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世袭”是对起点平等和规则平等原则的严重背离。其泛滥的恶果,是直接制造政治腐败、社会结构断层和社会阶层对立,从而带来社会稳定和秩序的严重危机
当代中国社会不平等现象的严重性已有目共睹。笔者对其根源的探究由来已久,得出的结论却让人震惊:社会的不平等主要是“隐形世袭”所造成。但笔者迟迟没有将这个结论付之笔端,怕自己的观察和思考过于片面----世袭是专制和等级社会的产物,怎么会出现在社会主义中国呢?但是,近日官方媒体的报道却有力地印证了这个结论。
据2004年7月3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报告《当代中国社会流动》指出,从1949年到2001年,父亲的干部身份都是影响子女获得干部地位的最主要因素。父亲具有权力资本的那些人比一般人更易于成为干部。在控制了父亲受教育程度这个自变量的情况下,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1倍。
在传统的专制和等级社会,帝位、爵位等世代相传具有合法性,称作世袭制。目前存在着的权力(或利益)的获得途径与世袭制有“异曲同工之妙”。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既然国家根本大法规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世袭在当今中国就没有合法性。但因制度性缺陷的存在,“世袭暗流”仍然涌动。不能冠冕堂皇地拿到桌面上来,便以“潜规则”方式存在着,大家心照不宣而已,笔者把这种现象称之为“隐形世袭”。
不能名正言顺,便“曲线救国”。不能直接把官位传给后辈,并不防碍父辈对后辈的“培养”和“扶持”。目前,一些在实权部门担任要职的,一般将子女安排在其权力所管辖的系统内。在宣传部的,子女则在或下属宣传部,或广电局,或报社,或电视台,或电台;在政法委的,子女则在或下级政法委,或法院,或检察院,或公安局;在政府部门的,子女则在或下级政府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在组织部的,子女选择的范围则可能更宽……也有一些城府深的人怕留下把柄,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没有将子女直接安排在本系统内,而是与在其他权力部门任职的人进行交换,将他人子女安排在本系统内,从而得以将自己的子女插在其他权力系统内。
当然,这种权力上的荫庇,不仅仅发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报告《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上指出的父母与子女之间,还发生在兄弟之间、姐妹之间、兄妹之间、姐弟之间、同学之间以及其他亲友之间。因此,因裙带关系获得权力的人数的比例,要远远高于报告上披露的比例。一人飞升,仙及鸡犬。只要哪个先获得权力,便充分利用手中权力及影响力荫庇亲近之人,以帮助他们获得权力。即使因为各种原因没能进入权力圈的子弟,一般也会进入垄断或高收入行业,如电力、石油、电信等,从而得以衣食无忧。
这种“隐形世袭”现象在有些地方尤其显得触目惊心。据《新华每日电讯》2003年11月8日报道,湖北省涉田县广播电视局从1995年到2001年,全局人员由50余人猛增到240多人,其中绝大多数是本单位领导、部门领导和上级领导的亲属。如局长吴某的儿子,原副局长任某的妻子、女儿、儿媳,原副局长宋某的女儿,有线电视台台长王某的妻子,保卫科长马某的妻子。这些人只有初高中文化,有的只有小学文化。
社会上流传的两首民谣生动地展现了“隐形世袭”现象,一首是:“书记喊精简,儿女往内安;局长喊精简,外甥上了编;主任喊精简,妻妹往内转;秘书喊精简,哥们往里钻。饭锅大又大,加碗再加碗;一年复一年,超员又翻番;脂肪未曾减,更把肥膘添;
精简又动员,大伙笑破天!”另一首是:“父子室,夫妇科,外甥打水舅舅喝。孙子开车爷爷坐,亲家办公桌对桌。有利一条裙带裹,有油流满一口锅。”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的涵义具体体现在机会对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包括起点平等和规则平等。 “隐形世袭”是对这两个平等原则的严重背离。
首先表现在起点不平等上。就像登山比赛一样,有的从山脚出发,有的则直接从山腰往上爬。那些权势人家的子弟,在成长过程中能够上好的学校,受到良好的教育,毕业后能够找一个好工作,甚至直接进入权力系统,为今后的发展早早打好基础。而那些普通家庭的子弟,没人提供这些优越的条件,不得不从最苦最累的活干起。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报告《当代中国社会流动》指出的,干部子女首次就业时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1.75倍。特别是在1949年至1956年这个时段,如果“14岁时父亲的身份”是“干部”,那么,自己的第一次就业就成为干部的概率非常大,为“14岁时父亲身份”不是干部的那些人的2.65倍。
这个报告也表明,各阶层子女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机会不同,父亲职业是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主的人,最可能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这些人的子女100个人中约有7个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而工人家庭出身的人,100人中有1人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农民家庭出身的人,100人中不到1人进入这一阶层。在发展过程中,权势人家子弟在父辈的安排下在实权部门的关键职位上不停挪动,以便建立势力网,为以后占据要位打下权力根基。而绝大多数普通家庭的子弟付出十分努力才能得到社会的一分承认,有的甚至为了生存不得不低声下气,更莫侈谈进入权力圈。
笔者有一出身农村的同学,大学毕业后分配到离家很远的中学教书,那里工资待遇很低,常常入不敷出,一直郁郁不得志。他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日夜苦读,终于考上了法律硕士研究生。但他很快又犯愁了。他算了一笔细帐,如果读书,现在的工作肯定是没了,研究生毕业后又得重新找工作,现在失业人很多,两年后的情形也不会好多少,家里无权无势无关系,那时找工作倒成了大问题。而且读研究生共需费用4万多元,都得找亲友挪借。他就此事征求笔者的意见。笔者安慰他说,万一找不到工作,可以考律师当自由职业者。他说他曾有这打算,也就此事征求律师的意见,但这律师说,在中国当律师是一种悲哀,没靠山没关系不要当律师。笔者接触过不少律师,知道其中一些内幕,听了他的话,我无言以对。这个同学的命运,使我想起了另一个同学,他读高中时成绩很差,复读了三次才进了一个成人大学,毕业后顺利地进了政府机关,如今也俨然是个副局长。每次聚会同学都口上夸他有前途,他也自我感觉良好。但同学们都心知肚明他“有前途”的原因----他有一个在区政府当领导的老兄。
“隐形世袭”泛滥的恶果,就是直接制造政治腐败、社会结构断层和社会阶层对立,从而带来社会稳定和秩序的严重危机。在靠“隐形世袭”这种途径获得权力的人眼中,他们手中的权力并不是人民给的,而是父辈或其他有权人所赐。于是,当他们掌握权力后,并不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是把权力当作荫庇自己或给予他权力者的子弟、谋取家族或小集团利益的工具,而且做起来心安理得。他们的后辈掌握权力后也如法炮制,从而形成家族政治或朋党政治的恶性循环。
而那些有知识、有能力的普通家庭子弟,如果因没有背景被排斥在体制之外,可能会滋生怨恨甚至仇恨心理,从而采取极端的报复行为,走上暴力犯罪道路。据《民主与法制》2004年2月号(下)报道,大学生崔殿军毕业后招聘到黑龙江省某市环保局工作。按规定,试用期合格即可转为正式职工。出身贫困家庭的崔殿军,为了给大家留下好印象以便转正,工作上积极努力,同事们有求必应。他还无偿为局长的女儿辅导功课。然而,他的努力最终还是付之东流。单位上仅有的两个转正指标给了两个领导的亲戚。崔殿军将全部怨气发泄在局长身上,淋汽油火烧局长后服毒自杀,造成两人陨命的惨剧。
不仅如此。随着被排斥在体制外的人越来越多,在体制外就会形成一个既无政治地位也无经济地位但有能力、有知识的特殊人群---民间精英群体。求生存求发展是人的天性,通过体制内的途径不能如愿,就会产生强烈的价值失落感,很可能会寻求体制外的极端方式。当这些民间精英达成某种共识时,就会对现存社会秩序提出严峻挑战。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认为,作为公平的正义,应符合两个正义原则:一是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
要避免社会秩序危机的发生,关键在于改革产生目前这种权力(或利益)获取途径的“潜规则”的制度,拆掉孕育“隐形世袭”的温床,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职务不是形式上而是真正地向所有人开放,让每个公民都有公平竞争、实现自身价值的宽阔舞台。
(200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