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诸媒体的乌坎村民维权事件处理结果,可谓树立了一个利益均衡兼顾的先例。村民欣喜庆贺,广东省委受到舆论好评——国内赢得网民认可,得到《人民日报》的肯定,国外主流媒体如[路透社]则称:“中国政府一直强调地方政府要探索社会综合管理的新路子,广东这一次的做法,也许可以被称为‘新路子’的典范。”,可谓皆大欢喜。官民双赢,正义也赢了,失利的只有被“双规”的村官。舆论认为此案将“载入史册”。
此案之所以能有这样一个好结果,离不开两点:民众的理性维权,官方的理性回应。
首先,民众没有提出任何反政府反社会的诉求,没有破坏性的主张和破坏性的行为,所有诉求与行动全都在现行法律框架之内,目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广东政府当前努力解决民生和分配公正的目的不谋而合,这就为事件最终得到合理解决提供了一个理性的基础。法律只制裁罪恶和非法,既然村民的要求全部合法,也就没有了实施制裁的前提。
其次,即使如此,这次广东省政府的决策仍然堪称具有魄力和远见卓识,是一次维稳工作的创新。此前,全国类似事件几乎无一不以“反政府”、“境外势力煽动的敌我矛盾”定性,以镇压收场。广东省没有沿袭僵化的“维稳”模式,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以罕见的越权处理方式直接宣布,乌坎事件只是一起村内官民的“利益纷争”,而村民们的抵抗行动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动,允许国际媒体进入村里。与此同时,还将被村民举报涉嫌贪污的该村村长、村书记实行“双规”。应当说,这是一个实事求是的决定!在民众维权通常被扣上“暴乱”帽子的背景之下,这也是个了不起的决定!给全国处理类似事件树立了一个成功的典范!
这些年来,随着各地积极开放开发,随着某些地方政府越来越依赖于土地财政,强买强卖土地所引发的民商冲突、官民冲突等问题日益突显,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大隐患。在这样的事件中,绝大多数情况下村民是被动的,是被剥夺的对象,丧失土地的村民起来维权本在情理之中。但是,本当成为农民维权后盾的政府,许多时候却充当农民利益的剥夺者和权利压制者的角色,令失地农民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伸。虽然表面上看,一起又一起抗议事件都被强力压制下去了,甚至连消息都被捂住盖住了,但由于土地等利益博弈显失均衡,无权无势者沦为失意者后,心中积怨在强力维持的稳定局面的底层不断发酵,而与此同时,得到强力荫庇的获利者益发骄横,导致社会在深层分裂,民众不仅仇富,而且仇官。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舒解,长期任随发展下去,表面上的平衡就随时可能在某一点被打破,被压抑的底层积怨将以极其剧烈的方式释放出来,就很难收拾了。
强力维稳的模式主要借助于非理性的压制解决问题,是不可持续的,只会造成问题得到解决的表面现象,而不能实现冲突得到根本解决之实,只会积累矛盾。在某些地方和事件上,强力维稳的方式还会“被充当”贪官污吏的保护伞,在土地交易中寻租的某些官员借口维护稳定,武力压制民众合法诉求,间接绑架了国家公权,使公器沦为私欲的工具,从而在更大程度和更深层面上造成官民对立。
广东省处理乌坎事件的先例意义在于,村民的合法诉求得到满足后,此前导致官民冲突的那个G点被从根本上拔除了,不复存在了,抗议立即消失于无形,地方秩序立即得到恢复,积怨也在同一时刻烟消云散,民众对政府的态度由敌视一变而为信任友好,并且不是宣传出来的友好,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友好,曾现出现裂痕的官民关系从深层次上得到修复。所以,说此案为以理性的方式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提供了一个成功案例,开了全国先河,是一点也不夸张的。
此案之后的问题是,要把广东省在乌坎事件中官民合作共同化解矛盾的成果加以巩固,不能让它成为一个孤例。
要达到这种效果,一方面,各地政府需要从根本上转变维稳观念,表面强行压制出来的稳,捂着盖着的稳,不是真正的稳,只有与民众切身利益相符合的稳,保障和维护民众切身利益的稳,民众自发认同的稳,见得阳光的稳,才是真实的稳,才是坚实的稳,才是可持续的稳。这种稳定并非虚构,而是只要尊重民众的合法诉求就完全可以实现的。
另一方面,各地那些曾经和企图靠盘剥、压制弱势无权者获利的人们必须赶紧缩手。社会正义不可能长期怂恿和保护肮脏交易。国家公权力也许会在某些地方和某些时候遭到滥用,但不可能永远沦为少数人谋利非法利益的工具,黑幕交易所得不应该终身享有,即使挂上“整体利益”、“大局利益”等招牌行骗于一时,却不可能得意于一世,只有顺应和维护民众利益,只有实现与民众共赢的开发,其成果才能经得起时间检验。
第三方面,民众在维护权利过程中,必须保持团结,在法律框架内理性行事,以建设性的态度和方式,避免非理性的破坏性方式。在自身站稳脚跟的基础上,善于利用媒体,让合理的主张得以在阳光下被诉诸公论,这样不仅引起舆论关注,而且也是在争取体制内良性力量的支持,把目标确立在多方合作,谋求共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