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ation between adults’ cybersex and practic sex: 2010
《学术界》2012年第2期
黄盈盈[①] 潘绥铭[②]
Multiple linear regression model analysis based upon nationwide 14-61 years old population random sampling survey in 2010. This is the first time to do in China. Among 16 kinds of non-mainstream sexual practice, only the “one night sex” is siginificantly related with the “online sex”.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流行,网上性爱进入人们的讨论视野,但是迄今为止仍然缺乏科学的实证研究。本研究基于2010全国人口随机抽样调查(14-61岁)的数据,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意义上,分析了中国人参与网上性爱的各种实践,发现大部分社会阶层特征与网络性爱显著相关。本文进一步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验证了“网上性爱参与程度”与网下的非主流性行为之间的关系。在16种非主流的性行为实践中,只有“上年中有过一夜情”这一种情况与“网上性爱参与程度”呈现为显著的相关关系。
关键词:网络性爱,性行为,定量调查
问题的提出
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各种足以获得性满足的实践,国际学者称为“虚拟的性”(Virtual sex)、“在线性活动”(online sexual activity)或者“电脑空间中的性”(cybersex)。台湾学者把它翻译为“网路性爱”,在中国大陆则应该称之为“网上性爱”。[④]
目前中国学术界对此的研究甚缺[⑤],而且可以预见会出现两大误区。
其一,如果仅仅在网上进行调查,就不可能具有总人口代表性,其偏差之大出乎调查者的想象。[⑥]
其二,如果仅仅研究网上性爱这一现象本身,就会有意无意地把它视为独立存在的活动,就会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性实践相脱节。
本文的基本假设是:人们的网上性爱并不是无源之水,它与现实生活中的性活动存在着相关关系。探索这种相关关系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人之性(sexuality)[⑦]
数据来源
在潘绥铭教授的带领下,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于2010年4月-9月完成“中国人的性”总人口随机抽样调查[⑧],是继2000年和2006年之后进行的第三次历史比较调查,在国际上尚属首例。
调查对象是中国境内14-61岁的、会讲汉语、能识汉字的人。以城乡之别、人口规模与离婚率为分层指标进行多层等概率抽样。初级抽样单位为县级地理区域103个,终端调查点为城市社区(132个)与农村的行政村(37个)。终端抽样框包括流动人口(地理位置法抽取)在内。总计抽取12542人,获得8795个有效样本,应答率为70.1%。
由于“性调查”的高度敏感性,我们采用了如下的实地调查方法:
不进行“入户抽样”,不在家中访谈,而是直接抽样到个人,邀请被访者到我们事先准备好的访谈室来。
在封闭空间中访谈:保证每个访谈室中只有调查员与被访者两个人。
同性别、一对一地访谈:禁止调查员访谈异性。
调查员与被访者素未谋面:组长上门动员、预邀而且不进行访谈;调查员不可能知道被访者的情况。
获得被访者的“知情同意”:在访谈开始之前就明确告知被访者,我们要询问性生活的问题,而且允许拒绝回答任何一个问题或者中途退出。
使用电脑问卷进行访谈:把调查问卷制成电脑程序,调查员携带笔记本电脑到当地,在调查员教导之后,由被访者通过按键盘来独自完成问卷。这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最接近真实的方法。
笔者所作的这一切都是尽我们所能地为被调查者着想,千方百计地避免“假数真算”。
1. 在许多网站里,可以看到视频、照片等,直接表现性生活的详细内容。在过去的12个月里,您看到过这样的内容吗?(简称:看黄影像)
2. 在许多网站或网络论坛里,可以看到直接描写性生活的小说、文章等(文字形式的)。在过去12个月里,您看到过这样的内容吗?(简称:看性文字)
3. 在许多网络论坛、聊天室(IRC)、留言板(BBS)里,可以讨论性生活方面的事情。在过去12个月里,您参与过关于性生活细节、性技巧的讨论吗?(简称:谈性)
4. 在许多搜索引擎网站(例如:百度、google、Yahoo等),可以搜索关于性生活的文字、图片、视频。在过去12个月里,您搜索过这样的内容吗?(简称:搜索性)
5. 网上有一些色情表演的视频,需要付钱才能看到。请问在过去的12个月里,您付费看过多少次?(简称:付费看)
6. 现在有一些网络上的“网上性爱”活动,例如:互相谈性、裸聊、一起自慰(手淫)等。请问,在过去的12个月里,这样的活动,您参加过多少次?(简称:互动)
7. 现在,有许多人通过上网,认识了新的朋友。这一般被称为“网友”(原来就认识的,不算)。这样的“网友”,在过去的12个月里,您有过多少个?(简称:有网友)
8. 你跟网友的关系,已经到达哪一步了?(简称:网友有性)
9. 有些人使用网上的多种功能(例如看广告、去聊天等等),去找“提供性服务的小姐(男孩子)[⑨]”。在过去的12个月里,您这样做过吗?(简称:找性服务)
10. 在最近的12个月里,平均起来,您每天大约上网多少个小时?(简称:网时)
11. 无论什么样的网友,您一共有过多少个人?(简称:网友数)
笔者的假设与据此建构新变量的过程是[⑩]:
首先,这11个指标足以涵盖目前最常见的“网上性爱”活动。但是其中多为属性变量,无法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因此必须将其转化为连续变量。
其次,网时[11]与网友数[12]这两个连续变量可以标志人们的网上人际交往的深度与广度。[13]因此将两者进行因子分析,遂生成新的“网上交往程度”变量。[14]
第三步,按照上述前9个变量的分类进行赋值,即分别计算出其“网上交往程度”的均值,属性变量就被转化为连续变量。
第四步,将上述前9个关于“网上性爱”的变量赋值之后的数值进行加总,即得到“网上性爱参与程度”这样一个新的连续变量[15]。它涵盖而且携带了全部11个有关变量的信息,成为笔者以下分析的目标变量。
谁在从事网上性爱?哪些阶层里这样的人更多?或者说,“网上扫黄”究竟打击了什么人?目前,我们还没有检索到任何文献来回答这类的问题。
本文愿意提供如下的调查统计结果[16]:
表1:全国各个社会阶层上年内进行网上性爱活动的情况[17](加权[18])
从表1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样一些情况:
1.年龄和文化程度发挥了最大的作用。每老掉1岁,网上性爱参与程度的可能性就会下降26倍;而受教育的时间每增加1年,这个可能性就会增加24倍。通俗地说就是:越是年轻和高文化的人,参与网上性爱的程度就越高。这一常识其实尽人皆知,本文只不过实事求是地夯实之。
2.男性的网上性爱参与程度的可能性是女性的10倍。其中蕴含着性别社会学的丰富内涵,本文暂不展开。
3.其他的所有社会阶层划分都与目标变量呈现为显著的相关。
总之,网上性爱其实并不是“虚拟的”,而是现实得有些冷酷:尽管互联网为性爱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天地,但是人们参与程度的高低,仍然是由他们在现实社会中的基本地位所决定着。通俗地说:互联网仍然是社会,并非随心所欲之地;也没有对性爱网开一面。
“网上黄毒”的实证反驳
所有关于“网上黄毒”的说法都建立在一个未经检验的假设之上:人们的“网上性爱”必然会引发或者促进他们在网下也进行各种非主流的性行为,甚至会引发性犯罪。[23]
本文贯彻科学发展观,使用多元线性回归的统计方法,考察一下这两者之间的真实关系究竟是什么。
表2:14-61岁中国人的“网上性爱参与程度”与网下非主流性行为发生率的关系[24]
从表2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
尽管笔者罗列出16种非主流的性行为,已经足以涵盖之,但是其中只有“上年中有过一夜情”这一种情况与中国人的“网上性爱参与程度”呈现为显著的相关。这主要是因为当今社会尚无法提供其他的便利条件,因此一夜情主要通过在网上的结识来实现。
除此之外的15种非主流的性行为都与目标变量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也就是说:“网上性爱参与程度”与网下发生15种非主流的性行为,这根本就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谁对谁都没有显著的影响。
互联网对于“性”的作用:民意的实证
所有鼓吹“网上扫黄”的说法都是出于一个未经检验的假设:人民大众非常拥护之。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本文希望以实证的方法来检验这一假设。
本文的问卷中有这样两个提问:
有些人觉得,互联网使得人们能够更方便获得性与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您如何评价互联网在这方面的作用?
有些人认为,互联网增加了人们发生性关系的机会。您如何评价互联网的这个作用?
备选答案都是:1. 完全是正面作用;2. 正面的作用多;3. 负面作用多一些;4. 完全是负面作用。
笔者加权计算之后得到如下的统计结果:
对于“获得性与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倾向于认为互联网发挥了正面作用(前两项)的人为57.7%,倾向于是负面作用的(后两项)是42.4%。
对于“增加了人们发生性关系的机会”,两个数字则是48.8%与51.2%。
这就是说,中国人民在“互联网对于性的作用”这个问题上已经分裂为基本上势均力敌的两大派。所以社会管理者应该做的是鼓励人们平等交流,以理服人,即使无法求同也可以宽容地存异;而不应该片面地打击14-61岁总人口中的大约一半人。因为这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最高主张。
结语:更为科学和“以人为本”地看待网络性爱
本文第一次在基于总人口(14-61岁)的随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用数据显示了网上性爱的各种情况在不同社会阶层中的发生率,并实证地分析了网络性爱参与程度与网下非主流性行为之间的相关关系。
本文的发现与目前为数极少的文献以及社会大多数人所担忧的上网容易促发网下反常性行为的论断明显不同。我们的社会学调查数据首先表明,网络性爱也呈现出明显的社会阶层特点,与大多数社会人口学特征呈现显著相关的关系。其次,在列举的16种非主流性行为中,只有“上年有过一夜情”这一种性行为实践与网络性爱参与程度显著相关。
我们的调查结果对于目前针对网络性爱的道德谴责提出了质疑。我们期待能与更多的科学的和以人为本的实证研究成果展开更为细致地对话。
发表于《学术界》2010年第2期
[①]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研究所,博士、讲师。
[②]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研究所,教授、所长。
[④] 有关互联网与性的概述可参考张娜、潘绥铭:《互联网与性》,载于潘绥铭、黄盈盈著《性社会学》,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1年(即将出版)。
[⑤] 国内实证研究文献很少,比如任珏:《Cybersex,作为一个全新的性学研究课题》,《中国性研究的起点与使命》,高雄:万有出版社,2005。少量文章涉及道德评论,比如:呼勤:《网络虚拟性爱利弊分析》,《中国性科学》,2009. 18(8): 44-48. 国外研究相对比较多,比如:Cleo Odzer著,张玉芬译:《虚拟性爱》,台湾:新闻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DORING, N. Feminist
views of cybersex: victimization, liberation and empowerment.CyberPsychology
& Behavior, 3, 863–884,2000.
[⑥]有关网上性调查的文献及相关论述,可参考潘绥铭、张娜、黄盈盈:《网站调查与实地调查的实证对比研究:样本偏差程度及其方法论意义》,《江淮论坛》,2009年第4期
[⑦] 关于sexuality的定义与实践,参见潘绥铭、黄盈盈:《性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3月。
[⑧] 14-17岁总人口的调查由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资助(1105-0577)。18-61岁总人口的调查属于“十一五”规划中的科技重大专项课题(2008ZX10001-003)的子课题。
[⑨] 电脑问卷可以自动替换“小姐”与“男孩子”。
[⑩] 这里运用了笔者与同事共同创立的“属性变量的赋值转换”方法。但是本文并非统计学论文,因此暂不展开论述。
[11] 0-24,标准差2.10
[12] 0-500,标准差13.46
[13]两者分别与上述前9个变量的F检验均呈现为显著性小于0.005。
[14]方法:主成份分析,提取平方和载入,初始特征值=1.259与.741;方差的累计%=62.931;成份矩阵=.793。
[15] 0-12.44,标准差3.61
[16] 对于不熟悉统计方法的读者来说,最重要的要看“Sig”(差异显著度)这一列。如果它<0.001就意味着该阶层的“网上性爱参与程度”与对照的阶层出现了显著的差别,否则就不是。
[17] 包括那些从来也不上网的人们,其任何指标都为0。
[18] 加权指标:城乡、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数值均来自《2009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10月。
[20]其中的普通工作者
[21]一般干部、办公室人员、白领、警察、教师、科技人员、卫生、文艺界、传媒广告业
[22]经理、厂长、老板等包括村干部
[23] 比如:呼勤:《网络虚拟性爱利弊分析》,《中国性科学》,2009. 18(8): 44-48;唐芹:《关注网络虚拟性爱研究》,《中国性科学》,2005. 14(5):31-33. 但是这类研究缺乏实证数据支持,流于道德推论。
[24] 不加权计算。
[25]问卷中的提问是:有些人,用手机寻找性伴侣、性方面的广告。您也这样做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