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文《徐友渔:自由还是主义?》引来徐友渔先生的回应。我将继续延伸一些问题。而徐先生对我的一些观点的误解,我将努力加以澄清。
理性的态度有时是讨论或对话能够获得意义的严厉前提,徐先生的理性让人钦佩。在“反批评”拙文基础上所提出的一些问题也恰恰是我认为必须有所阐述并且接受批判和置疑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无法回避。而不超越于自身所认同和信奉的主义之上的争论只能导致“共识”和“底线”的摧毁,使所谓的思想争鸣仅仅是一场用学术与非学术语言玩的智力游戏而无法切入严峻的现实背后必然导出的可以为许多持不同观点与立场的人进行“公共选择”的基本路径。因此这样的对话无论如何是一种幸运。
这样的问题在我看来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自由主义如何应付自身发展带来的“异化”?自由主义能不能意识形态化,在一个没有自由土壤的社会里,它的意识形态化会不会与极权主义政治统治的意识形态基础获得一种逻辑上的同构性?自由主义以何种形象面对民族利益?二是政治民主化的逻辑建立在哪种共识之上?三是经过几年的争论,中国思想界的日益分裂在当前会不会出现这样的一个场景,即一些被认为或可能被认为是分属于“新左派”和“自由主义”的人开始松动、渗透和合流,以致新的一些立场因其思想资源的复杂而要求重新界定?
这些问题背后又可以牵扯到其他一些问题。当前中国思想界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由于思想资源的不同,由于在政治、文化、经济上的不同立场,不仅彼此之间可以相互对立和相互接近,在现实的刺激下,就是同一“派别”之间也常常出现许多甚至是不可能挽回的分歧。在这样的时候,大而化之地用一些整全性的判断和仅仅在代号的功能上才有意义的术语来分析已经丧失了它的解释力和规范力。在此基础上的“自由主义如何如何”或“新左派如何如何”都是武断的。因此厘清一些问题的语境可以为不同的主张谋得他们存在所应有的公平地位,并且形成一股对抗专制和谋求政治民主化程序启动的合力。正如徐先生在反驳我的文章《为什么是自由主义,什么样的自由主义?----与石勇先生对话》的结尾所说的“如果目前自由主义--新左派的僵硬划界能有所松动、改变,那一定体现了中国知识界的长进。观点的分歧和对立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对专制和非正义的抗争;重要的是观点一定要是头脑思索、心灵感受的产物,而不是由屁股决定。”
一、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化的危险
我注意到,徐友渔先生对于无论是别人加冕还是自己靠对自由主义理论的掌握、发挥与自由精神的具备而通过“资格论证”戴上的“自由主义者”桂冠是安之若素的。从徐先生文章中透露出来的责任感与对自由精神的准确理解应该说当之无愧。但并不是谁都可以这样未经过自我的“资格论证”就称自己是“自由主义者”。问题也恰恰在于,正是许多投机分子和不具自由精神、自由理念的人自称的“自由主义者”,他们在自由主义名义下的一系列言行----正如许多假马克思主义者在马克思主义名义下的作恶一样----使真正的自由主义者甚至自由主义的声誉遭受了不公平的损害。
自由主义者并不都是右派,而右派也不都是自由主义者。但在中国,由于专制政体背后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之对立的自由主义者却似乎都是右派。这的确耐人寻味。而由于几十年来极权统治的恶果,更由于“文革”将罪恶发挥到极端,新左派这个无中生有的历史包袱使他们实际上丧失了一定程度的“价值依据”,如果不是对公平、公正的强调,我甚至很难想像在政治哲学领域他们能有什么吸引力。而由于自由主义理论在中国从未在政治上加以实践,加上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与“代表”了自由民主的美国的强大政治、军事和经济力量的存在,自由主义的优势是极为明显的。而且,由于经济自由主义已渗入官方的意识形态体系,政治自由主义已获得了它的“经济基础”的逻辑支撑。徐先生批评我说高估了官方的执政能力和应变能力,实际上我并不是希望与虎谋皮,而是暗示“渐进自由主义”在目前来说已经属于一种被默认的“政治正确”的话语,至少在媒体上它已大受欢迎。在当前经济自由主义主导下的“经济发展”已经成为统治的合法性的重要支持依据的情况下,“马克思主义”几近成为一块即将扔掉的烂布,目前仍然形式地被提及仅仅是一种历史的惯性罢了。
种种迹像已经表明:在中国的各种主义,各种社会思潮中,没有哪一种比自由主义更有前途。通过反专制的姿态与对自由的垄断,无形中造成了这样一个幻觉,自称是“自由主义者”更能获得道德优势,甚至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方向和能够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的真理。这种“真理在握”的无意识常常导致某些自由主义者的自我批判精神的沦丧,以致在很多时候,“自由主义”是容不得批评的,一批评就是“反对自由主义”,甚至是反对自由民主本身。在这样的时候,批评者不被称为专制的奴才已属万幸。有许多人甚至认为,只要持有“自由主义立场”,那么在这种名义下的言行不仅凭空就具有了一种正义性,而且其诸多已被逻辑所证明的“不义”都是可以原谅的。这种“自由主义的言说”越来越像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言说。它无视这样的两个逻辑断裂,即缺乏自由精神土壤的中国社会中“主义者”与“主义”的内在精神的非同构性,以及知识与价值的这两个不同领域的不可越位。意识形态化将使它与“马克思主义”一样变成一种强行作出价值判断而自身的内在价值却已被消解的工具,从而无法逃避一种“合法性的危机”。
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在中国,意识形态化只能通往奴役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讲,“主义”不仅要求自洽,而且往往追求一种 (话语)权力。表面看来,任何一种“主义”首先只能代表原创者或信奉这种“主义”的某个团体的观点。而任何观点显然并非天然地契合了某种真理而仅仅是对世界的一种解释和规划,这种解释和规划也许很荒谬,也许更接近于世界的真相,但不管怎样,它都无法付诸以一个客观公正的裁决而认为自己代表了真理。事实上,即使它所发现的是真理,也不能证明它本身就是真理。和任何其它观点一样,它只能从是否符合人性诉求、是否符合经验事实等角度上去评判其它观点,或仅仅能从自己与世界的联系上去确立自己存在的意义,而不能强行将自身当成真理迫使其它观点、迫使人对自己俯首称臣。但事实却是,任何一种“主义”都隐含了影响人、改变人的精神结构的指令。通过一系列复杂的对世界的重新编码,借助于对世界的解释、规范以及对人的精神的整合,它非常容易将其语码所代表的内涵转化为人的存在属性,并作为存在于人思维结构中的世界而取代现实的世界,重新设计人的情感反应模式、对待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道德的基本态度,以达到对一个对立世界的颠覆。仅仅如此,它就有将自身当成标准而贬低其他不同观点的危险。而如果“主义者”再将它熟练地运用一种“主义”的言说中,或强行对其他与之不同的观点作出价值判断,一种专制的逻辑就已悄悄萌发,一旦与权力结合,马上会构成奴役。
而不具自由精神的人对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化言说,或将它当成一个工具四处出击只能使自由主义的形象受损。在中国,任何主义的形象一旦受损将难以挽回。在一个没有自由精神的土壤里,“自由主义”首先是以纯粹知识或形象的面目出现的。而这样的一个逻辑断裂是:由于“主义者”的素质,“主义”无法和“主义者”获得一种精神上的同构性,更无法进入“主义者”的价值本体。“主义者”的认知图式,他的“理解的前结构”也不一定能切入主义运演的逻辑。而由于任何一个“主义者”在“解读”“主义”时已经以其原有的知识结构、文化心理、思维方式对“主义”的语符进行了“编译”,隐藏在语符中的价值信息就有可能失真。当这种失真不断地被放大时,“主义”将面目全非。比知识结构更能扭曲“主义”的是文化心理和思维方式。它们就像是一套编码的思维的程序,先以文化心理删除掉“主义”曾经的文化指令,后以思维方式将“主义”模式化,无视其语符的价值信息而将它纳入一个既存的逻辑体系。在此意义上,文化心理和思维方式不变而仅仅是“主义”语符的变异并不能取消不同“主义”之间“编译”后的同构性。“主义者”可以自如地在它们之间游弋,因为如果“主义”语符的价值信息不进入他的价值本体,“主义”便仅仅是一个语言游戏,它们分沾了“主义者”由既定文化心理与思维方式所赋予的属性,在它的指令下遭到“编译”,丧失了各自的特征。在这样的时候,不管一个不具自由精神的“自由主义者”如何地说自己多么自由民主,他与一个极权主义者之间,在本质上并不能找出多大的差异。这种“自由主义者”的作为实质上是在解构自由主义,只不过他用了自由主义的名义。
二、政治民主化的共识
徐先生在澄清我----或许还有别人----对自由主义者的立场的误解时说:“可以把像我这样的自由主义者所持的立场归结如下(事实上我们从来都是这样表达的):
一、坚决主张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以形成最终能防止权力参与掠夺的机制;二、批判现行改革中严重的不公正,要求规范市场经济体制,排除权力的干预;三、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和当务之急是立即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这简直就是我现在所持的立场。而且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即“政治体制改革”,在秦晖于此次“郎咸平风波”再次隐晦地提出了政治民主化的主张后,我在反驳洗岩对秦晖的批评的一篇文章中明确提出了政治民主化的价值依据,并对现行统治的非法性进行了简略的论证。无可怀疑,这种政治民主化在目前的设想中,也只能是建基在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上的“宪政民主”形式。这是基础,也是一个共识,虽然我并不认为这种形式就满足了不仅仅是少数人而是所有人的自由和其他诉求。从这一点看,如果徐先生认为以上立场仅仅是自由主义者的立场的话,那么似乎那个“我们”的主体界定也有我的一分。当然无论是谁慷慨赠与我“自由主义者”或“新左派”的桂冠,我都是不敢接受的,这不仅是因为我认为一个崇奉独立思考的人不能将自己划入哪个阵营,还因为我固执地认为,任何自我定位都必须先对自己是否有资格这样做进行论证。
但从这里也已经看出,某种价值不是谁的专利,而是为许多人分享或接受的。不管这些不同的人其观点如何分歧,在共享一种价值前提上并没有异议。而主义的喧嚣只会破坏,至少也会遮蔽这种价值前提,最终使本来也许应该携起手来的人,作出意义不大的无谓论争。由于徐先生已经作出了我曾经误解你(认为自由主义垄断了自由这个价值)的说明,并且认为社会民主主义也可以抵达和实现这些价值,因此我愿意认为,这些价值的确是共享的。但细看徐先生强调的与新左派的分歧“自由主义者有一个宪政民主的目标和纲领,而新左派没有表现出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兴趣”,我仍然感到这对新左派是不公正的。我不知道这是否暗示新左派不希望改变既存极权主义政治秩序,但明显徐先生在说这句话时并没有进入新左派的语境。他们“没有兴趣”不等于他们没有诉求,而只是他们关注的主要不是这个问题。他们更关注文化领域,更容易对“异化”之类保持警惕。因此除了少数人(我不认为他们是建基在对“左”的概念基础上的新左派),他们的“主要谈市场经济的弊害”并不等于是反对市场经济本身,而仅仅是将这种“弊害”放大以提请注意而已。“左派”甚至仅仅是“新左派”也不是铁板一块,无论其思想资源还是可以被称之为“新左派”的人之间,在某些问题上其观点或立场也不相同。正如徐先生与张维迎之间存在巨大分歧一样,汪晖与左大培同样不能在一杆旗帜下相提并论。
那么一种能为大家所接受的立场是什么?恐怕都是对专制的抗拒。当前中国思想界相当复杂,用左右标准来评判无论如何都有简单化的粗暴倾向。既有政治上左而经济上右的人,也有经济上左而政治上右的人;而经济上政治上都右,都左的也大有人大。甚至文化上的左派也可以是政治上的右派,或者文化上的右派倒恰恰是政治上的左派。在每一个“派别”之间,彼此的一些观点也相差甚远,根本不能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评判。而正如秦晖所指出的,当前官方的政策其右恐怕西方的右派都是要反对的。意识形态的名义上的左与政策上的实质上的右,同样使问题变得复杂。这个时候,“超越左与右”而找到一个能为大家所接受的基点,可能是最好的。反观国内的一些维权事件,比如孙志刚事件、李思怡事件,都有左中右的人在参与。这也就是说,实际上对于什么样的制度才能保证自由和权利,多数人在一个价值前提上存在一定的共识。
在此共识上的彼此争论,并没有达到水火不容的境地。它们多是一种主义之争,而不是问题之争。这些争论发生在有时并不相遇的领域和层面。他们或者是放大对方的弱点与弊端,或者是拿个人的言行来针对全体,都不带有根本的否定性。
我在驳洗岩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当前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背后对“国有资产”的掠夺从未具备“公平与效率的悖论”的语境。任何理论都有它特定的语境,抽掉其现实基础它就是一个没有概括力的伪问题。无论是“交易”还是“公平”与“效率”的分裂,背后都是一个成熟、规范、能够进行“公共选择”的市场秩序。换言之,所谓的经济问题,背后就是政治问题,经济的困境实质上就是政治的困境。“全民所有制”改为“国有制”虽然是统治者玩的一个巧妙的“所有者转换”的把戏,即全民资产的所有者人民被置换成了能够代表“国家”的官僚,但由于历史的“国有资产”积累的来源问题,以及统治者的统治合法性“社会主义”背后的法律依据,人民虽然抽象,但仍然是这个“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因此,处置这样的一个财产必须得到人民的同意,而没有政治民主化,人民就无法在一个程序里面进行公共选择,以致即使在任何一个国有企业里,员工都无法哪怕是形式上投票对是否怎样的改制作出裁决。社会公正的保证只能是权利的平等,而首先是程序的公正。当前这种由权贵,由官僚资产阶级主导下的掠夺性质的改革必须扼止,不等于否认改革的必要性,而是在“公正至上”的基础上,是由谁来主导改革的。“回归计划经济”已经没有了现实的地基,左派所设想的一些路径,同样也没有获得现实的支撑,在这样的情况下,政治民主化成为以后的所有路径设想的一个逻辑前提。对各种政治、经济制度作精彩的设想的人,只能期望于先实现这一目标,再展开激烈的争论。
三、思维方式的陷阱
徐先生说:“作为自由主义者,近年来我常常痛感我的一些朋友在知识结构和思想方法方面的欠缺,他们思想的基调只有自由、民主-专制、极权的对立,他们不知道国家除了这种分类并导致对立外,还有考虑问题的其他维度,比如民族国家作为一个利益单位,比如地缘政治的考虑是国际关系中不可缺少的,是超乎国内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他们不了解历史的复杂性。”这样的清醒让人尊敬。
但我们仍然必须面对自由主义名义下的单向度思维。似乎由于中国是一个专制国家,所以在许多“自由主义者”看来,与这个国家—更不要说政府—沾边的一些荣誉、情绪、尊严、诉求,等等,都具有专制或为专制所利用的属性而失去了其必须被尊重的地位,必须遭受质疑、嘲笑,乃至攻击。而这种质疑、嘲笑和攻击并不像徐先生所讲的是因为这些“自由主义者”有信息而民众的信息的无知。我“为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辩护”也并不在于我就想鼓吹民族主义,恰恰相反,如果有民族主义的喧嚣的话,我是警惕的,骨子里我是个普遍主义者,而不是民族主义者。但我们必须看到,当北约使馆被炸时,并不是信息的无知使民众作出了反应,而是作为一个中国人,一种民族的集体性符号在无意识地使他感到耻辱和愤怒。我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挣脱国家性民族性而越凡入圣,即使没有官方的渲染,人们也会这样做。而并不会因为官方想操纵或引导这种情绪,这种情绪就必错无疑。这是一个人维护尊严的一种表达,或者说得难听点就是心理上遭受到了威胁,必须有所反应。如果这样的捍卫尊严的反应也被称之为“民族主义情绪”,我是感到莫名其妙的。而直到现在,我实在看不出有哪一次是中国人在“民族主义”的驱动下排外的,我看到的只是老外在中国都享受“超国民待遇”。
这种不加区别地把专制国家内的专制政体、政党,以及这个专制政体和政党可以利用,或者在某些时候不反对的东西完全捆在一起鞭挞而无视这些东西的合理性的思维背后实际上是徐先生所说的“支撑执政党合法性的意识形态支柱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一整套关于近现代历史的精致的、无所不包的神话,从三元里抗英的似是而非的故事,到‘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抗击了95%以上的侵华日军’,从毛泽东断言‘美国出钱出枪,蒋介石出人,替美国打仗杀中国人,借以变中国为美国殖民地’,到‘美国发动侵朝战争,目的是以朝鲜为跳板侵略中国’,对事实的歪曲与对敌人的丑化紧密结合在一起,至今都难于还原历史真相”这种“愚民教育”的一种逆反心理。我承认,我本人也是这种信息封锁和愚民教育的受害者,但即使如此,也不能自行论证一些“自由主义者”单向度思维的合理性。民众的民族尊严诉求何辜,要为专制承担责任?而难道鞭挞这种诉求,就能破坏专制的地基?徐先生承认破坏它的经济基础(公有制、计划经济)都不可能破坏它的地基,那么针对具有民族利益与民族尊严诉求的“民族主义情绪”更不可能。在民族尊严受辱的时候这样不加区别地“解构”这样的神话,难以对自身的价值依据进行论证。因此,“内争人权,外争国权”,恐怕应该是包括自由主义者在内的一个共识。
“知识分子”应该是能超越于利益、国家和民族分野,不看实体而只看行为性质的人,即应该成为一个“普遍主义者”。他背后不应该有实体存在,而只有价值理念存在。这与他倾向、同情弱者,支持尊严被侮辱的人并不矛盾,但这种不矛盾并不必然将他与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人捆在一起,因为假如这些人去侮辱别人的话,他仍然是强烈反对的。但我们最常看到的一个现象是,一旦美国与中国发生纠纷,那么一些“自由主义者”像徐先生讲的那样,“对许多人来说,逆反态度,对官方的宣传作反向解读往往没错,既然在国内事务方面能如此,这种方法和习惯自然就延伸到国际问题方面”,总难免一种单向度思维的作崇,不看具体的行为而只从制度和政体来作判断。这背后的逻辑实际上就是一种情感依附,一种对实体的屈从与对超越于任何实体的理念的拒绝。公平地说,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中国人都具有这种依靠行为主体而不是行为本身来看问题的“本能”,他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倾向哪个行为主体,而思维方式是一样的。左派的“美帝国主义”的反应与右派的“民主自由的美国”的喧嚣如出一辙。而我之所以只拿一些“自由主义者”来分析这种单向度思维,在于由于中国的弱势地位,它往往得不到便宜,从而“自由主义者”的表现往往能刺疼普通民众的眼睛,虽然徐先生所说的“在国际事务问题上仍然是盲从者、受害者大大多于持逆反态度者”我完全同意。
我发现,一些将不同政体、制度的国家间的行为说成是这种政体、制度的关系的“自由主义者”,其背后往往有一种以美国为标准,却又巧妙地将美国的标准置换成普世标准的普遍主义思维。如果自由、民主是一种普世价值,那么它将碾碎一切,从而,一个自由民主国家对一个专制国家发动的战争,这种本质上与制度无涉的行为已经完全承载了“自由民主”的价值指令。富有讽刺意味的是,我曾经批评过赵汀阳的“有偿人权论”,背后的论据就是康德的普遍化原理。但是,必须看是什么样的普遍性,并且必须看到价值理念与承载这种价值理念的实体之间的逻辑上的断裂。自由也好民主也好人权也好,作为一种价值它们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遍性,其规范性是不受“国情”、国家、地域限制的。但是,这种普世的价值理念与承载它的政治实体、制度形式、国家是两码事情。例如,自由是一种普世价值,自由主义却不是,并不需要接受自由主义才热爱自由,具有自由主义的理论知识也不等于他就具有自由理念,因此,强迫他人接受自由主义实质上是一种违反自由精神的思想专制。同理,自由民主国家仅仅是一种可以保证自由民主的政治实体,它与自由民主本身,甚至与自由主义本身并不是等同的。这等于说,这个政治实体的一些行为,与自由民主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上的联系:这个实体拥有无穷的属性,而自由民主仅仅是其中的一个属性,而支撑它的对外行为的,往往是利益而不是自由民主这个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一种普世的价值理念的自由民主并没有给自由民主国家以规范他国的权力。而自由民主国家对内和对外的行为遵循着不同的指令,是在不同的领域里,彼此之间虽有联系,但赖以联系的价值指令是很难使这两个领域同质的。一个十个人的团伙民主地投票以保证他们的自由和利益与投票对外抢劫常常有可能并行不悖地发生,而民主地投票完全不能给这种抢劫行为以任何合法性的地位,因为它越出自己团伙的界限而涉及到了他人,而这种与他人发生的关系并没有获得他人,以及超越于他们之上,有权威地作出裁决的某个实体的同意。换言之,一旦越出界限,再是“民主”的价值都已经与行为搭不上关系,判断这种行为根据的只能是它的性质,而不是行为主体所具有的一些特征。
因此,徐先生说“我想和石勇先生探讨的第一个问题是,如果说这两种毛病对中国人都存在,哪一种更厉害?更长期、更广泛?更值得提醒、反思、清理、矫正?”,我的回答是,这两种毛病像徐先生所讲的,都是专制愚民教育的结果。骨子里仍然是文革的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单向度思维,立场可以截然对立,但逻辑是一样的,“自由主义者”并不能因为念几句“自由主义”的顺口溜就比“愚民”们高一等,就清醒和理性,换言之,“愚民”这个辱称也有他们的一份,这是相同的两种精神高度。从反应方式来看,我承认“义和团式的愚民”这个辱称背后的毛病更厉害、更长期,也更广泛,因为这些普通民众多是依靠被告知的信息直觉、本能地作出过激的反应,而且人数是远比“自由主义者”多的。但“自由主义者”的毛病之所以必须提出来,是因为第一他们背后有“自由主义”,第二是他们多是一些“有知识的人”,他们在公共领域发言的机会远比普通民众多,能够形成舆论,如果不能照顾到普通民众因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饱受欺凌而对“汉奸”切齿痛恨的情绪,那么“自由主义者”必将给他们留下恶劣的印象,对于“自由主义者”所鼓吹的东西,他们将有一种抵触心理。而如果还是这种单向度思维,“自由主义者”能否承诺他人的自由,是令人怀疑的。因此“自由主义者”更需要一种自我批判精神。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如果有所谓的“民族主义思潮”而不仅仅是一种“民族主义情绪”的话)都是“受害者”,它们的共同敌人是专制。很难说在比较它们的危害后,可以轻易地选择哪一种立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管对象是谁。美国维和,可以唱赞歌,而它侵略别人,则必须反对,看的应该是行为,而不是实体。而要改变这种信息管制与愚民教育导致的单向度思维,只能是联起手来推行政治民主化,争取实现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四大自由。
至于徐先生想和我探讨的第二个问题“虽然我们肯定不同意‘外交是内政的延伸’这句格言,但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的外交是否还是有不容忽视的区别,我承认并重视这种区别。许多政治理论家都指出,人类历史上战争不断,但近现代历史上民主国家之间无战争(罗尔斯在《万民法》中也强调这个事实),哪怕有例外,但这个论断肯定基本正确,这是否还是说明一点问题?”,我认为这其实不是一个问题。任何一个国家的外交的着眼点肯定都是利益,在弱肉强食的国际关系领域,想找出大公无私的雷峰比登天还难。毛泽东时代在哀鸿遍野中也要把大把的钱和一轮船一轮船的粮食无偿“支援”给阿尔巴尼亚和一些非洲国家,看起来确实很有雷峰精神,但不过是为了拉好关系,以谋取在国际上的地位,其实还是利益交换。美国打东打西,号称“输出民主”,背后不过是“捞进利益”。在利益外交中,根本不能用两个不同国家之间的国内政体和制度来对它们的行为进行价值判断,它们的表现都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当然,我并不否认由于意识形态的关系,由于价值理念的支撑,驱动不同国家交之间的外交不一定都是赤裸裸的利益打算,偶尔也会有例外,比如民主国家内的多数民众,可以基于一种已经内化入他的价值本体的价值理念的认同,在信息透明的基础上,通过民意而对自己国家的对外行为进行纠正,但这种例外仍然是不影响利益外交定性的“基本正确”的。我的确也承认,自近现代以来,民主国家间除了极个别例子外,很少发生战争。但这背后的原因并不能归结于它们排除了利益而是对共同信奉的价值理念的认同,这勿宁说更是利益权衡的需要、偶然的事件,以及专制国家的强大威胁存在的结果。要从逻辑上令人信服地支持“民主国家无战争”这一论断的基本正确,恐怕其判据得是在地球上已经都是民主国家的情况下,不在此语境下的判断并不能排除以上所举原因的质疑。比如一战中英法之所以不发生战争,并不是因为他们都是民主国家,而在于地缘政治的需要,他们需要联合起来对抗强大的德国的威胁。
四、“公正至上”与思想界的松动
我注意到这样的一个事实:自1998年新左派与自由主义“决裂”以来,不同的术语已经成为各派的专利。比如,“自由”已经成为自由主义者的专利,虽然新左派也想说这也是他们的东西,但毕竟无论从什么地方,都找不到哪一派比自由主义更有资格说自由是他们的东西的判据。而“平等”也已经成为新左派的专利,自由主义者贬之、弃之唯恐不及。表面上看来,“自由”与“平等”的矛盾,它们在当下分属于不同派别倒似乎有源于西方的古典的左右分野的余韵,但在当下中国的特定语境里,情况却富有讽刺意味。自由主义者对平等的“大拒绝”背后是对“一大二公”的恐惧,对支撑极权主义秩序的意识形态的过激反应,甚至还与官方鼓吹的改革的“拉大差距”呼应,而新左派强调平等与公平则是对当下由经济自由主义主导的、由极权主义政治秩序保证的、实质上是官僚资产阶级与资本新贵对工农等弱势群体掠夺的“改革”的一种强烈反应。他们的相互攻击,有时根本就建筑在不同的语境上而并不在同一个层面甚至领域里相遇。由此给他们彼此造成的尴尬是:自由主义者对平等的抨击,放置在当下既不自由也不平等、并且(权利)平等的价值必须得到捍卫的语境中,难免让人产生一种这样的印象,即他们是为掠夺辩护的,是站在官僚资产阶级和资本新贵一边的。而新左派对政治自由主义与经济自由主义不加区别地抨击,也属于一种批评的“越位”,其结果是不仅无法达到这种批评的效应,甚至削弱了对抗专制的能力,因为无论自由还是平等问题的解决,在当下的中国,只有在政治民主化之后才可能提供一个逻辑上的前提。秦晖屡屡批评这种左右之争是“伪问题”,大抵依赖于这样的语境。
“郎咸平事件”,以及在此期间透过重重封锁仍然得以发出微弱声音的背后的重庆工人、陕西工人事件已经非常严峻地昭示出:当前由经济自由主义主导的“改革”已经激起了严重的社会危机。中国的基尼系数已在0.5以上,这个可怕的数字背后是为改革支付巨大成本、丧失了对改革的“良性预期”、之所以没有走上街头依赖的仅仅是中华民族的忍耐力的底层民众的强烈不满情绪。由于具有“社会主义”特征的东西几乎被抛弃,官方赖以整合民众的意识形态实际上已经被摧毁,而现阶段统治合法性的最大支撑“经济发展、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另一部分人达到共同富裕”也已经在这样一个极度贫富悬殊的社会里失去了吸引力,官方在民众心目中已没有任何权威。尽管官方已意识到这一点而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但官僚机器的高度腐烂对于这种权威已经回天乏力。“奇里斯玛”在毛、邓之后已经烟消云散了,而在统治的合法性的法理性从来就没有的情况下,丧失对经济发展的良性预期的中国社会将很难保证“渐进”。孙立平揭示的中国社会的“断裂”是这一社会危机的反映,而这样的社会危机,又与经济危机、政治危机有着紧密的联系。在这样的时刻,自由与平等的争论已经退居其后而使社会公正问题异常鲜明地凸显出来。或者说,在当前,对自由与平等的诉求已经集中地反映在社会公正问题上。而如果不拒绝公正,曾经牢固的左右分野将被打破,关注社会公正的人,有可能会走在一起。
秦晖在近期的文章《中国能否走出“尺蠖效应”的怪圈?——从“郎旋风”看国企改革的困境与经济学的窘境》再次强调了“公正至上”的原则。他不厌其烦地再次指出:“效率源于竞争,竞争要有规则,规则必须公正。是故,公正乃是超越‘公平与效率’之争的更为基本的价值…… 公正的改革应当‘在起点平等之下产生最初的所有者,在(竞争)规则平等之下产生最终的所有者’……我认为产权改革不能追求所谓的‘最优配置’而只能追求最公平的配置,配置的‘优化’应该在产权明晰后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来实现,在此之前以权力指定‘优者’并使其拥有特殊‘配置’是不合理的。”这个“秦晖底线”之所以具有很大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明确了政治民主化的逻辑,而且构成了左右之争的共识和底线。中国思想界的分化,不在于他们就放弃了他们的立场,而是在严峻的现实与公正这一价值的前提性和它对自由与平等的渗透中,对知识分子的“立场”既赋予了价值又提出了质疑。在这里,极权主义政治秩序与“不讲道德”的(自由主义)经济学相互勾结衍生的一系列社会现象都逻辑地必须置于批判和否定的地位。如果政治自由主义需要经济自由主义的“市场化、私有化、保护私产”来为宪政民主准备一个“经济基础”和“政治力量”,那么,资本与权力勾结最终导致的权贵资本主义以及革命的土壤只能破坏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能够在政治上加以实践的逻辑。政治自由主义对经济自由主义的“护短”不会坚固,而只会破坏自己的地基。而左派对公正的强调更感兴趣。因此,尽管“公正”的声音似乎更具有左派的特征,但它作为一种超越派性的普世价值却分属于所有的知识分子和所有人。或者不如说,从“知识”的效用和“知识分子”的角色上讲,是对知识分子的良知与批判精神的拷问。
来源:世纪中国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