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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聚任:哈佛社会学

   哈佛的社会学相对于哈佛大学的历史来说显得很年轻。哈佛大学始建于1636年,是美国最古老的高等学府。但哈佛的社会学创建于1930年,不仅晚于欧洲的社会学,在美国本土来说也算是后起的(1892年芝加哥大学创办的社会学系是全美的第一个社会学系)。但是,哈佛毕竟是哈佛,由于这里是学术文化的重镇,因此哈佛社会学系创办不久,即成为了北美社会学的一个研究中心,也开创了世界社会学发展的新阶段。甚至有人这么说:从20世纪3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社会学开始了她的“启蒙运动”,这一启蒙运动的发祥地就是哈佛社会学系。而这些都与当时的许多著名社会学大师的成就是分不开的。

   首先就是哈佛社会学系的始创者俄裔社会学家皮季里姆·索罗金(P. A. Sorokin, 1889~1968),他被视为老一辈社会学家中的最后一个拓荒者,被列为跟斯宾格勒、罗素、汤因比等大师齐名的20世纪的杰出人物。他的一生传奇而富有开拓性,他曾是一位具有戏剧性色彩的政治活动家。1922年索罗金被前苏联驱逐出国后,很快就到了美国。先在伊利诺斯大学和威斯康星大学讲学,1924年到明尼苏达大学任教。1930年,他加入美国国籍,并转到哈佛大学任教,直至1959年退休。索罗金对俄国和美国社会学的创立和发展都有重要贡献。他在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社会文化的分析与批判、社会变迁及社会学理论等多个领域都做出了突出贡献。尤其是他的文化学说和循环论观点,在西方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索罗金到哈佛之前已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就取得了许多成果。1927年他的具有开拓性的著作《社会流动》出版,1928年评论性著作《当代社会学理论》问世,1929年出版了《城乡社会学原理》(与C. C. 齐默尔曼合著)。他同时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学生,如C. A. 安德森、C. 托伊伯、T. L. 史密斯、C. A. 邓肯、C. D. 卢密思、C. C. 齐默尔曼等。这些人后来都成为了美国社会学尤其是农村社会学领域的栋梁之才。这些成就从此确立了索罗金在美国社会学界的地位。

   但索罗金最重要的成就是在哈佛期间做出的。在这之前,哈佛大学尚未设立社会学系。他一开始被安排在经济学系。1930年在他的倡议下,学校组建了社会学系,索罗金为第一任主任,任期长达12年。新创办的社会学系很快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以至时间不长哈佛就成了美国社会学界的一个学术中心。曾在哈佛执教或学习的重要人物包括帕森斯、霍曼斯、默顿、戴维斯、穆尔、威廉斯等。他们许多人后来成了功能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也成为了美国社会学界的巨擘。

   在哈佛,索罗金的社会学研究达到了顶峰。他发表了大批虽有争议却是不朽的著作。首先是四卷本的巨著《社会和文化动力学》,从1937~1941年历时4年完成,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其他重要著作还有 《我们时代的危机》(1941)、《灾难中的人和社会》(1942)、《社会文化的因果关系、空间与时间》(1943)、《社会、文化和人格》(1947)、《重建人性》(1948)、《利他主义的爱》(1950)、《现代社会学及相关学科中的时尚和癣好》(1956)。索罗金还有两部传记性著作:《一个俄国人的日记》(1924)和《漫长的旅程》(1963)。

   1942年,索罗金辞去系主任的职务,后由帕森斯接任。索罗金逐渐偏离了社会学研究。40年代末,他创立了“哈佛创造性利他主义研究中心”,转向了利他行为研究,并进一步发展了比较社会研究和对美国社会的批判。从40年代到60年代,索罗金在美国社会学界的形象有些不合时宜。他抨击现代集权的军事工业社会,认为西方社会正面临着具大的危机。索罗金晚年与社会的疏远感,以及转向利他行为研究,在学术上由学者变成社会预言家,在很大程度上与他的流亡者身份,以及在民族、语言等方面的隔阂有关。他晚年发表的唯一主要的社会学著作是《今日社会学理论》(1966)。1965年,索罗金被选为美国社会学协会会长。1936年,他还曾担任过世界社会学学会会长。1968年2月10日,索罗金与世长辞。

   帕森斯(Talcott Parsons, 1902~1979)接任社会学系主任之后,开创了哈佛的社会学的辉煌时期。以他为代表所创立的功能主义学派的出现,也标志着现代社会学的开端。

   帕森斯1920年进入阿默斯特(Amherst)学院,开始学习的是生物学,并准备将来成为一名医生。但三年级后,他对社会科学产生了兴趣,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两位学者有关,他们是W. 汉密尔顿和C. 艾尔斯。当然帕森斯在生物学方面的学习对他以后的研究也有很大益处,例如他的有机体类比、系统概念等都是以生物学为基础的。1924—1925年,帕森斯到伦敦经济学院学习,参加了有许多著名学者开设的讲座,其中给他影响最大的是马林诺夫斯基。之后他得到资助前往德国海德堡大学深造,这对帕森斯的学术生涯来说是一个重大转折。到德国后,他第一次接触到了韦伯的学说,并感受到了韦伯思想的巨大魁力。他首先阅读的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后来把它译成英文于1930年发表。帕森斯还翻译了韦伯的《经济与社会》等著作,美国社会学界对韦伯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

   回国后,帕森斯先在母校阿姆斯特学院教书一年。1927年转入哈佛大学任教,先在经济学系,1931年到了新成立的社会学系,在索罗金的手下工作。尽管他们的合作并不成功,但帕森斯的脚跟越站越稳。1944年他接任系主任之职,并于1946年改组为社会关系系,任职到1956年。1931~1936年他任社会学讲师,1936年升助理教授,1939年晋升副教授,1944年为教授,直到1973年退休,在哈佛任教达46年。1979年5月8日,在慕尼黑去世,当时他正在那里做讲演。

   在哈佛,帕森斯与索罗金的关系是极微妙的。帕森斯曾抱怨说,开始时他一直未受到重视,因索罗金这位“无同情心的”系主任的压制,他当了五年讲师后才晋升为助理教授(加上他在经济系的四年,共做了九年讲师)。他们都对社会学理论问题感兴趣,但少有合作。索罗金对帕森斯的理论成果不但不予肯定,反而批评有加。索罗金还曾指责帕森斯剽窃其成果。但在理论的深度和适宜性方面,帕森斯毕竟胜索罗金一筹。因而哈佛的社会学是属于帕森斯的。

   帕森斯一生笔耕不辍,著作等身。他的成名作是1937年发表的《社会行动的结构》。此书奠定了他在美国社会学界的地位,它也被看作对美国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具有分水岭意义的经典之作。这项成果根本改变了美国社会学界理论贫乏的境况,显示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重要价值。由此使美国社会学步入了所谓的“黄金时期”。他的第二部主要著作是1951年出版的《社会系统》,以此书为基础,帕森斯系统提出了他的功能分析的框架。其它有代表性的著作还有:《一般行动理论探讨》(1951,与E. A. 席尔斯合编)、《行动理论手稿》(1953,与K. F. 贝尔斯和E. A. 席尔斯合著)、《社会学理论文集》(1954)、《经济与社会》(1956,与斯美尔瑟合著)、《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1960)、《社会:进化与比较的观点》(1966)等。

   帕森斯实际是一位少有的理论家,他的成就主要表现在对社会学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尽管他在经济制度、组织理论、医疗职业、教育以及现代社会结构等方面的研究也很有成就,但最突出的是他社会学理论方面的综合和应用。在帕森斯50年的学术生涯中,他的思想学说前后有所不同。一般认为,他前期倡导一种“唯意志的行动理论”,以《社会行动的结构》为代表作;后期则转向了强调系统整体论的功能学说,发展和完善了功能主义理论。后期他还对社会进化作了考察,形成了所谓的新进化论观点。

   到20世纪40年代末,帕森斯的学术研究发展到了一个转折的阶段。以《社会系统》为代表,形成了他的具有系统论特征的功能主义观点。重要的是,他在新改组的社会关系系,联合了大批有才学的人物,如心理学家奥尔波特(G. W. Allport)、人类学家克卢洪(C. Kluckhohn)、社会科学家斯托佛、席尔斯(E. A. Shils)、霍曼斯等。以此来建立了他的一个社会学帝国!

   其实,早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帕森斯就与社会学系的一批有才干的研究生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这些人包括默顿、戴维斯、约翰·赖利、维廉斯、穆尔等。这就是所谓的“哈佛圈”(Harvard circle)。他们以帕森斯和默顿为核心,共同讨论功能主义理论问题。经过他们的努力,功能主义作为现代社会学的第一个最具影响的理论流派出现了。而且影响迅速扩大,以至在50~60年代,功能分析方法被视为社会学的惟一方法,功能观点成为美国社会学中占主导地位的范式。

   提到功能主义学派,我们不能不说罗伯特·默顿(Robert Merton)。他虽然于1939年离开了哈佛,但他与哈佛有不解之缘。

   默顿于1927年进入费城的坦普尔(Tample)大学,先学习哲学,后受其年轻老师辛普森(G. E. Simpson)的影响而转向了社会学。1931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后,争取到了哈佛大学的奖学金,成为了新成立的社会学系的首批研究生,受教于索罗金等名师。1932年取得硕士学位,1933~1935年撰写博士论文 (论文修改后于1938年发表,题为《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1936年获得博士学位。默顿毕业后,先在哈佛大学作了两年多的讲师和导师(tutor),随后到新奥尔良的土兰(Tulane)大学社会学系任教(1939~1941)。1941年起转到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任教,直至1979年退休。故他的大部分学术生涯是在哥大渡过的。

   但对默顿的学术生涯影响最大的学者,首先就是索罗金。默顿后来回忆说,他之所以看似狂妄地选择哈佛大学,就是因为索罗金在那里。他说索罗金就是自己寻求的导师,正是索罗金吸引着他到了哈佛并接触到了广泛的欧洲思想。默顿一进校就做了索罗金的研究助理和教学助理,他说自己甚至成了索罗金的替身,每天都到他的办公室去,替他做许多事情。所以默顿较早地就参与研究,成果不断问世。如他1934年发表的第一篇关于法国社会学的学术论文,就是替索罗金作的。他还较早地参与了对涂尔干社会学的研究,而更重要的是他参与了索罗金的宏伟的《社会和文化动力学》的研究项目。这些方面的研究为默顿后来自己的研究打下了深厚的基础,甚至起了一种定型的作用。如他的功能分析思想和科学社会学研究。

   在分析索罗金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从而形成了良好的学术氛围时,默顿是这样说的:

   在美国的学术环境中,且尤其是在像哈佛这样的大学里,社会结构及由文化所限定的期望方式显然是极不同于其它地方的。〖社会学〗系的权威结构是多元的,而不是非常集权化的。不但是有主任之称的人;而且系里面的其他成员也都有同等的机会带学生。也不存在着必须服从于主要教授意见这样的规定。这种结构情形意味着,在哈佛,许多社会学的研究生通常并不仅仅是做弟子。而且,索罗金本人的人格和角色行为也在学生中强化了具有独立思想的倾向。他们倾向于对索罗金的某些研究成果采取同样批判的态度,就像他本人以角色榜样的力量,对其他人,既包括当代人也包括前代人的成果采取的批评态度。所有这一切意味着,此结构所限定的索罗金的角色,主要是提醒其学生选择不同的学术观点,而不是把自己的理论观点强加给他们。而所有这一切,我们猜想都有助于解释为何正是索罗金的学生,当他们发现索罗金所做的与他们想到的不符时,无论正确与否,他们都毫不犹豫地与之区别开。在采取这种有时是畏怯的但社会支持的批判立场时,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受助于索罗金本人的行为典范的鼓励,他认为其他学者都会犯错误。


对默顿的学术成长有很大影响的第二位人物就是当时年轻的教师帕森斯。默顿说真正开启他的社会学思维的人,不是索罗金,而是帕森斯。在哈佛期间,帕森斯既是他的老师,又是他的对手;他们共同提出了功能主义观点。默顿等当时经常去听帕森斯所开设的理论课,课后又在一起讨论。帕森斯当时正在撰写《社会行动的结构》,默顿曾仔细读过其手稿,并提出了批评意见。帕森斯后来在书的序言中特别予以致谢。

   尽管帕森斯的理论观点引起了默顿很大的兴趣,但从一开始,默顿的理论取向和风格就与帕森斯有极大的不同,甚至其理论分歧比我们想象得还大。默顿与帕森斯并称为功能论的“巨子”,但其理论取向相去甚远。帕森斯追求理论的高度抽象性和一元性,追求的是“宏大理论”(grand theory);而默顿则强调理论的经验性和多元性,倡导建立“中层理论”(middle range theory)。前者属“刺猬”,而后者属“狐狸”。因此,从一开始默顿就与帕森斯走的是不同的理论道路。他们虽然同属一派,但各辟一家。从导致俩人差异的更深层的原因说,哈佛大学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较小,其教授可在象牙塔里专注于纯理论性的研究。但默顿后来所在的哥伦比亚大学则不同,它身处纽约大闹市,其教授和学生不能不关心更现实性的问题。

  

当然,对默顿的学术观点有重要影响的还有哈佛大学的其他著名学者。如科学史家萨顿 (G. Sarton)。默顿曾跟随萨顿做过研究,其博士论文的选题即与萨顿有很大关系。默顿研究科学的兴趣还受到了经济史家盖伊(E. F. Gay)的影响。

   乔治·霍曼斯(George Homans, 1910~1989)也是哈佛社会学的大师之一。他于20世纪30年代初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开始学的是英国文学。后来由于受到了生物化学家L.Henderson和心理学家、“霍桑实验”主要组织者梅奥(Mayo)的很大影响而转向了社会学。他成了当时哈佛大学帕累托研究会的主要成员,早期开展了对帕累托的研究。

   1939年霍曼斯到社会学系任教,但1941年他被征兵入伍。直到1946年,帕森斯组建社会关系系时,他才又回到社会学系任职。1970~1975年间他任社会学系主任。他还曾任美国社会学协会会长(1963~1964),美国科学院及美国文理科学院院士。其主要著作有 《人类群体》(1950)、《社会行为及其基本形式》(1961)、《社会交换的性质》(1967)等。他的《人类群体》一书反映了他受功能分析方法的影响,而《社会行为及其基本形式》则成了社会交换理论的代表作。他后期受B. F. Skinner的影响,主要倡导一种行为主义的研究取向,强调对社会现象的心理学解释,从而与流行的功能主义观点形成了鲜明对抗。

   在帕森斯组建社会关系系时,与霍曼斯一同任职的还有著名的社会学家萨缪尔·斯托佛(Samuel Stouffer,1900~1960)。他曾在威斯康星大学、芝加哥大学任教,专长于定量分析方法。他在哈佛大学组建了“社会关系研究室”,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研究。其主要著作《美国士兵》(1949)对群体动力学和社会研究方法都有突出贡献。他曾任美国社会学协会会长(1952~1953)。

   斯托佛在哈佛大学更重要的影响是在于跟帕森斯联手为研究生所开设的课程。他与帕森斯在学术研究风格上虽然不同,一位专长于实证研究,一位专长于理论思辩,但在他们一同主持的研究生课上,各有所长,相互补充,从而使学生受益匪浅。

   俱往矣!随着这些社会学大师的相继谢世,哈佛社会学似乎失去了其昔日的辉煌。然而,这些大师的遗风尚存,其余威尚在。故在哈佛社会学系的小会议室墙上,赫然写着:

   You can go anywhere with a degree in sociology(你拥有了社会学学位,天南海北任你飞)!

   本文原载于《社会学家茶座》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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