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在经济不断增长、城市持续扩大、现代化程度日渐加深的同时,城市居民的居住、交往与生活方式亦在发生着历史性变革。其中,由于单位制解体而导致的福利房、公房社区的退出以及以货币为媒介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商品房小区的涌现即是典型。商品房小区的不断形成,在改变人们居住、交往和生活方式的同时,亦使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
陌生化:后单位制时代的社区建设议题
在传统单位制社区中,社区居民彼此熟悉、知根知底,整个社区类似于费孝通所言的“熟人社区”或“熟悉社区”。在熟人社区,说话、办事“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以熟人社会为特质的单位制社区,因单位与社区合一,社区管理和建设往往更多地由所属单位承担。由于传统单位制社区是熟人社会或熟悉社会,传统权威、行政组织等在社区建设与治理中往往比较有效。
但伴随改革开放尤其是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社区尤其是商品房社区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社会空间。由城市开发建设而形成的商品房小区,其业主多是因产权而成为邻居。与过去的单位制熟人社区相比,商品房小区业主之间的关联更为稀薄。相比熟人社区,陌生人社区在成员构成、空间结构、权力关系以及社会秩序维系机制等方面呈现出诸多不同。这些变化与区别的核心,就是社区社会性质的陌生化与去熟悉化。这给社区建设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也带来了一些新的个人与社会问题。
认同缺乏引发个人与社会问题
与传统的单位制熟人社区不同,以商品房小区为典型的陌生人社区,人口流动性强,居民需求多元,凝聚力较弱,组织松散而又利益多元。如何增强陌生人社区中的社会整合,解决和满足不同阶层居民的多元需求,化解共同体与个人诉求的紧张,成为陌生人社区建设的关键议题。
陌生人社区中的个人与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区居民自治缺位。在商品房小区中,社区居民自治往往流于形式,社区建设中“业主冷漠”、“业主无涉”、“业主缺位”现象普遍,如在小区公共空间的管理及经营、物业公司的解聘以及小区公共服务的供给等,业主发言权不大。二是居民社区归属感缺失。很多小区居民对自己所居住的社区没有认同感、归属感,小区于他们而言只是居住场所。构建和谐、幸福社区,毫无疑问需要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三是社区治理合作缺乏。虽然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以及社区社会组织等均是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者,但在商品房社区治理实践中,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三者各行其是的现象较多。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更多承担上一级的行政职能;物业公司作为市场主体,虽直接组织和参与社区治理,但“以业主为中心”、“一切为了业主”的理念和实践还有诸多有待改进之处;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己的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四是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短缺。单位制解体后,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逐渐转向社区。然而,受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的影响,社区服务项目不足、水平不高、方式单一,社区服务专业人才匮乏、素质不高等现象还比较普遍。
总体而言,后单位制时代的社区建设,因社区社会性质的改变,尤其是社区凝聚力的下降而日渐陷入困境。如何搞好陌生人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团结并提高公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能力,进而化解陌生人社会中的个人与社会问题,成为陌生人社区建设所要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也是人们安身立命、获得生活意义之所。社区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陌生人社区和谐稳定,就要积极推进陌生人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社区治理走向善治。各地在社区建设实践中,进行了社区治理创新的诸多探索,形成了社区建设的诸多经验,如江苏南京民政局推行的“六个一”街道中心化改革、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推行的“活化赋权”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开展的社区需求发展助推社区社会组织成长。
加强陌生人社区建设,要考量社区社会性质变化,推进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要抓好制度配套,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工作,加强社区自组织与能力建设:发挥文化作用,建立以诚信、互助、友善为核心的社区道德文化;提升以资源禀赋和能力建设为核心的社区整合能力,实现社会资源与支持网络等从单位向社区的转变。要注重加强机制建设,注重改善以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为核心的社区居住环境,提高社区居民对“个人切身社会环境”的满意度:加强以融合为目标的商品房开发与保障房建设,防止住房隔离与封闭;构建有效社会整合机制,重点要加强利益、情感与组织机制等建设;立足社区居民需求,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如此,陌生人社区才不会单单是居住场所,其中的个人与社会问题才能得到有效治理,实现社区善治才有可能。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陌生人社区建设中的场共同体构建研究”(13CSH03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