言》规定:“父母享有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及其出生间隔的基本人权。”1974年《世界人口行动计划》规定所有夫妇和个人都享有自由负责地决定其子女数量和间隔以及为此目的而获得信息、教育与方法的基本权利。1994年《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进一步肯定了作为基本人权的生育权的价值。在计划生育具体工作中,严格的计划生育指标控制政策和“一票否决”制的政绩导向,使县乡两级政权普遍存在运用暴力手段来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现象。“刮宫、引产”成为乡镇政权自我概括的主要工作。强制堕胎、选择性流产、溺杀女婴等是导致男女性别失调的一个直接原因,是生命权面临威胁的重要因素。计划生育的强制性,在现实生活中形成了独特的“计生暴力”。“只要目的是正当的,就可以不择手段。”这是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工作所体现的现实逻辑。笔者曾将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暴力行为视为“基层暴政”的四个主要表现之一。曹锦清认为:“计划生育,其实是国家发动的一场针对农民生育行为的‘战争’。”为落实农村计划生育任务,“乡村干部使用各种他们认为行之有效的手段:从罚款到体罚;从牵牛羊搬家具到破门、毁屋;从直系亲属连保到邻里连保。”于建嵘在湘南调查时发现:“农民控告最多的就是基层政府在征收税费和实行计划生育时使用暴力,其中又以计划生育问题更为严重。由于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对基层党政往往实行‘一票否决’和‘政治承包’。因此,一些基层党政就采取诸如重罚、抄家、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手术、近亲连坐等‘非常手段’来对待和处理那些超生的村民。”滕彪在山东临沂进行农村计划生育调查中发现,当地计生口号充满了赤裸裸的、血淋淋的暴力:“打出来、堕出来、流出来,就是不能生出来”、“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喝药不抢瓶,上吊就给绳”、“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费县探沂镇镇长在该县电视台公然提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计生口号。“计生暴力”的公然盛行,在不少农村制造了众多的恐惧、肉刑乃至死亡。

   笔者曾提出:“随着时代的发展,既要实现国家人口控制目标,又能保障公民基本人权,这应成为中国计划生育新的战略抉择。”就是说,即使计划生育目标“高尚”,也要避免“不择手段”。而读了《大国空巢》后发现,“控制人口”这个目标是否“高尚”,都是大可怀疑的。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斯科特在以底层的视角研究农民问题的同时,也以国家的视角研究人类的乌托邦计划项目为何失败的根源。斯科特指出,20世纪国家造成的许多大灾难都是统治者进行其社会巨大乌托邦计划的结果。乌托邦抱负本身并不可怕,但当乌托邦幻想为统治精英所掌握,而这些精英不承诺民主或公民权利,并为了达到目标毫无节制地使用国家权力的时候,乌托邦的幻想就会走向错误。当接受乌托邦试验的社会没有任何抵制能力时,乌托邦的幻想就会走向致命的错误。20世纪后半叶以来,中国的土地上进行了“大跃进”等多场乌托邦式的社会试验,整个民族和国家都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计划生育是改革以来中国推行的范围最为广泛、时间最为持久的“人口乌托邦”计划,其灾难性的后果长期以来并未为国人所认识。易富贤先生以其大智慧写出了《大国空巢》,为这个深陷于计划生育危险之中而不自知的国家敲响了警钟。

   那些狂热的鼓吹“丁克家庭”的所谓专家学者,让他们自己“断子绝孙”好了——这是他们的自由选择权利,但决不能让全民族为他们的偏执狂付出代价。中华民族的生生不息,正是基于源远流长的重视后代繁衍的中华生育文化。也许很多年以后,蓦然回首的人们会惊奇地发现,那些被计划生育部门围追堵截、被迫外逃的“超生户”,才是延续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大功臣。

   200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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