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好不好?当然好!因为很多地方的黑社会势力盘根错节,深入社会肌理,不只在街头巷尾的市场上天天威胁到人民的正常生活规则,还腐化了高层次的司法系统和行政架构,使得一般庶民往往有冤无处诉。所以,当一个政府的领导人狠下心肠,厉行打黑,甚至把它做成一场运动时,我们一定会拍手叫好,称之为“大快人心”的德政。
然而,“大快人心”就一定是个好东西吗?当我们使用这个词去形容某些政策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大快人心”其实是多么含混———它也可以用来称赞一项德政,但它不一定能够用来描述好的政治。
“民粹主义”在政治学里是个污名化了的概念,虽然它能在一些特定时刻推动民主化的过程,但大部分人都很鄙视它,提到它就会想起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可是千万不要误会,以为它只专属于独裁威权政府。不,即使是实行代议民主的国家也一样会变成民粹主义的沃土。例如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搞的那一套,就被一些左翼学著斥之为“威权式的民粹主义”。又如拉丁美洲有不少国家虽然具备了形式上的普选政治,但它们一样有长远的民粹传统,而且什么立场都有。前几年出一批人大谈自由化,鼓动风潮,再过几年又来了一群左派英雄,声称要还富于民。
民粹主义的最大特点就是它没有固定的政治意识形态,可以左可以右。它的本质不是一组政治价值,而是一种情绪,一种厌恶精英藐视既存制度的情绪。每当社会上积压了许多不满,就会有人跳出来告诉大家这全是一小撮精英的错,他们把持了体制,把属于全民的东西异化成自己的玩具。这种人往往是在野的政客,他鼓动这种情绪,然后以改革者的形象上台。如果他是右派,他要打击的精英就是庞大的官僚阶层;如果他是左派,他要打击的则是经济上的垄断阶层。更妙的是有些改革者本身就是拥有政权的最高领袖,他认为自己和人民中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不颠覆那横卧在他们之间的僵固体制,民情就不能上达,他就无法毫无阻碍地听到人民的心声。
民粹主义的问题在于它披上了民主的外衣,骨子里却瘫痪了民主的真正动力。因为任何种类的民粹政治都总是把政治领袖和人民设定在一种应答的关系上,要不是人民高声呼救被领袖听到了,就是领袖发出号召被人民响应了,他们追求最透明最直接的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心连心地站在一起。
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为什么要说它不民主呢?理由很简单,因为它不需要人民变成公民,不需要公民的主动参与和积极创造。你要什么告诉我一声就行了,一切有我,不劳你费心思索,更用不着你卖力行动。你要的我都知道,你的心声我都明白,你甚至不用透过议员和媒体说话,因为他们可能也是坏体制的一部分。取消一切中间组织,取消公民的动力,取消任何构成公民社的必要条件,让公民变成被动的百姓,领袖自会满足他们的愿望。
所以政策可以追求大快人心,政治却不能以此为最高目的。因为,“大快人心”这四个字里的人心往往是很被动的,政府不应该总是以取悦人心为目标,人民也不应该把自己化成被人“大快”的一颗心。真正的公民不是需要被讨好的消费者,而是有行动能力的参与者;政府不只是了解他们的生产商,更是他们实行愿望发挥权力的工具。我们如此习惯“大快人心”的说法,总是盼望着被人“大快”一场,却忽略了民粹与民主,虽一字之差,其异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