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四川的地震悲剧,也许有助于驱散一些我们旧有的偏见:新一代的中国学生都是唯物质论者,而且很自私。
自从2004年开始我就在清华大学教授政治理论。我发现,基本上每个学生都被做有助于社会的动力所激励着。所以当我看到地震的消息刚刚传来的时候,数以百计的清华学生们彻夜不眠的在红十字血站排队献血,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而更有些学生,已经赶赴了远在1000公里以外的灾区,去分发救援物资。
现在我希望这场悲剧能够驱散另外一种虚假的印象:中国的年轻人都是盲目的国家主义者,他们不管好与坏,都为这个国家欢呼。
清华是中国最有声望的大学之一,而其自身拥有很强的的政治保守主义倾向。胡锦涛主席就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而很多的我的同事都是共产党员,学生中党员的数字也为数不少。
但是清华的氛围却并不是保守的。最受欢迎的是那些倾向于公开批评当代中国的课程。在私下里,学生们深受审查之苦。在课堂上,学生们的问题大多带着批判性色彩,而我为了平衡甚至不得不引入一些“政府是正确的”观点。
三月份的事件发生以后,我恰好讲课讲到洛克的保守民主思想的部分。有学生问 “反抗的权力”是否能够给当下事件增添正当性,考虑到课堂时间的宝贵,我不得不强行终止了这样的讨论。而下一周,当我们讨论以赛亚柏林的自由概念的时候,有学生提到了一本的德国杂志上面有关中国奥运的负面插图。又一次,为了不让这一切失控,我不得不站在奇怪的去终止学生讨论的立场上,
当四川地震刚刚发生之后,有学生告诉我这场灾难是来自老天的惩罚,而政府要去作出补偿。另外一个则指责当地政府瞒报新闻的态度。
而几天以后,我按计划讲授约翰罗尔斯的公正理论。这时候中国的地震灾情已经明晰,而整个国家的情绪也已经转向。上课之前,有学生们来到我的办公室,他们希望我能够用更多的有形的例子讲述原理。所以我绞尽脑汁的思考。
最后我找到了一个。根据罗尔斯的理论,国家首先要考虑到共同体中最底层的人们。但 “共同体”的含义是什么?国家对于这些人的援助义务是不是已经超出了国家应该遵守其内的边界?举例来说,缅甸的风灾造成了比中国的地震更多的死亡。中国还应该帮助缅甸风灾中的受害者们吗?即使这意味着将减少中国的救援力量?
当我结束的时候,课堂出人意料的平静。我明确感受到了敌意。最终有学生说,中国政府当然应该首先帮助中国人。但是为什么?我问。另外一个学生说,这很明显啊,受害者是中国人啊。“但是为什么?为什么应该首先帮助中国人?”我问,请给我理由。
一些学生开始大声起来。根据罗尔斯的公正理论,并没有一个全球性的机构可以承担分发救援的责任。中国人向中国政府纳税,所以国家对于他们有特殊的义务。所以中国政府不能够把更多的精力给缅甸人民,即使它想这么做。
我回答说,缅甸政府在帮助人民的时候做的并不好。而中国政府可以在这方面施加影响。一个学生评论说外国的自由主义理论也许并不适应于中国。我本来想说的是,儒家也有证实帮助那些被压迫的外国人正当性的理论。但很遗憾,下课了。而且这一次,我看起来并不那么受欢迎。
当我回家以后,我意识到了我闯进了敏感的领域。中国的电视中全是有关地震的灾难景象,军人们费力的跋山涉水赶去灾区救援受灾者。而即使是谈话中人们也依旧关心受害者们。我为自己的“执迷不悟”向学生们发了一封电邮道歉,“清华学生们的支持地震受害者们十分令人佩服,而我也不是执意的要让我们在两场悲剧中做出选择。
一个学生回信说,“你说这个例子不是你执迷不悟。只是我们有着清晰而且深厚的认同感。”这看起来抓住了问题的核心。尤其是在灾难的时候,人们关心自己身边的人,这是很正常的。我自认为对于中国人并不是一无所知,但我仍不能够有效的把握住他们看问题的方式。
或者这只是有关时机的问题吧。想象一下,一位在纽约的教授,911之后问学生们捐助是用来救助此次灾难中的受害者还是用来救助国外战争中的灾民会起的作用更大。他可能也被咆哮着赶出了教室。但一年之后,这个问题就是可以被讨论的了。我猜我面临的问题是,从现在起一年之后,我和我的学生们是否还会去争辩中国的全球义务这个问题。(编译:焦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