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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两个非法生存”是未来一个时期的农村工作的基本目标

  

  一,我国的“三农”问题的确非常严峻

  

  l李昌平曾在《我向总理说实话》中用三句话表述我国的“三农”问题,即“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其具体表现为:

  1、1996年以来,我国中西部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家庭农业收入在缴纳税费之后的剩余,不足以维持农民家庭的简单再生产;绝大多数的农民工的工资不足以维持本人劳动力的再生产。我国中西部广大地区的农村,一家一户种7亩地左右,正常年景每亩地产1000斤粮食,按照现在0。5元/斤的价格计算,每亩的毛收入约500元,除去每亩约200元的生产、销售成本和120元左右的税费,每亩收入约180元,农民家庭种地的收入一般在1300元左右,加上家庭副业的收入也不过2300元,家庭农副业实际现金收入不过1500元。这样的收入水平是无法实现家庭的收支平衡的。据京津高校大学生回乡支农调查的数据,中西部农村有66%的家庭难以维持简单的再生产,有64%的家庭负债。现在一个农民工进城打工,平均年收入在6000元左右,但要支付900元的药费、1500元的住宿费、2000元的生活费、200元的衣着费、800元的交通费,实际拿回家的只有600元左右。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要靠600元/年的积累完成造房、结婚、生育子女、敬老是不可能的。

  

  2、农村的原有基础设施功能退化,教育、医疗和其他公共品安排名存实亡,农村市场萧条,农村金融萎缩。最近一些年,国家治理大江大河的力度是很大的,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是,由于农村的组织化程度和动员能力大不如从前,很多地方人民公社时期修建的农业基础设施多年来难以得到保护和修复,其抗灾功能退化严重。不少地方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基础设施破坏严重,以至于正常年景也灾害频繁发生,农业发展的潜在危险日益凸现。农村教育虽然教学楼比过去高了,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教育公共品不复存在,读书已经成为农民家庭的头号负担;在农村生病住院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了,过去农民生病一般会死在医院,现在一般都死在家里,现在农民最怕的是生病。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农村的中学、公路、电力、通讯、泵站等基础设施都由国家出资建设,现在都是“人民的事业农民办”。本来就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农民哪里有能力再承担本应国家承担的农村公共品安排!进入九十年代,特别是九十年代的后期,农民的现金收入日趋下降,农民的购买力急剧下降,农村市场急剧萎缩,中西部的乡镇企业也因为农村市场的萎缩而难以维继,四大银行也相继离开农村,贷款难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生产的瓶颈。

  

  3、农业投资持续下降,农村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农业增产不增收,不少农村已经开始退回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上个世纪79-83年间,中央财政对农业的投入高达到8%-11。9%,此外,省市县各级政府都对农业有较大的投入。但是,此后中央财政对农业的投入逐年减少,到九十年代中后期仅为4%左右,此外,省市县各级政府都不仅不对农业投入,相反,还层层截留中央对农业的投入,导致农村生存和生态环境状况日益严峻,过去已经消灭的各种疾病在农村又重新泛滥起来,艾滋病等新的疾病来势迅猛,威胁人畜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从上个世纪的中期开始,农产品由短缺实现了向过剩的跨越,但农业的成本上升,农民的生存成本上升,农村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增产不增收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加入WTO后,国外的农产品越来越多的进入国内大城市市场,导致很多生产与进口农产品相同农户的商品量越来越少,不少农户更加小农化、更加自给自足化的趋势不可阻挡。

  

  4、中央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资源十分有限,且有限的资源又不断被基层政府、部门吸纳,解决“三农”问题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体制和制度性障碍。现在,中央政府对农村的相关政策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逐步被地方政府异化的现象非常普遍。政府的很多部门都因为有自己的部门利益,在执行其职能的过程中,部门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假如中央财政拿出一个亿的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不仅不能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相反还有可能加重学生家长几千万元的负担。农民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在基层政府和部门“靠权吃民”的现象有泛滥之势。(www.yypl.net)

  

  二,我国“三农”问题的另一种表述——两个基本判断

  

  张广友老先生看过李昌平写的《我向总理说实话》,再三问李农村的问题到底是什么问题,李昌平对老先生说:都写在书里了呀!老先生不满意,提示说: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的问题就是农民出工不出力,生产搞不上去,联产承包就解决了这个难题。问题不找准,好办法就找不到。李昌平想了好几个星期,实在是无法用一两句话概括今天面临的如此复杂的“三农”问题的本质。大约三个月后,李昌平给了张老先生另一种答复:“防止基层政府、部门和村委会非法生存;防止底层民众非法生存是今后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尽管这个答复不直接,但李昌平说没有办法给出更好的答案了。

  

  所谓基层政府、部门和村委会的非法生存。是指县、乡政府和村委会的财政没有足够的合法来源,而不得不处于违法“寻租”的生存状态。时下,县乡村三级每年至少需要4000亿才能维持合法的生存。①县乡吃财政饭大约有3200万人,这需3100亿元左右。②约80万个行政村,460万个自然村,有村级干部、公共品维护员、军烈属、五保户约1500万人,这需600亿元左右。③县乡村债务约6000亿元,每年支付利息800亿元左右。④全国有2800个县,每个县有60多个科局,平均每个科局每年需20万元运转金费,这需300亿元左右。⑤全国有近5万个乡镇,每个乡有15个部门,平均每个部门年运转3万元,这需200多亿元。⑥广大农村地区公共品安排每年至少需要1000亿元。这6笔总计需要6000亿元,如果按7折算(考虑地域的不平衡),大约需要农村支付4200亿元。而县乡村从农民身上合法征收800亿,从工商税收收入中分成的约500亿元,每年的资源补偿收入约200亿元。收支相差2700亿元。所有的支出都是刚性的。在这种情况下,县乡村只有非法“创收”才能维持生存

  

  现在全国乡镇一级卖掉了能卖掉的一切,还欠债约2300亿(中财委调查报告数据),此外,每年还额外非法加重农民负担数千亿元维持生存;全国村级基本上卖掉了荒山、荒水、企业、大约还欠债2500亿元。目前,绝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名存实亡,每年除不能提供公共品服外,还必须靠非法加重农民负担和侵占农民土地出让金400多亿元维持生存

  

  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基层政府、部门和村级组织的合法收入的减少,加上县乡村各级可变现的公共资源的枯竭,基层政府和组织非法生存的状况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安徽等地的不少税费改革试点单位,费并税刚刚结束,新的税外费就出现了,这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好经都给歪嘴和尚念歪了”,应该引起我们深刻的反思。

  

  所谓底层民众的非法生存。是指底层民众由于收入水平太低,教育、医疗、生产资料等成本上升,相当一部分人不得不非法才能生存。据李强对北京农民工的调查,2000——2002年,32。9%——36。3%的进城农民工出现过身无分文的情况,有52。3%——45。5%的进城农民工连续3个月时间找不到工作,进城的民工四个人中有一个人被老板拖欠工资或拿不到工资,90%以上的农民工无法同时办齐城市政府和部门所规定的城市合法居住的资格证明。另据我们在中部五省的调查,农村有40。2%的农民不能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有33。4%以上的农民无力能培养孩子读完法定的九年书,有64%的农民借有外债,有80%的农民没有能力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使用法律的成本),90%的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认为难以承担执法部门规定的“合法企业”的生存成本……

  

  从现实的存在看,底层农民和民工的合法生存成本越来越高,不得不非法生存的现象非常普遍,且这种非法生存状况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www.yypl.net)

  

  三,两个非法生存的制度性成因

  

  在基层政府、部门和村级组织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工作策略和瞒上欺下、上顶下压的工作作风的普遍化,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基层干部“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宗旨观念谈薄”。在底层农民和民工中,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和惟利是图的普遍化,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农民素质低和社会转型的必然”。

  

  基层政府、部门和村委会非法生存的制度性经济原因。财政分灶吃饭以后,集权导致好的税源和税种全部上收了,分权导致花钱的包袱甩给了基层;集权导致上面主动发帽子,分权导致下面主动开票子。财富上收,负担下放,导致乡镇和村级组织事权和财权的严重失衡。现在,绝大多数县乡财政保吃饭、保运转、保稳定的巨大缺口,导致连公安、法院、检察院的执法经费也只能实现4:6的差额预算,不得不将生存成本非法转嫁给底层民众是中西部县以下政府、部门和村级组织的普遍选择。

  

  社会底层的民众非法生存的制度性经济原因。中国的农业产值仅占GDP的15%,但却要养活70%的人口,并且还要承担巨额的税费负担和必须的农村公共品安排,这是不可持续的。长此下去,农民必然破产。面临破产的农民,如果没有必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必然被迫非法生存于农村或涌向城市以求生存。但城市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却是十分有限的,保持8%的经济高增长,每年也只能提供800——1000万个就业岗位,面对农村每年新增1200万人口和现存 3亿多绝对过剩的劳动力,这些就业岗位实在是太少了。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导致农民工进城的劳务收入十年没有增长,人均劳务收入不增反降,加上城市人为的提高农民进城的门槛,更没有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相应法律制度和组织保护,农民工必然被逼上非法生存(获得非法收入或降低生存成本)的道路。

  

  基层政府和组织的非法生存的政治原因。制度安排的不合理性导致基层政府制度性腐败是基层政府非法生存的政治原因。基层政府的制度性腐败主要体现在基层政府体制内人群成为一个纯粹既得利益集团,并且这个既得利益集团成为一个纯粹的食利阶层。最主要的标志是基层政府的税收收入脱离了税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完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官了。基层政府的职能由最初的为民服务完全异化成了今天的为其内部人员服务为主。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基层政府的职能异化成今天这样的局面,完全不是某个人的行为所致,而是“分灶吃饭”改革后“合理合法”的制度安排。

  

  底层民众的非法生存的政治原因。底层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力的边缘化是底层民众非法生存的政治原因。“分灶吃饭”的制度安排给了基层政府极大的自主权,同时上级党组织和政府认为管理基层政府“一包就灵”,在权力下放的同时,不仅没有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相反还弱化了监督。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强化底层民众对基层政府的监督和管理,相反,这些年来,基层政府内的利益集团越来越强势,底层民众越来越弱势,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保护农民和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基层政府、部门和村级组织内部的利益集团有恃无恐。(www.yypl.net)

  

  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防止“两个非法生存”是农村工作的基本方针

  

  如果一个社会的底层政府和民众都处于非法生存状态,那我们何以建立法制国家。还谈什么信用、道德、文明、稳定、发展、全面小康社会?因为实现这些目标,都有一个假设前提:我们有一个合法的政府,我们的人民都合法生存

  

  基层政府是我们国家政权的基础,这个基础是非法生存的,必将动摇我们的国家政权。人民大众是我们的政治生态,这个政治生态受到摧残,必将导致报复性的暴力革命。

  

  站在全局的高度看,没有什么事情比防止“两个非法生存”更加重要和紧迫了。因此,要把防止“两个非法生存”作为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农村工作的基本方针。一切工作都要从这一基本方针出发,凡是违背这一基本方针的政策和计划都必须纠正,凡是影响这一基本方针落实的原有制度和机制都必须革除。

  

  从解决政府及其部门非法生存的角度而言,一方面要给吃财政饭的超编人员出路,如让他们享受下岗工人的待遇,并积极帮他们创造再就业的机会,把他们由非生产人员转变为生产人员。另一方面是重新定位乡镇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关系,保证财权与事权的统一。无财可政的政府应改为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或上级政府给予必需的转移支付,有财可政的政府应建立公共财政,加强民众对财政的监督管理。

  

  从解决底层民众非法生存的角度而言,一方面要给底层人同等的国民待遇(平等的赋税权、平等的占用国民财富权、平等的享用发展(如金融服务)权、平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权、平等的市场主体权、平等的迁徙权),让底层人民同等享有分享经济、社会发展实惠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扩大底层人民的政治权力,扩大他们参政监政的权力和渠道,核心是要增强民众管理基层政府及其强力机关的权力。提高底层民众的组织化程度是民众争取政治权力,主动参与政治生活的最有效的办法和途径。

  

  忠实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要在防止“两个非法生存”下功夫,最重要的是让基层政府和党的基层组织具有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信誉和本钱;让底层绝大多数民众具有合法生存的条件和通过诚实的劳动获得尊重的可能。(www.yyp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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