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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京:将政府改革进行到底

  

  中国改革开放20年,前10年我们的重点是改革企业,后10年,则在继续改革企业的同时,又着手改革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机构改革,是此间政府改革的重头戏。如今中国加入WTO,政府又再一次面临挑战,如何应对这场挑战?本文拟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角色如何定位,政府行为如何约束,干部制度如何引入竞争等问题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

  

  政府“角色”必须准确定位

  

  民间有句俗话:“没有大菜,成不了宴席”。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就是这样的一道“大菜”。没有它,市场制度无从架构,市场秩序无从维护,市场效率自然也就难以保证。不过,这里有个前提,就是政府的职能定位必须准确。定位准了,政府事半功倍,各方面皆大欢喜,但如果定位不准,那就难说了。

  前年暑假,我到南方某钢铁企业去调研,听说了一件事情,让我感慨万千。这个企业有一座炼钢高炉,已经过了报废的年限。领导层决定自筹资金,另外建一座新高炉。但报告打到政府有关部门上去,没有得到批准。这样一来,可就难坏了企业的领导,旧高炉已经在超期服役,而新高炉却不让上马,怎么办呢?后来他们灵机一动,重新打了份报告,不过,这次没说建新高炉的事,只是要求,对原来的高炉进行易地改造,结果很快批了下来。

  我们知道,一辆汽车,这儿修不好可以到那儿去修,但一座炼钢高炉,是一砖一瓦砌成的,好几十米高,搬不动,移不走,怎么能易地改造呢。其实这里所谓的易地改造,跟建一座新高炉完全是一回事。但前者能批,后者就不能批,这不由使我想起了一个成语:朝三暮四。这个成语,最早是指玩弄手法,蒙混过关,现在的含义,是后来引申出来的。据《列子·黄帝篇》记载,宋国有个人爱养猴,后来越养越多,喂不起了,只好“将限其食"。他跟猴子说,今后我给你们喂地瓜,早上给3块,晚上给4块,够吗?“众猴皆起而怒",他一看不行,就换了个说法,“朝四而暮三,足乎",结果“众猴皆伏而喜"。这两件事情,一个是养猴子,一个是办企业,一个发生在古代,一个发生在现代,然而二者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国企改革已经进行了20年,很早就提出政企分开,但直到现在,政府依然管得很多,统得很死,做了很多费力不讨好的事,结果企业万般无奈,才不得不玩文字游戏,弄出上面的笑话。其实,这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不该管的事情,揽了一堆;而份内的工作,有些却没有做好。用一句土话说就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那么,政府应该做什么?这个问题很大,笼统地问,还真是不太好回答。在经济学大师亚当·斯密看来,政府最好什么也别做,只当个"守夜人",晚上别人睡觉的时候,他出来打一打更,看一看门,报一报"平安无事"就可以了。到了凯恩斯时代,政府的责任更大了,要管的事也更多了。这个时候,看门的老头变成了居委会的老太太,不仅要协助民警搞治安,遇上邻里纠纷、婆媳吵架,还得出面调解一下,或者为下了岗的女工联系个工作,替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争取点救济等等,都是她的工作职责。后来,福利国家兴起,政府就更忙了,从摇篮到坟墓,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都要管一管。相比之下,这个时候的政府,更像一个家庭保姆,而且是一个受气的保姆,经常遭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富人可能会抱怨,政府是在惩罚成功者,把大量的钱从他们手中拿走,去救济那些不思进取的人;而与此同时,穷人也在嘟哝,说政府缺乏同情心,允许富人们花天酒地,一掷千金,却对他们生活水平的停滞无动于衷。

  如果说福利国家的政府,扮演的是保姆角色,那么,在改革开放以前,我们的政府承担的则是家长的职能。从油盐酱醋、针头线脑,到职工的生老病死、住房医疗、入学就业,无不在政府的职责范围之内。说是政府的职责,其实有很多事情,政府并没有亲自动手,而是交给了企业,也就是所谓的企业办社会。不过,把话说回来,当时我们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吃的是“大锅饭",这些事由企业管也好,由政府办也罢,背着和抱着一样沉,反正企业是国家的企业,职工是国家的职工,不管谁出面,本质上是一样的。现在不同了,我们要实行市场经济,政府和企业,必须丁是丁、卯是卯,分开算账,你的孩子你领走,我的孩子我养大,双方分清职能,各司其职,不能再混在一起吃“大锅饭"了。那么,政府的职能应如何定位呢?

  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他著名的《自由选择》一书中写到,政府的职能主要有4个:保证国家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弥补市场缺陷、保护那些"不能对自己负责"的社会成员。维护国家安全和司法公正,这样的工作必须由政府来做,因为除政府之外,没有任何其它组织和个人能承担起这些职责。这里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也就不用多说了。下面,我们着重解释一下政府的第三和第四项职能。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我享受了你的产品或服务,我得掏钱;他给我造成了损失,他得赔偿。这个原则虽然很简单,但却是市场效率的源泉。不过,在有些场合,这个原则可能无法执行。比如,你自己掏钱建了一盏路灯,为过往的行人提供照明,行人得到了你的服务,他们应该掏钱,以弥补你建路灯的成本。但如果真的去收费,那可能是很困难的。也许会有人说,我自己能走这段路,根本不需要你照明,你非要向我收费,那是强买强卖;甚至有人会这样讲,我的眼睛怕光,我根本不愿意见到路灯,你在这里弄了盏路灯,损害了我的眼睛,我不让你赔偿就是好心了。大家已经看到,等价交换的原则在这里玩不转,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失灵"。由此造成的结果,就是没有人愿意去建路灯,因为无法收回成本。但我们又的确需要路灯,怎么办呢?一般来说,类似的产品,应由政府来提供。在这里,政府就是在弥补市场的缺陷。

  政府的第四个职能,是保护那些“不能对自己负责"的人。这里所谓"不能对自己负责"的人,用一个法律术语讲,就是无行为能力的人。儿童是典型的无行为能力的人,一般来说,我们把他(她)交给父母。但交给父母,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政府的保护。如果有极端不负责任的父母,对孩子为所欲为——虐待他们、残害他们,就得需要政府出面,来保障孩子的基本权利。有一点需要说明,政府手中的权利是一柄“双刃剑",可以用来为民造福,但如果被滥用,就会威胁个人自由。弗里德曼特别提醒人们,要警惕政府权利的滥用,他说:“要把政府的活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让政府成为我们的仆人而不让它变成我们的主人。”

  

  政府行为必须强化经济约束

  

  如果你要请朋友吃饭,那么这顿饭,就得由你买单。这在我们中国,本来是人之常理,千古不易。可是历史发展到今天,好像请客和买单,已经完全成为两码事,请客的,未必就买单。某日,我约大学时期的几个在京工作的朋友聚会,按理讲,这顿饭应由我付费,为此,我也做了充分的精神准备和“物质”准备,可临买单时,一位经商的朋友硬是替我把账结了。他说官员请客,老板买单,现如今已是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哪有让官员买单的道理。

  我的那位朋友,的确是货真价实的老板,可我却无论如何算不上是官员。他要坚持买单,我想可能是他出于对目前知识分子收入状况的体谅,或者是出于对我做“教授”这个职业的尊重。也正因为我不是个官,所以对他替我买单,还算心安理得。可我转念再想,假如我真的是一位官员,自己请客,让人家老板买单,就要另当别论了。稍通世事的人都知道,时下老板为官员买单,哪有白掏钱之理?买单的背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猫腻”。老板毕竟是商人,在商要言商,吃点小亏,目的是要占大便宜。所以这里面最后真正吃大亏的,恐怕只能是国家了。近几年,中央三令五申,领导干部不准傍“大款”,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以为就得从“买单”这样的小事抓起,谁请客,谁就得自己买单

  上面“官员请客,老板买单”的现象,涉及到的是党风廉正问题。其实,现实经济生活中,还有大量请客不买单的情形,影响的却是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效率。远一点说,1995年政府出台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就是另一个“政府请客,企业买单”的例子。本来,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对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社会,是一件好事。这一政策出台前,企业是翘首以待,广大国企职工也是普遍欢迎。可等文件一下来,企业和职工,是从头凉到脚。因为当时的政策明文规定,政府按工资总额的16%提取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建立职工养老的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其中企业要负担13%,职工个人负担3%,而作为“请客”的政府,却一分钱也不用掏。这个办法,对效益好的企业,倒也不伤大雅,可是对许多亏损企业、特别是离退休职工多的老企业,却是雪上加霜,不仅负担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负担。从前,企业的利润,是全额上缴给了政府政府也曾承诺,职工的生老病死,全由政府负责,可是体制改革后,政企要分开,结果政府是既不办事,也不出钱,把职工养老的事,全部推给了企业,如此一来,企业怎堪重负?

  不久前,我应湖南常德市委宣传部之邀,去常德讲学,公干之余,顺便也去乡下老家看了看。常德历史上,就是有名的鱼米之乡,也是湖南的重要产粮区,可一路上我发现,有大片的农田被抛荒。起初,对此我是大惑不解。后来回到市里,我请教市粮食局的负责同志,才弄清了其中的原委。原来,是由于现行“政府请客,粮农买单”的政策,挫伤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比如像常德这样的产粮区,过去在粮食紧张时,农民曾响应政府的号召,为保城市和非农业人口的粮食供应,没让粮食涨价,坚持按国家牌价卖粮,为此粮农作出过巨大的奉献与牺牲;而现在粮食多了,粮价却一降再降,于是弄得粮农是叫苦不迭,虽然政府要求粮食部门要敞开收购,可超储的利息有一部分却要地方负担,产粮区的财政本来就很困难,现在政府请别人吃粮,却让产粮区财政贴钱,显然就有失公平。难怪当地老百姓抱怨,过去粮食少时是产粮区的粮农吃亏,现在粮食多了,还是产粮区的群众和财政吃亏。现在种粮食,有些农民是不想干了,而基本农田要改做它用,国家又不允许,这样,土地搁荒,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还有一种情形,就是上级政府请客,下级政府买单。最近我们中央党校进修二班有一位学员,毕业前给我送来他写的一篇论文,里面谈到了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现在中央和省上出台了很多免税、减税的政策,比如对下岗再就业的税费减免政策,对一些重点建设项目的减免税政策等等,这些政策减的、免的,都只是县级财政的税收,上面的税收是毫发不损。所以基层的同志称这种现象为“上面出政策,下面出票子”,是变相的请客不买单。类似的情况还有,就是当前上级政府组织的各种评比达标活动,不仅过多过滥,而且要求有时也不切实际。比如在教育双基验收达标中,由于上面只定指标不掏钱,往往就把指标定得老高。一个中等县,一场验收下来,需要投入6—7千万,目前我们许多乡村两级财政负债累累,与这些种类繁多的达标活动,如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治安、民兵工作等,就不无关系。上级千根线,基层一根针,基层即便是“土财主”,也付不起这么多的费,买不起这么多的单。

  中国有句俗话,叫“花别人的钱不心痛”。这方面的教训,已经很多。所以针对这个问题,经济学家提出要实行财政预算的硬约束,要做到“财权与事权统一,权力与义务对等”。既然你要享有请客的权力,那么你就要承担买单的义务,只有这样,你才会精打细算。比如现在让你自己买单请客,那么你肯定就要琢磨,这个客你是否一定要请,或者是按什么“排场”请,并且你一定还会考虑,你腰包的钱,够不够买单,这就逼着你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这些年,地方财政的日子为什么越过越紧?其实就与现在这种上头请客,地方买单的体制有关。前几年西北某省的一位财政厅长告诉我,地方财政所以连年出现赤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上头”对地方预算,收入用的是减法,要求这项税收要减,那项税收要免;而支出,用的则是加法,规定这项投入要增加,那项投入要增加。如此做法,地方财政的日子,哪里会过得安稳。

  当然,世上的事,也不是完全绝对的。我们强调请客要自己买单,并不是说任何情况下,对任何事情,中央都不能让地方买单政府都不能让企业买单。比如前几年长江防洪抢险,中央调动全国各省市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援前方抗灾,就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应当的。不过,这种让地方和企业买单的事,只能在特殊场合才能这么做,通常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应该信守“自己请客,自己买单”的原则。

  

  竞争上岗应让“一把手”先到位

  

  我们在总结中国的改革为什么会取得成功时,

  大家都认为有一个基本的经验,就是经济改革要先行。的确,对比前苏联暴风骤雨的政治改革给民众造成的生计问题,我们改革战略的选择,算得上是高明之举。可是,随着这些年经济改革的纵深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已经越来越凸现出来了。所以党的十五大,开始把政治体制改革列进了我们整个改革的重要日程。

  启动政治体制改革,我历来认为,干部体制改革是突破口。毛泽东同志早年就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过去在湖南农村,也时常听到老百姓有一句常挂在嘴边的顺口溜:“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也朴素地反映了这个道理。好在现在全国上上下下,对推进干部体制改革,已是万众一心,所以对改革的重要意义,也就用不着我们再费笔墨。眼下,人们更关心的,是我们现行的干部体制究竟应当怎么改?要通过怎样的改革,才能从制度上保证我们今后的干部是好干部,班子是好班子,并且好班子还要能带出一只好队伍?显然,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对我们干部体制的现状,作出一个客观的估计与分析。

  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我们干部体制普遍存在的问题中,比较突出的大致有两个:一是“一把手”缺乏监督。“一把手”的权力,通常不受制约,或者受制约的程度很小,从而使滥用职权的腐败行为时有发生。事实上,最近几年贪污受贿的大案要案,几乎也都是发生在第“一把手”身上,如北京市前市长陈希同事件,最近中央刚作出处理的宁波前市委书记许运鸿事件等,基本都是如此。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一个单位的最高领导人,不能保持其自身的廉洁,那他也就很难约束下属的行为。可见,“一把手”缺乏监督,至少是当今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干部体制的另一个普遍问题,是领导班子不团结。班子内部的凝聚力和协作性不强,意见常常难于统一,正职和副职在重大事件上互相推诿扯皮、乃至拉帮结派,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而且影响了办事的效率。因此,要真正建设好干部队伍,必须深化干部体制改革,彻底解决好上述两个问题,才能防止权力滥用、群体内耗和低效运转给党和政府造成的损失,从而保持整个干部队伍的健康与活力。

  其实这几年,在干部体制改革方面,全国不少地方已经拿出了不少的举措。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应首推竞争上岗。实践证明,竞争上岗的试行,不仅扩大了上级组织部门选人的视野,使党性强、素质优异、才能卓越的人,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从而真正做到任贤用能,使干部制度改革向前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但目前的竞争上岗,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据我了解,目前的竞争上岗,基本只是限于政府各机关、各部门的副职岗位,像副厅、副处、副科等;而正厅、正处包括正科,仍还是由上级组织部门选派。组织部门作为本单位干部监督考核的主持者,其自身的监督考核,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来负责的;而上级主管部门,又不可能时时刻刻对其予以督查,所以,正职干部事实上是游离于竞争和监督之外的。这样,单位“一把手”身居要职,非但能上不能下,没有竞争压力,而且还缺乏有效的监督。由于权力失去了制衡,于是滥用职权的事也就难以避免了。实行竞争上岗后,班子为什么还会不团结?根源也在于我国当前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存在着某些缺陷。比如现在的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上是由上级组织部门配备,尽管某些副职岗位推行了竞争上岗,但选拔权仍属于主管组织部门,“一把手”对副职的上任,没有决定权,这样,就难以保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在脾气、性格、见识和追求上是否和谐。当副职通过竞争上岗后,如果在工作中与正职难达默契,甚至完全对立,正职也无权对其进行调换,这样,便很难使副职做到对“一把手”的配合和服从,班子内部的意志当然也就难以真正统一。

  可见,“一把手”缺乏监督和领导班子不团结,归根结底还在于我们目前的干部体制改革不彻底。因此,要革除现行干部体制的弊端,必须对我国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行创新,其具体思路是:把对“一把手”进行选派、对副职实行竞争上岗的办法,改革为对“一把手”实行竞争上岗,而所有副职则由正职进行聘任的机制。上级主管组织部门,只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双推双考、竞争上岗工作,并规定出该岗位的任期;至于各单位副职的选拔和任用,则由在任期内的单位“一把手”根据需要进行聘任,上级组织部门只对其选聘工作的公正性,进行监督和审核。

  如果让各单位的正职实行竞争上岗,那么“一把手”缺乏监督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并且任期的限制,更会加强了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约束,将使腐败的制度根源得到消除;同时,由于副职是由正职选聘,不称职或工作不配合的副职,随时可能被解聘,这样,有助于在一开始便组成一个团结协作的班子,从而避免相互内耗,有利于保证工作的效率。再说,一个单位的正职只有一个,而副职一般说来需配备2-3名,这样,对副职开展竞争上岗,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也就差不多是“一把手”竞争上岗的2-3倍。所以,对“一把手”实行竞争上岗、副职由“一把手”聘任,不仅可以解决“一把手”缺乏监督和领导班子不团结的问题,而且可以为国家节约大量推行竞争上岗的成本,从而收到一箭三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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