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难兴邦”这样一个流俗的说法,作者在内心里一直并不是那么认同。灾难就是灾难,灾难对于受到灾难伤害的个体来说是一个悲剧,意味着他作为个体生命的最为珍贵的价值,受到了无可换回的损害。正是灾难的这种无可逆转和挽回的悲剧性,震撼着我们的心灵,激发起我们作为脆弱的易受伤害的个体生命对同样的生命的真挚的同情。而所有热切地想要将“坏事”转变为“好事”,要用灾难来激发“民族精神”的高亢话语,似乎都有着某种用国家民族的宏大的集体叙事,来压倒和遮蔽基于本真内在体验的个体叙事的嫌疑,从而无助于我们在一种纯净的悼念中来思考,灾难究竟毁灭和夺走了怎样一些我们所珍爱的价值。
那么,不是站在受灾难伤害的个体的立场上,而是站在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某种集体主义的视域中来看,“多难”是否一定会有利于“兴邦”呢?我们知道,“邦”者,“国家”也,是我们脆弱的个体为了免受伤害的目的而构建起来的政治共同体,那么,遭受巨大的自然灾害的创伤,是否一定会促进国家的进步、成长和强壮呢?
确实,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人性中光辉的一面有机会得以闪耀,使我们获得了在庸常的生活中无法获得的感动,但是,灾难同时也激发了人性中黑暗和邪恶的一面,而且,不管是人性中的美好还是黑暗的这种强烈显现都是短暂的,它们很快都会退隐到平庸的日常生活中去,谈不上对整个国家的存在方式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灾难也确实增加了人们相互间的共通感。在哀悼日,我们看到有无数人在那儿异口同声地振臂高呼:“中国加油!”,“中国人是不可战胜的!”不少80后、90后的青年人为此深受鼓舞,他们相信,这样的万众一心的场面,是中国将要崛起的征兆。但45岁以上的人则普遍地对这样“感人”的场面有着极强的免疫力,因为,在反右、大跃进和文革中,在党领导的各项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中,他们曾经投身和陶醉在比此热烈百倍的广场效应之中。
极左革命导致的惨祸(这样的人祸的惨烈程度,要超出汶川地震的几十倍、几百倍)告诉我们:民族和国家的健康成长,不在于营造万众一心的炽烈的广场效应,这样狂热的场面除了能够给呼叫口号的群众带来某种心理上的强壮感之外,与国家的真正的强大和坚固毫无关系。相反,它很容易因为非理性的冲动,给整个民族带来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巨灾大难。
一个国家的坚固和强壮,不在于它有能力煽动各种非理性的狂热,有能力营造群众在广场上的当下的共通感,而在于它能否将自己建基在人与人之间永恒存在的先天法理的磐石之上,在于它能否使自己的每一个行为都是出于保护公民权利的需要,从而获得公民的理性认同。
就如王石先生所说的,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史书显示,每一次重大的自然灾害都会引发一些我们早已十分熟悉的情景:总会有一些官员为了“稳定”和省事,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而竭力掩盖灾情;另一些官员则不惜丢乌纱帽也要将百姓的痛苦达于上听。有一些皇帝会因灾害而反省自己的行为,下罪己诏;另一些皇帝则会因大臣报告了坏消息而惩罚他们。但不管如何,每一次大灾,政府总是或多或少地会赈济灾民,因此,每一次大灾最后都会以对皇恩浩荡的赞歌作为终结。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看不到国家的根本制度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进步。(即便有时大灾引发的民怨导致了改朝换代,同样在政治上没有带来任何新东西。)
当然,一个国家的自然灾害频发,久而久之自然会对它的政治文化产生某种特定的影响。有些历史学家就将古代中国文明称为治水文明,这种观点认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形式:君主集权的大一统国家,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动员和集结人力,来治理定期泛滥的黄河的过程中形成。确实,对于居住在大河流域的农业社会中的人民来说,对周期性发生的将会彻底冲毁他们的庄稼和房屋的洪水的恐惧,无疑将会成为其最深刻的生存恐惧之一。
在这儿,我们可以看到,抗灾文化与权利文化的核心区别之所在。人之所以要结成某种政治共同体的目的,是因为人作为个体存在的脆弱性和易受伤害的特征,在这一点上,两者是相同的,但是,在判断伤害个体的主要危险来自哪里这个问题上,两者则出现了重要的分歧。在抗灾文化看来,这种伤害我们的危险性主要来自于外部的自然灾害(或者是外族入侵,在面对外族入侵时,抗灾文化就成为抗战文化,这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为了应对这样的来自外部的危险,人们必须团结起来,必须将自己完全彻底地交给一个统一高效的权力中心支配,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效果。
而对最早发源于欧洲,最后成为宪政政治基石的权利文化来说,伤害我们每一个敏感和脆弱的个体的最大的危险,不是来自共同体的外部,而是来自共同体的内部,来自于先天地具有有罪性和有限性的我们自身。对我们每一个个体来说,政治上最大的危险性来自于跟我们有着完全相同的本性的他人和由人所构成的组织。从权利文化的视域中看出来,这种伤害我们的危险性,不仅仅来自社会中的陌生人,它更可能来自熟人,来自于和我们朝夕相处的亲人,来自于在组织中有权力支配我们的上司和领导,而这个社会中最危险的存在者,无疑是那些垄断着暴力的使用权的人,即在传统的政治文化中被歌颂和膜拜的政治领袖。
因此,和抗灾(战)文化截然不同,权利文化降低危险性的方式,不是号召人们不分你我地抱成一团,以提高和某种外敌作战的整体战斗力,而是,在你的权利和我的权利之间不断地划分出更清晰的界限,不断地去形成更加细致的制度性规则,并用整个社会的强制力去支持这些规则,以保护个体的权利免受他人的伤害,免受由人构建的各种社会性组织的伤害。
一支文明的真实的生存处境,无疑会对其政治文化产生重要的影响,假如它处在人类尚未征服自然的前工业文明阶段,又处在自然灾害多发和易受外族入侵的环境中,它就很容易产生抱团的抗灾(战)文化。反之,当一支文明完成了征服自然的工业革命,而其当下的国际政治环境中又没有紧迫的外族入侵的危险的话,那么,正是它目光向内,发展权利文化的最好的契机。
假如说,我们将制度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不断地更明晰更细致地划定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关系的政治文化称为宪政政治,那么,一种举国动员,不惜一切代价地将全社会的人力物力集结到一个权力中心的统一支配之下,以紧急应对某种外来危险的政治体制,也可以被称为极权政治。
众所周知,以党国合一的体制构建起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属于后者。这个体制的运作逻辑和精神特征,集中地体现在它的国歌之中: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
这段由田汉写于1930年代的《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作为那个全民抗战年代的时代精神的集中反映,确实是雄浑感人,字字珠玑。但是,在共产党的主导下,将它由电影的主题曲上升为国歌,将集结一支义勇军,集结一支战争敢死队的逻辑,变为构建整个国家的逻辑时,致命的偏颇就发生了。
我们看到,这段歌词中,用了四个“起来!”,四个“前进!”,最后,还要再加一个“进”。在国歌中,这本来就是借用自《国际歌》的“起来”二字,在激昂的旋律中的反复咏唱,变成了党对每个国民的一次次无法抵御的召唤和鼓动,而党集结人民的理由是,我们已经遭遇了威胁民族生存的死敌。于是,将所有的个体凝结成一个统一的集体,面向一个共同敌人的“万众一心”的集体性存在,变成了党国体制下中国人民的基本存在方式。[1]
举国动员体制要求国民交出的不仅仅是他们的财产,而且是他们的“血肉”,不仅仅是他们的“血肉”,而且是他们的整个灵魂。因为,既然要求“万众一心”,那么,谁有了“二心”,就成了异端,自然而然地成为整肃和消灭的对象。这样一种体制要能够存在的关键,就是需要有足以威胁民族生存的敌人,而指明和制造敌人的任务,则由党,更准确地说是由党的领袖来担当。
这样的敌人,可以是敌对的政治党派(在镇压反革命中消灭的国民党反动派);可以是阶级的敌人(三大改造);可以是民族的敌人(如抗美援朝时的美国);可以是和党有“二心”的知识分子群体(反右);可以是党内路线斗争中的失败者(如文革中的刘、邓);这个敌人有时也可以是大自然(如在大跃进运动中)。
在每一次对人民的集结和动员中,党都将所指的敌人塑造成整个民族的死敌和恶魔。而在这样的体制中生活了30年后,许多人(包括这个体制中的上层人士)终于开始领悟到,对我们生活在这个体制中的每个人来说,最大的危险原来并不是党所指的那些敌人,而恰恰是这个时时要求所有的人交出自己的“血肉”和灵魂的体制本身。这一点,仅在毛泽东发动的和大自然搏斗的大跃进中,就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在这场完全由人为因素导致的大饥饿中,导致了3000多万人的非正常死亡,仅四川一省的死亡人数就十数倍于汶川地震的死亡总数。
正是,基于对这样的举国动员的极权体制的危险性的认识,才有了改革开放。改革开放的30年,从总体上看,是法制建设和权利文化渐进生长的过程。目前,中华民族已经初步完成了工业革命,从紧迫的匮乏性压力下初步摆脱出来,从国际政治情势来看,又不存在危及民族生存的重大危险,本来应该正是进一步实行宪政化改革的最好时机。
但是,由于执政党依然没有完成政治哲学上的根本转型;由于时光的流逝,从反右到文革,亲身受过极权政治的伤害,因而对其危险性有着切肤之痛的一代人正在逐渐地从社会中退隐;也由于经济上长期以来的高速增长给整个民族带来的某种虚骄之气。极权政治的文化基因,仿佛通过隔代遗传的方式,从隐性的转变为显性的,在执政党和整个社会的肌体内又开始活跃起来。
执政党和他的领袖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又开始像毛泽东时代那样竭力追求那些虚骄的象征性价值,开始热衷于营造万众一心的广场效应,好让自己和全国人民都陶醉在里面。于是,奥运就像“大跃进”一样,被营造成一次全民族的集体狂欢和精神升华,奥运火炬也被党的领袖主观地赋予了神性的价值,而成了所谓的象征着民族崛起的“圣火”。[2]
这把在举国动员办奥运的过程中升起的“圣火”,让我们不由联想到50年前在中国上空高高飘扬的“三面红旗”。神圣的旗帜必然塑造绝对的敌人,就像毛泽东将“大跃进”、“人民公社”和“总路线(社会主义改造)”当作通向“共产主义天堂”的必由之路,彻底圣化之后,不可避免地就塑造了反对“三面红旗”的“资产阶级右派”一样,奥运火炬一旦被神化为象征大国崛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圣火”,合乎逻辑地它就开始塑造自己的敌人。
它的敌人,首先自然是通过示威游行的方式,要求更多的信仰自由和政治自治权的藏人,因为他们试图以“亵渎圣火”的方式,让全世界人关注他们的诉求。于是,党的领袖做出了决断:西藏问题不是民族问题,不是宗教问题,也不是人权问题,而是, 我们和达赖集团之间,分裂祖国和捍卫祖国统一之间的斗争。众所周知,在目前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话语中,分裂祖国的敌人就是“死敌”,现任“驻藏大臣”将话说得更加直白:“达赖是一只披着袈裟的豺狼,人面兽心的恶魔!”[3]
在举国动员体制下,领袖一旦指明了不属于人类的“死敌”之后,下面自然而然地就是举全国之力和敌人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根据“人民民主专政理论”,针对这样的人民的“死敌”,就必须动用列宁所说的不受任何法律规则约束的“专政”手段来加以果断的镇压[4]。然而,让我们大吃一惊的是,这一套我们长期以来自以为庄严神圣的政治哲学的理念,和自认为天经地义、理直气壮的使用国家暴力的逻辑,却使全世界几乎所有发达的民主国家都跳了起来,刹那间,从欧洲,到美国,到澳洲,一直到日本、印度这样的亚洲大国,一个就西藏问题向中国提出抗议和质询的全球性的价值观联盟出现了。党眼中的“豺狼”和“恶魔”,顿时成为各国领袖争相邀请和接待的上宾,成为全球最耀眼的政治明星,而我们经过人为的圣化之后,主观认定已承载着民族复兴重任的奥运,恰恰为世界各国向我们施加压力,要求我们反省自己的政治理念和政治行为,提供了一个方便的抓手。
针对这样一个突然显现的松散的价值观联盟,针对奥运火炬在民主国家中传递时出现的示威和抗议,特别是在法国多次被抢夺的经历,党的领袖再次做出了敌情判断:最近发生在法国的事情(除了亵渎承载中华民族复兴希望的“圣火”之外,
巴黎还授予“豺狼”和“恶魔”以“荣誉市民”的称号)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5],而奥运会前,世界各国针对西藏问题向中国提出的各种抗议,是出于恶意的忌妒,是想要遏制中华民族崛起的一个有计划的阴谋。
党国的领袖再次指明了国家和民族的敌人之后,顷刻间,一支向家乐福和CNN进攻的“义勇军”就通过网络自动集结起来,世界各国“圣火”所到之处,红旗招展、呐喊震天、冲突纷起。一时间,中国民族主义情绪之高涨,仿佛就像是要发动近代以来,自西太后纵容“义和团”,毛泽东发动“红卫兵”之后的,第三次向西方世界的全面进攻。
正在这时,天崩地裂的汶川大地震发生了。巨大的地震灾害替代达赖和CNN成了党国的首要敌人,在第一时间里,党国的领袖们就驾轻就熟地开动整个国家机器,将全社会的资源投入到救灾之中。对在奥运火炬的全球传递中被搞得焦头烂额的党国来说,这次终于找到了一个真实的敌人!
细想起来,恐怕一个最富有想象力的天才艺术家也构思不出这么一个充满意味和戏剧性的场景切换过程:在第一个场景中,通过奥运火炬在世界各国的接力传递,和伴随着这一传递的形形色色内涵不同的抗议,冲突,以及新的敌人的产生和制造过程,将一个处于后极权体制中的党国的虚荣自大、迂腐颟顸,政治理念的僵硬蛮横,价值观的落伍和审美趣味的低俗,以如此形象和生动的方式展示在全世界人民面前,人们栩栩如生地看到,一个经济上高速增长的大国,在价值观上却滞留在受侮辱和受伤害的半殖民地时代,仿佛一个身体已快速长高,但在心智上却因创伤体验依然滞留在幼儿阶段的巨人,竭力在他人面前卖弄自己的二头肌以显示强大,让全世界的人感到又好笑、又危险。
在第二个场景中,上天似乎又故意安排了某种特定的情形,以让党国体制中最具有合理性的部份有机会向世人展示出来,以获取人们的某种普遍认同。我们知道,举国动员体制本来就是在应对某种威胁民族生存的重大外部危险时构建起来的,纯粹从效能的角度看,那么,在和一个入侵的强敌进行总体战时,这一体制的效能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但是,假如真的发生战争的话,那么全世界的人总会分成二派,不可能所有的人都赞同中国政府的行为(倒很可能大多数人届时将会仇恨和谴责中国),只有在举国之力都被用在应对某种巨大的自然灾害上时,这种情形才可能发生。
这个时刻准备着“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以便倾全国之力与敌人展开生死决战的体制,这次终于有机会不是为了任何消灭人、打击人、压抑人和改造人的意图,而纯粹是为了拯救人的目的而向世人展示自己的效能和力量。我们看到,议行合一的党国体制,在平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而时时滋生着专制和腐败,而现在在目标十分明确的紧急状态下,却展现出自己惊人的行政效率;“不惜一切代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这些在平时令人大倒胃口的煽情的权力话语,在这一特定的情形下顿时觉得顺耳起来,对于期盼着早日得到救助的灾民来说,或许听起来还觉得相当的温暖和感动;对于这支尚未完成国家化,时刻准备着跟领袖指明的任何国内外敌人展开生死决战的党军,此刻我们也一点感觉不到它的危险,相反,大家都为战斗在救灾第一线的官兵们质朴、勇敢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所感动……
在这天摇地动的一刹那,中国政府突然恢复了久违的自信,以前所未有的透明度向全球媒体开放了救灾过程,它相信,自己就是为了这一刻而存在的,在救灾的过程中,它可以呈现出自己身上最美好的一面。“天意从来高难测”,我们看到,如此突然地,上天就完成了从第一个场景,向第二个场景的迅速切换,使一个刚刚还在全世界面前被众人抗议、嘲笑的后极权主义的政府,一转眼就变成了冲在救灾第一线的满含人道主义情怀的政府[6] ,政府和世界各民主国家之间一度十分紧张的关系也有所修复和变得缓和。
当然,场景的转换并没有改变这个国家的本质,它的整个体制,以及这个体制建基其上的基本哲学依然没有变。在它的政治话语中,它将救灾看作是党领导的一场全民战争,致力于将这场给许多公民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的悲剧,转变成党国取得的一个重大的胜利;致力于将救灾过程中的每一个正确的行为,以及人性光辉的每一次自发的闪耀,转变和“升华”为对党的颂扬和感恩,对党国领袖的颂扬和感恩,对党国体制(社会主义制度)的颂扬和感恩[7];致力于在紧急救灾的过程中,不断扩展中央政府支配资源的权力……
然而,尽管如此,假如我们选择纵向的历史坐标作为对比的尺度的话,那么,和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相比,可以说,30年的改革开放,不管是给整个中国社会还是中国政府都带来了显著的进步。我们看到,已有无数文章论述了中国应对巨大自然灾害时,行为方式上的这些变化:
其一,政府在发布有关灾害的信息时,透明度大增,而且,这种透明度的增加,非但没有导致人们的恐慌和秩序的混乱,反而增加了国民的凝聚力。从中不仅仅可以看到政府的进步,也可以看到一般民众的进步。
其二,允许国外救援队和医疗队的进入。尽管政府在做出这一决断时,并非没有犹豫,最后,也只是有选择地批准了几支救援队,进入后还似乎在为其设置某种限制,以防止其抢了党和政府的功劳和风头。但是,允许国外救援队进入中国,依然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突破,反映出政府自信力的增强。
其三,10万多志愿者和众多非政府组织自发参与救灾,形成一支可以和十几万军警相匹敌的救灾力量。民间力量自发参与救灾是政府将灾难信息公开后的非预期结果,虽然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扩展依然充满猜忌,但是,在短期内,众多的个人志愿者、非政府组织和政府在救灾时,自发形成的这种有效合作,显示出政府和社会的共同的进步。
其四,全国哀悼日和下半旗为死难者致哀。[8]
上述的这些进步,除了只具有些许象征性意义的第四条之外,其他的进步实际上都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只是在应对这场突发灾难的过程中显示出来罢了。而且,它们究竟是在紧急状态下的偶然的特例,还是有可能上升到制度改良的层面,现在还尚未可知。我们看到,随着遇难学生家长集体请愿等纷争的出现,政府对舆论的控制正在逐渐加强,一个短暂的舆论开放的黄金时期很快将要终结;另外,政府对在救灾过程中出现的非政府组织联盟的雏形十分警惕,已动用警察力量加以干预,使其解体,这使得认为这次救灾将会促使非政府组织大发展的预言,可能显得有些过于乐观。
然而,经验告诉我们,这么一个重大的社会性事件:几十万人亲赴灾区救援,数亿人参与捐款,在24小时连播的新闻面前,全体中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都心灵为之震撼,情感为之牵动。它不可能不留痕迹地轻轻滑过,而必将对整个中国社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关注的是,这次灾难是否有可能在宪政层面上促进国家制度的改良,因为,在笔者看来,这是中华民族在现阶段最重要和最艰巨的使命,也是国家进步的核心含义之所在。
就如我们在前面的分析中已经描画的那样,假如我们仅仅只是从最表层的现象来观察,也许会得出相当悲观的结论,因为,巨大的自然灾害的袭击,对宪政建设的推进来说,似乎非但不是一种促进因素,反而是一种阻碍力量。宪政建设要求反思权力,认识到权力的危险性,现在当紧迫的自然灾害的危险降临时,政府的权力很容易从人们反思的对象变为依赖的对象,政府也就很容易要求汲取更多的权力、更多的资源,要求人们更多的服从和感恩。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灾难的发生,也为宪政建设的推进提供了某些契机:
首先,在重大灾难发生时,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变得更为必要。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政府做出正确的行为,可以减少灾难对人们的伤害,反之,假如做出错误的行为,就会扩大灾难的伤害,这时,政府犯错的代价会比平时成倍地扩大,而且,在紧急状态下,没有习惯和程序可以因循,是最容易犯错的时候,所以,这时对政府行为的理性的批评和监督就变得尤为重要。
其次,灾难激发个体普遍地进入“面向死亡的存在状态”,人们普遍地变得更加真实,更加自主,更具有勇气,对自己的权利也变得更加敏感和更加清醒,这一切都使他们变得比平时更容易自我组织起来,主动地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
再次,灾难也使政府变得比平时更有责任感和怜悯心,更容易听得进别人的合理的意见。(比如,允许国外救援队进入,就是政府在听取了批评意见后做出的决定。)人类在巨大灾难面前激发出来的团结精神,使有权者和无权者之间比平时更容易超越歧见去达成理性的共识。而且,政府在他因有效地组织救灾,受到国内外普遍的肯定和赞赏,因而具有较大的自信时,和因为受到全世界的批评嘲弄变得恼羞成怒时相比,更容易做出真正具有宪政维度上的进步意义的制度创新。
具体地说,在笔者看来,在抗击这次巨大的地震灾害的过程中,有二个地方最有可能成为推进中国宪政建设的突破口:
一是监督政府合理使用赈灾款物
众所周知,公民管束政府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管束它如何收钱和如何花钱。英国的宪政化改革就是从管束国王的钱库开始的。而英国人300多年前对其国王施加的这种理性的管束,却是目前的13亿中国公民对自己的“人民政府” 所无力施加的。议行合一的党国体制由于自称自己正代表着“神圣的人民”,因而,除了权力内部的自我监督之外,排斥任何的外部监督。它的后果就是,整个党国体制具有超强的从社会中汲取资源的能力,而这些被政府汲取资源中的相当大的部分,被贪污腐败,以及政府官员自我服务的公款消费损耗掉了,在社会迫切需要的各项公共服务的领域,政府则本能地设法逃避责任,压减支出。针对这种状态,被尊为“主人”的公民们一直没有什么办法。
而在这次救灾中,赈灾款物的分配问题,却为全社会公开监督政府权力的运作过程,提供了一个可能的契机。因为,赈灾款物不管是从来源还是从用途来看,和平时政府的资源配置相比都有着自己的特殊性。从来源看,它不是来自强制性的税收,而是来自人们完全自愿的爱心捐助,捐助者和纳税者相比有更大的道义上的权利知道自己所献出的款物被用于何处;从用途看,它是用于受灾者最紧迫的生存需要,因而对它的贪污浪费就构成了对生命的直接伤害。
所以,当政府以几十万受伤者和上千万无家可归的灾民的生命与苦难的名义,发动了中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捐赠活动之后,同时,也就有了前所未有的道义上的责任,向全体灾民,向全国和全世界的捐赠者明白地交待这些财物的最后去处。我们看到,政府也意识到了这一道德责任带来的巨大压力[9],所以,在派出中纪委工作组和公布举报电话的同时,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已在近期聘任了首批308名社会监督员。
社会监督员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制度创新,这次用在对救灾款物发放的监督上是十分恰当的。因为,纪委工作组实施的只是权力的内部监督,一个政府行政单位的救灾工作假如通过了纪委工作组的审查的话,那只是向它的上级党组织有了交待,通过社会监督的方式才可以向灾民和捐赠者,向整个社会有所交待。
当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目前的社会监督员制度虽然是一个有意义的创新,但依然存在着许多的局限,这些局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监督员没有足够的权限。社会监督员都是相关的政府行政部门聘任的,(比如这次监督员就是四川省救灾总指挥部聘任的),向行政部门负责,他们只能按行政部门的指令办事,而无权监督这些部门本身,同时,监督员还被严格规定不能向外(比如社会上媒体、网络)泄露任何调查所得的信息,否则将受严处;二是监督员缺乏足够的专业能力。胜任监督工作需要很强的查帐、审计和社会调查的专业能力,而现在绝大部分监督员都是没有受过相关的专业训练的普通市民;三是监督员缺乏激励。所有的监督员都是做义工的志愿者,他从自己查出的问题中,本质上得不到任何好处。正是这三方面的严重局限,使得目前我国的社会监督员基本上还只是行政部门显示自己愿意接受外部监督的某种象征性制度。[10]
比较起来,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个成熟的宪政体制下,在类似情况下,一般可由议会授权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来进行这样的专项监督,而这个委员会就会拥有调查、审计从国家、省直到市、县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民政局等单位的帐目的权力,并在自己认为必要时,有权向社会公开相关的调查信息;为了使监督有效,议会会专门为该委员会的工作拨款,该委员会就可雇佣第一流的专家为自己服务;在议会中存在的大量的反对党成员,一心想要给执政者挑错,
因为,一旦挑出错来,他们就可获得自己的政治利益,而被雇佣的专家为了报酬和专业声望也会努力工作。不难想象,在这样的情形下构建起来的监督制度将会是非常强有力的和有效的。
所以,这次救灾带来的制度创新上的一个可能契机就是,利用这次由于公民涌跃捐赠而形成的政府前所未有的必须将自己使用捐赠财物状况公开化的道义上的责任和压力,从扩大监督者的权限,提高监督者的专业水准,和为监督者提供必要的激励三方面,去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在中国刚刚萌芽的社会监督制度,并努力使这一在危机中生长起来的制度常态化和稳定化。比如第一步是要使像红十字会、慈善总会这样的事实上是半官方组织的财务状况公开化,最终的目标则是使政府的所有收钱和花钱的行为都处在公民代表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是推动对教学楼垮塌的问责和反思
没有横向的外部社会监督,只有垂直的内部权力监督的党国体制,很容易通过贿赂上司的方式实行贪污,而整个议行合一没有权力制衡的当权者集团,也很容易将财政收入以一种完全合法的形式,用到自我服务的公款消费上,而在对社会最急需的公共物品的支出上则偷工减料,逃避责任。
这次地震中,教学楼的大量垮塌,上万名中小学生的伤亡,特别是有一些地区在别的建筑物损坏不大的情况下,教学楼首先垮塌。这一悲剧将上述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以震撼性的方式向全社会揭示出来,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一种没有真正被公民用强制性制度管束住的权力的损害社会以自利的必然性。
这一事件可以在多个层面上加以问责和反思。首先,自然是对垮塌教学楼的建筑商、开发商、设计师、验收人员以及相关的教学行政管理人员等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进行调查,但是,问责的核心价值,并非是出于报复的目的而对特定的当事人加以严惩,而是为了避免类似悲剧重演,而反思如何对相关的制度加以改良。
它首先关涉到的是建筑方面的制度。如提高建筑物,特别是用作公共设施的建筑物的质量标准,制定和落实更严格的公共工程的验收制度等等;
其次关涉到的是财政方面的制度。目前的党国体制下的中国政府,可以说是全世界从社会中汲取资源的能力最强大的一个政府,自从实行分税制之后,每年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总在当年GDP增长速度的2到3倍,比如2007年GDP的增长率是11.6%,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则高达32.4%,仅仅从2005年到2007年的2年间,财政收入就从3.16万亿猛增到5.13万亿。而这么一个拚命从社会中汲取财富的政府,在天天高喊“科教兴国”的口号的同时,对教育的支出却是出奇地吝啬。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是5.2%,发展中国家为4.5%,国际上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的国家,很少有低于4%的。中国也在1993年就提出了在2000年达到4%的奋斗目标,但15年来,这一目标从来没有达到,甚至没有接近过。最高是2002年达到3.41%,之后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速和占GDP的比重迅猛增长,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反而急剧下降,2004年和2005年分别降为可怜的2.79%和2.82%,2006年才勉强达到3.01%。我们可以请财政专家计算一下,在胡温执政的6年来,在亲民口号叫得震天响的同时,公车消费每年的增长率是多少,公款旅游每年的增长率是多少[11],公款吃喝每年的增长率是多少,用于建造政府办公大楼的经费每年的增长率是多少,而用于教育的支出每年的增长率又是多少?这些数据比一万个动人的宣传口号更能科学地说明,这个政权本质上是怎样的,它对人民的真实态度是什么?同时,我们还需要认真地反思一下,对于义务教育这么一项关系国家根本和民族未来的重要事业,汲取财富能力最强的中央财政,包括省级和市级财政都竭力逃避责任,将其推给光发“人头费”就已促襟见肘的县级和乡镇级财政去担当,究竟是否恰当?特别是那些贫困地区,其县、乡(镇)二级的财力,根本担当不起承办中小学教育事业的重任,而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正是这次教学楼因质量不过关而垮塌的一个重要原因[12];
最后,则是从宪政的维度,对这个国家的基本政治构架加以反思。我们上面列举的这些数据,提出的这些问题,都不是笔者的新发现,而是在每年的“两会”上,一些代表和委员们年年都要提出的老生常谈。谁都知道公款消费的恶性膨胀和教育支出的严重不足,已经到了无法容忍和十分危险的地步,但是,为什么始终无法改变呢,为什么我们15年前就提出的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要达到4%,这么一个最低的奋斗目标,非但始终无法实现,而且还离我们渐行渐远呢?
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没有管束政府如何收钱和如何花钱的权力。在举国动员的党国体制下,一切权力都集中在党的一元化掌控之下,(所以,在人大、政协都建立了党组,以便将它们置于党的绝对统治之下,省级以下,党的书记索性就兼任人大主任,也就是说,自己制订的财政预案就由自己来批准,这焉有通不过之理,而且,这也必然会使财政预案本身的制定变得更加随心所欲。)因为,这么一个体制据说可以防止由于权力制衡导致的扯皮,可以将全社会的资源紧急调动起来去应对某种外来的危险。
这么一个体制能够合法存在和顺利运行的前提是,各级掌权者集团将资源集中起来之后,能够按照社会的真正需要而不是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使用它们。于是,为了证明这一体制的正当性,党宣称自己的成员,特别是自己的领袖都是由特殊材料组成的,他们不仅仅在理智上可以洞察和代表他人与社会的需要,并且在道德上是完全没有任何自己特殊利益的彻底无私的人。或者有时候党也会使用某种比较“谦逊”的语言来表达这个意思,即党通过真诚的自我教化,可以使党员和各级干部具有更多的上述二方面的“先进性”。
而这次在巨大的地震灾害中揭示出来的严峻问题,让我们再一次深刻地认识到,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布坎南在他创立的宪政经济学中所揭示的一个重要真理:不仅仅在经济领域,而且在政治领域中,一个竭力讨好民众的政治家、一个需要做出决策的委员会、一个追求权力的政党,总之,任何个人和政治集团都是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做出自己的政治行为的。而任何一种政治体制只有建立在这么一种人性假设的基础上,它才可能是正当的和有效的。
当我们说掌权者会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来使用权力时,并不是在对某些特定的掌权者进行道德谴责,而是在试图揭示某种具有普遍性的人性的真实。这次地震已经让我们看到,假如将盖一幢合格的教学楼供他人使用,还是买一辆豪华公车供自己消费的选择,交给一个当权者或一个委员会完全依凭他们自己的道德良知决策,而不加任何外部管束的话,究竟会发生怎样的结果。我们看到,不管是中央财政,还是各级地方财政,都是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的:哪些税种油水最大,收起来又最方便,便抢着去收;哪些事花费大,做起来又麻烦,就推给他人去做。在这种抢和推的游戏中,无疑越是处在权力金字塔的上层就越是占据优势,越是在金字塔的底端就越是处于劣势,它收不到钱却不得不去做各种自己做不了的事。知道了权力行事的这种本性,也就不难设计出相应的制度来对其加以管束。
一个社会的政治文化,越是深刻地认识到权力行事的这种本性,认识到这种本性深深地植根于不可改变的人性之中,也就越是会明智地认识到,在政治制度的设计时,用权力来制衡权力的必要性。这样的政治文化是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得以生长的土壤和基础。
所以说,一种权力假如明智地意识到自己自利的本性,意识到源于这种本性的可能伤害他人的危险性,因而,同意主动接受某种强制性规则的管束,以便于他人监督自己在尊重他人权利,与他人共赢的前提下,来追求自身的利益,这样的权力就有着高度的政治上的德性;(我们将之称为第一种权力,这是宪政体制要求政治家的品德)
一种权力假如认识到自己自利的本性,同时,宣称自己拥有这种本性,但是,不愿意主动接受法理规则的约束,这样的权力无疑具有某种野蛮性和危险性,然而,他既然已公开宣称自己的自利本性,就激发起别人对他的警觉,因此,通过斗争来限制和约束这样的权力常常并不是最难的;(我们将之称为第二种权力,这通常是威权体制下的政治家的特征)
比上述权力更危险的第三种权力是,它明明认识到自己自利的本性,但是,却口口声声地宣称自己不追求任何自身的特殊利益,因而,是彻底无私的。这种宣称对于掌握绝对权力者来说似乎有着多方面的好处:一是假如他人相信他的宣称的话,就会放松对他的警觉和监督,二是即便他人不相信,他依然可以强悍地宣称自己拥有特殊品德,因而拒绝他人的监督,认为只要有道德自律就足够了,三是他可以更加强悍地以自己是无私的为理由,要求他人也无私奉献,放弃自己的权利;(在这儿,我们可以看到,承认自己的自利性是一种德性,而宣称自己的无私性是一种邪恶,明明知道自己的自利性还宣称自己的无私性,是一种建立在无赖心态上的蛮横,这是后极权体制下掌权者的普遍特征)
但是,这样的权力还不是最危险的,第四种最危险的权力是,他和第三种权力一样宣称自己是无私的,要求别人也必须无私。但是,他和后者的核心区别在于,他真的相信自己所宣称的东西。假如说,后者是在用强词夺理的方式有意识地欺骗他人的话,那么,他则陷入了完全的自欺之中。他坚信自己真的是全然无私的;坚信自己对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的不择手段的追求是为了推动历史前进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信自己由于职权而享受的一切都是革命工作的需要;坚信反对和批评自己的人都是恶魔般的敌人,和自己不属于同一个族类;坚信他人的自私真的是可以通过斗争和教育的方式被彻底地加以克服的。这样的人就是真正的共产党员,陷入彻底的自欺中的“真诚的”极权主义者。他们在不断地寻找新的敌人,营造万众一心的和敌人进行斗争的群众场面,享受着这种斗争中的共在带来的快感和陶醉。
我们之所以用了这么多篇幅,来分析掌握国家权力者对权力的自利性的自我认知的不同类型,是因为掌权者对权力自利性的承认,是宪政建设的逻辑前提,假如一个国家的掌权者的自我认知,还处在上述的第三种,[13]特别是第四种状态,那么,宪政问题就无法提出,而处在完全被遮蔽的状态,所有的宪政问题都会在极权主义政治话语下,转换成神圣的党和一小撮邪恶的敌人进行生死决战的问题。
苏格拉底告诉我们,一个人在认知上的德性体现在“自知其无知”上,我们想要说的是,一个人在政治上的德性就体现在“自知其有私”上。在这篇文章中,我们试图通过,对在这场地震灾害中显现出来的,权力是如何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的,以及由于这种行事方式缺乏有效监督给公民带来的伤害的分析,来揭示在哪些地方我们迫切需要和有可能发展出约束和监督权力的制度与规则,同时,特别强调了对权力的自利性和危险性的认知。因为,在我们看来,和发展某种具体的监督政府的制度相比,在目前的政治语境中,通过和极权主义政治理念进行不厌其烦的耐心和理性的对话,在朝野之间,在有权者和无权者之间形成对权力的自利性和危险性的共识,也许是一项更为艰难和重要的任务,因为,后者构成了前者得以可能的前提。
是结束这篇文章的时候了,最后,我们总结一下它试图表达的主要思想:
脆弱的易受伤害的个体为了自我保全的目的才构建了国家,个体的脆弱性体现在它可能受到来自多方面的伤害。一个个体在突发的自然灾害(或外敌入侵)面前是脆弱的,但是,他在领袖的权力和“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群众面前就显得更加地脆弱和无助。所以,一个成熟的国家懂得,为了保全脆弱的个体免受伤害,在对付前一种危险的同时,必须发展出一套完整的制度来对付后一种危险;而一个举国动员体制,则是在对付前一种危险的同时,将后一种危险发展到了不受任何约束的极端地步。一个极权国家和一个宪政国家的区别,就和一个未受教化的野蛮人和文明人的区别一样,一个野蛮人只知道勇敢地去和外部的危险作战,却全然意识不到他自身所具有的危险性。
目前,我们的国家正处在从极权国家向宪政国家,从政治上的某种野蛮状态向文明状态转型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完成之前,对全体公民来说,最大的危险始终来自于一个不受任何强制性规则约束的政治权力所可能加予的伤害。确实,没有什么情形(除了外敌入侵)能够像汶川大地震一样让我们切身地感受到一个社会对一个强大高效的行政权的需要了,但是,这并不构成放弃对这种权力加以监督的理由,恰恰相反,
上述的分析让我们意识到,在我们对这种权力的需要增强的同时,对这种权力加以制度性监督的需要也随之增加了。
当政治领袖和政府官员在灾难中做出正确的行为时,公民应该对之加以表扬,但是,这并不构成公民因此须向其交付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来表示“感恩”的理由。在“感恩”的问题上,也许中国人应该多向英国人学习,邱吉尔曾先知般地指出了纳粹德国的危险性,并领导英国人民取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辉煌胜利,而英国人民对这个伟大领袖的“感恩”方式是,战争刚一结束,就用选票夺走了他手中的权力,因为,英国人民深深懂得,正是这样的伟大的战时领袖,在和平时期非但难以成为好的政治家,而且很容易成为威胁自己权利的危险性的根源。(反观中国人,正是在“感恩”地将毛泽东捧为“救星”的过程中,将他变成了一个给中华民族带来巨灾大难的“大灾星”。)邱吉尔对此的评论是:伟大的人民是不知感恩的。是的,伟大的人民是无须对自己的政治家感恩的,正如主人无须对自己的仆人感恩一样。
宇宙遵循着熵定律,任何一个文明社会总是处在持续不断的灾害的侵袭之中,地震灾害过后也许会有水灾,水灾过后也许会有金融危机……假如我们不能顺利地完成政治哲学的转型,那么,每一次灾害的降临都会给举国动员的极权体制注入新的活力,政府将借机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权力和无节制地要求人民的顺服和感恩,这样,灾害就不仅仅只是破坏我们的物质文明,它还损害着我们的自由与权利,损害着我们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
只有一个国家的人民能够深刻和完整地领悟到伤害个体的危险性的多方面的来源,即便是在巨大的突发灾害面前,在最需要一个高效强大的行政权的救助时,依然对它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在自己内在心理上觉得最希望依赖政府权力时,仍然在它面前保持着高贵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在主动配合行政权应对危机的同时,不是将权力的大集结和大动员,看作是歌功颂德和谄媚邀功的机会,而是看作是审察和监督权力,并发展出对它的制度性约束的良机。只有做到了这些,灾难才有可能为新制度的生成提供某些难得的生长点,才有可能真正地为国家的进步带来契机;同时,也只有做到了这些,一个国家走向宪政文明的脚步才会变得坚实和不会退转,这个国家的人民才算是真正地获得了政治上的成熟。
200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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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丁•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将个体的本真的存在解释为面向死亡的存在。而党国体制下的人们的最基本存在方式,可以被诠释为是一种面向敌人的“万众一心”的共在。正是在面向外部敌人和危险的动员和集结中,这个体制中的人,被赋予了自己的政治身份:是领袖、干部、党员、群众,是积极分子、消极分子,还是反动分子。
[2] 奥运作为全球最大的体育盛会,它代表的是一种生机性维度上的价值,而并不具有任何神性维度上的价值,它应该是欢乐的和轻快的,但并不是神圣的。同时,历史上许多并不强大的国家,仅仅依凭一个城市之力就成功地举办过奥运会,因此,它和国力的强盛和民族的崛起之间也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
马克斯•舍勒的价值现象学认为,每一件在我们生活中发生的事情,都有着它客观的价值,一个健全的和富于教养的人格,懂得如何完全就其本真的价值来感知和应对它;而一个极权主义人格和一个患有心理症的人格一样,他总是时时用自己的主观意愿去扭曲客观的价值,不是刻意地拔高一些价值,就是竭力去抹煞、贬低另一些价值,就是无法纯粹地就价值现象本来的样子来感知和接纳它们。
[3] 这和文革中,毛泽东和他的红卫兵将所有的斗争对象称为“牛鬼蛇神”,纳粹将犹太人称为“苍蝇、蚊子和臭虫”的思维逻辑完全一样。
[4] 所以,合乎逻辑地想要为人民的“死敌”辩护的律师,就面临着丧失饭碗的危险。
[5] 我们知道,和健全的人格相比,心理症患者的情感特别容易被伤害,他人的一个白眼,一句批评,对其伤害之深,就常常足以在其心中激起想要杀人的冲动,所以暴力犯罪行为常常和心理症联系在一起。而极权主义人格和心理症的关系,是一个有趣的,值得另外专门加以探讨的问题。
[6] 共产主义本来就是源于某种建基在平均主义基础上的人道主义激情,在它的精神资源中,从来不缺乏对弱者和受难者的同情,只是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将对弱者和不幸者的软弱的同情,转变成了对有产者的仇恨和剥夺其财产的强有力的暴力革命。(这次在民间自发排列铁公鸡榜等行为中,可以看到这种革命激情的某种残余形式。)
巨大的自然灾害的降临,也使得一时间,共产主义的逻辑具有了某种合理性,而开始替代市场经济的逻辑。等价交换的原则,自利的原则,在这一特定的情形下,突然显得邪恶和令人无法容忍起来,而被按需分配的原则和爱与奉献的原则所替代。
只是在紧急救人的抗灾第一阶段过去之后,当我们看到许多镇长和村长都在以个人的好恶和亲疏远近的关系在分发帐篷和饼干,看到灾民们排着长长的队伍等待一日三餐的发放时,才意识到计划经济又局部地恢复了,意识到没有了市场之后的爱与无私奉献,合乎逻辑地和一个由权力来分配一切资源的制度必然地联系在了一起。
[7] 假如说过去,我们在执政党的自我表扬(比如自称“伟大、光荣、正确”)中,主要看到的是一种权力的僭妄的话,那么,现在除了这种因素依然存在之外,我们看到的更多的则是一种“合法性焦虑”。在主流媒体中,充斥着的“某某某的眼泪感动了中国” 的煽情大合唱中,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了执政党急于想要塑造亿万民众对它的政治认同的极度渴望和焦灼。谁都知道(包括这一煽情大合唱的指挥者),这种依靠煽情建立起来的非理性认同的脆弱性和易变性,以及这种煽情可能引发的人们的厌恶和反弹,但是,在执政党能够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和开放性选举,塑造公民对执政党和国家的理性认同之前,这是它不得不以一种饮鸩止渴的方式,不断饮用的一种危险和廉价的替代品。
[8] 许多论者对这一行为所具有的进步意义的评价,在笔者看来有些太过夸大。通过设置全国哀悼日和降半旗的方式对死难者表示敬重,无疑是正确的行为,但此举并不具有太多实质性的制度创新的意义。《国旗法》第十四条本已规定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 而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就开创了为革命队伍中死去的小人物开追悼会的传统。假如纯粹从理论上看,那么,中共对平民生命的敬重至今为止从来没有超越过毛泽东的《老三篇》。
按照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构建起来的党国体制,从来不缺乏理论上的和仪式上的对平民生命的尊重,相反,它总是致力于在理论上和仪式上将人民抬到一个至高无上和绝对神圣的地位。而这一体制的致命危险恰恰在于,由于它自称自己正代表着神圣的人民,不愿承认自己手中掌握着的权力的有限性和有罪性,不愿接受任何其他权力的实质性监督,因而,在它将人民在口头上和仪式上抬得最高的时候,正是它最容易伤害一个个具体的公民的权利的时候。毛泽东所闯下的夺走数千万中国人民生命的惨祸,哪一件不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神圣口号下干出来的?!
所以说,国务院的这项决定,是开创了国家为在自然灾害中的遇难者举行追悼仪式的先例,但是,从国家尊重个体生命和保护公民权利的制度性进步的角度来看,它只具有些许的象征性意义,实质性的进步须来自于,为了保护公民个人权利的目的,来限制和约束国家权力的强制性制度的生成。
[9] 不难想象,假如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人们回过头来发现,由于当时紧急状态下的紊乱,这些款物被大量地贪污挪用的话,那么,会导致对政府公信力的多么严重的损害。
[10] 从政府部门雇佣社会监督员来监督自己这一行为中,可以看出,政府已开始认识到外部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这一逻辑贯彻到底的结果,就是构建议行分开、相互制衡的政治体制,和容纳同一宪政框架下的建设性的反对党的存在,因为这是构建一种真正有效的监督制度的必由之路。
[11] 据说这次地震发生后,政府已开始严格控制公费出国等公款消费,可见在政府内部和高层,也已对这些现象开始警觉和反思。
[12] 像汉龙集团所捐的5所希望小学,香港慈善团体“苗圃行动”在四川所建的61所学校,以及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四川捐建的169所希望小学都没有倒塌,其中中科院希望小学与北川中学仅一墙之隔。而地处震中依然完好无损的“刘汉希望小学”教学楼的造价也只有每平方米400-5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只要在经费上保证教学楼的造价在每平方米500元以上,在管理上保证这些经费不被贪污挪用,保证建筑质量,这场悲剧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避免,至少是大大减轻。但是,我们的整个看上去轰轰烈烈的举国动员体制却没有能够做到这一点。
[13] 改革开放之后,执政党在这一问题上的自我认知,基本上是处在第三种状态,当它向右摆时就摆向第二种状态,向左摆时就摆向第四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