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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光:“平坟运动”与祖坟地死灰复燃

  

  在我的记忆里,中国是个很善于搞运动的国度。回首那些不堪的历史,让人顿生感触。如今,人们对于那场“大破一切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所谓“破四旧”运动早已感到厌烦。但是,现在回过头来看,1964年全国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平坟运动”,霎时将整个九州大地上延续了几千年的墓地一扫而光,此后十数年未见一个坟头崛起。“文革”期间,又号召红卫兵“弄得天翻地覆、轰轰烈烈、大风大浪、大搅大闹”,荒岗野蒿地里的祖坟也被连根拔起。于是,千百年来积淀在传统农民头脑里“入土为安,厚殓重葬”的旧观念、旧风俗荡然无存。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农业学大寨”运动,把平坟扩耕与平整土地结合起来进行,有效地制止了土坟重新抬头。过去,这些强有力的行政命令,曾对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新风尚,确实起到了深远的积极意义。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的25年,国家权力对亿万农民的行政约束力日渐减弱,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滞后。一些地方的农民不信科学却相信迷信;不愿花钱学技术、学文化,却愿意花钱敬“土地”、供“菩萨”;有的不愿意花钱供奉老人,却愿意花钱搞“厚葬”。当前殡葬改革面临的形势十分严重:小范围、暗地里的土葬现象时有发生,骨灰装棺埋葬现象屡禁不止,早已平掉的祖坟又逐渐被恢复翻新,立碑的数量越来越多、档次越来越高、占地越来越大。丧葬费用逐年攀升,土葬用地不断扩大,“死人与活人挣钱、挣地”的现象愈演愈烈。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虽三令五申要求减轻农民负担,但由于农民自身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又迫于社会压力,不顾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盲目攀比,大操大办丧事,以此招徕“孝敬”老人的名声,却陷入贫困的泥潭。新时期在广大农村出现这种丧事大办的怪现象,实在让人费解。

  据了解,近年来,农村祖坟地死灰复燃、香火不断,还有其他方面的诱因。一是,少数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带头搞土葬,起到了“助燃”作用。我询问过本村的几户农民,他们都说:“村干部带头搞土葬,还不愿意交罚款,也没有见‘上边’咋的!平头老百姓怕啥?!”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办事不公,以罚代法,放松了殡葬改革政策落实的严肃性。据村民介绍说,市、乡两级负责殡葬改革的执法队进村巡逻执法时,若发现哪个村子里新添一座土坟,他们可高兴啦!一开口,让坟主拿出5000~6000元罚金,只要交完罚款,就没事了。有的农户遇上执法队,通过找“后门”,花费2000~3000元也能了事。实际上,“上边”的事往往委托村民委员会代办,罚重罚轻,全凭村干部“一张嘴”说了算。三是,殡葬社会化服务跟不上,火化收费标准不经济、不透明。据本村几位年轻人讲:“邓州市只有民政局一个火葬厂。咱村离县城40多里路(指华里——笔者注),又隔着三道河,别说拉着死人尸体去县城火化十分麻烦,就是空人骑自行车去一趟县城也很累人。况且,折腾来、折腾去,有时火葬的花费比土葬还高哩!”

  由此看来,21世纪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农村要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确保干净、彻底地平掉密密麻麻的坟头,实现“平坟扩耕、火化明存、丧事简办”的目标,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制度化、法治化、社会化、文明化。这不仅需要向沿袭几千年的丧葬旧风俗挑战,而且还涉及到新时期农村社会的方方面面,牵扯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殡葬改革工作既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又是改变农村社会风气,提高农民道德水准的一项长期任务。单靠发起一次运动或者依靠某一个部门是搞不好的,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抓殡葬改革,全民集体参与的强大合力,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地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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