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主事的“官人”,可不管这一民俗历史如何悠久,兔年来临,不大情愿让老百姓尽情的放炮。这从今年门户网站的题目就可窥一斑:什么西安、南京空气污染严重,什么沈阳皇朝万鑫酒店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发生大火:嗨!不外是燃放烟花爆竹,如何闹心!为和谐社会平添了不少麻烦!
主事的心思,其实,已经昭然若揭了,下一步,就是通过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准备重新实施“禁放”了。自己不免嘀咕,“想主事者之所想,急主事者之所急”训练有素、嗅觉灵敏的报纸刊物编辑记者,初七开始上班,布局谋篇,出谋划策,开始严厉声讨“燃放鞭炮之祸害”吧!
从报箱取回2011年2月10日的《中国青年报》,等女儿意识流读完之后,一眼瞥见《青年话题》的重头文章——《鞭炮陋俗与城市生活格格不入》,这篇大作的作者,正是青年话题的编辑曹林先生。
过年燃放鞭炮与吃饺子,作为年节文化生活不可须臾离开的两大民俗,从北宋开始定型,延续了至少有千年之久。宋代在中国文化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陈寅恪先生,甚至以为中华文化在宋代达到了极高的成就。过年燃放鞭炮的习俗,是否从东京汴梁开始,不得而知,但是,从《清明上河图》,可以遥想汴梁城市生活所达到的灿烂程度,叹为观止!《东京梦华录》记载了汴梁过年燃放烟花爆竹的盛况。至少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来,从北宋开始,城市生活与燃放鞭炮,没有显示出那么多格格不入,而是和谐相处,相安无事!
喜欢移风易俗的毛泽东氏,发动文化大革命,并于1966年8月18日,在天安门城楼接见红卫兵,那位在毛家湾深居简出的副统帅,首次提出“破四旧”,号召红卫兵向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开战。受此影响,老人准备的棺木,都要由大队弄走。大概1974年左右,要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二哥作为基干民兵,大年三十都在干活,大年初一歇一天,天寒地冻,初二就又干活了。但是,毛泽东并没有说过年燃放鞭炮属于“四旧”之列,所以,每逢过年,都要到本家二叔那里观看燃放二踢脚。据说,1976年春节,毛泽东还命警卫燃放鞭炮,表示与民同乐。
所以,当今的主事者,也应该想一想,毛泽东都没有禁止过年燃放鞭炮,后继者又没有毛泽东的道行,非要跟老百姓对着干,必欲把过年放炮的风俗给禁止了,岂不是螳臂挡车,不自量力!
作为具有悠久历史的民俗,已经深深印入华人的心中,哪怕漂泊到天涯海角,都难以改变古老的习俗。新加坡政府,曾经禁止燃放鞭炮,坚持了八年,就开禁了。唐人街和华人聚集区,当地政府也曾禁止,但是,在华人的强烈的抗议之下,也开禁了。
谁也没有想到,华人古老的习俗,反倒是在最集中的大陆,一度被主事者弃置若敝履。1992年,广州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随后全国有近282个城市效仿。
1993年,在一位妄人李敬的建议之下,北京市人大通过决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直到2005年11月30日。当时,主事者又是发放调查问卷,又是找法学专家咨询,煞有介事地表明:休想议论俺们蛮横专断,一切都是有程序的!
试想一下,如果主事者内心不想禁止燃放鞭炮,那位妄人李敬的建议,大概只有在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档案室里束之高阁的份了。但是,妄人的建议,正好迎合了主事的心思,依照办事的“程序”,不仅,在北京可以连续实施13年,而且,一下子可以在全国282座城市实施禁炮。
全能政治的主事的,心思就是不一般。比如说北京,明明是五环路以内都给禁止了,主事者天才地想到,在五环路之外的荒郊野外,安排52处燃放鞭炮的地点。九十年代中期,北京哪有现在这么“发达”?试想,平民百姓,既没有私家车,也根本不可能带着鞭炮乘坐公交车,有谁傻到骑自行车驮着鞭炮,前往人生地不熟的荒郊野外,进行鞭炮定点燃放?
无奈之下,只有在自家附近宽敞的地界,燃放鞭炮了。有谁能够想象得到,大年三十,用燃放鞭炮的古老习俗,表达一下过年心情的老百姓,居然被警察拘留半个月,正好在拘留所度过别样的年华!
李敬老先生,请容许志浩表达一下,对您的愤怒之情:您的行为,大体上与反人类罪相似。
过年禁放鞭炮,至少是与华人的人性相背离的,凡是都矫情中国特色的主事者,剪除这一千年习俗,一点都不带心疼的。尽管,强悍地维持,但是,到2005年,北京再也维持不住了,还是北京市人大,又修改了一下条例,从2005年12月1号开始,北京由“禁放”改为“限放”了。既然,首善之区已经改弦易辙,那么,全国好多城市,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再自然不过了。
那位说了,照谢某人这么一说,难道以后的中国人,过年非放鞭炮不可了。志浩不是巫师,没法未卜先知。但是,志浩给学友们切磋《中国传统文化》有年,至少坚守底线伦理:习俗不是那么轻易产生,所以,习俗也不会轻易灭绝。
单就过年燃放鞭炮而言,民众如果寻找到新的表达年节的习俗,或者替代性习俗,那么,过年是否燃放鞭炮,就会逐渐淡化,一直到退出习俗,而成为历史,那么,也不是什么不可理喻的事情。
其实,关于过年燃放鞭炮这一类事体,理性而克制的政府,所能够做的,理应是因势利导。只有那些盲目而骄横的政府,才对千年习俗开战。
舒乙先生对待民俗,具有很高的文化自觉。舒乙先生不愧是老舍的儿子。舒乙曾经设想过,过年过节,通过举办全城大巡游,展示民间绝活。主事者愿意这么干吗?
处理这类事体,不需要多高的智慧,而是,需要一份谦抑,一份尊重。如果主事者蛮横到,在没有民众喜欢的新民俗之前,乐此不疲地剪除传统习俗,那么,民众被剥夺的,不仅是物质、精神和信仰,甚或连年节怎么过的自由和权利,都被剥夺殆尽,那么,主事者还在那里奢谈尊严,岂不是令人齿冷?
曹林先生,患有洁癖,不仅忍受不了燃放烟花爆竹这种习俗,而且,看到公安部消防局的消息,2月2日零点2月3日上午8点,全国发生火灾5945起,直接财产损失1300余万元,自告奋勇,给主事者帮腔:罪魁正是烟花爆竹。看得出来,曹林先生春节过的实在不够好,心情糟透了!罪过,罪过!中央电视台不是每年都准备文化年夜饭吗?这种“文明”的习俗,曹林先生以为如何?
遗憾的是,曹林先生,选择性遗忘,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官方不都是利用烟花爆竹的传统,营造盛世的场面吗?这三大场合,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都可以书写“奇迹”。而且,纳税人来不及询问,就已经燃放完毕。怎么那时候,曹林先生不出山,写出《鞭炮陋俗与城市生活格格不入》的大稿?您怎么不说燃放海量的烟花,对空气质量是一种严重的污染,鞭炮的存在经不起理性的审视,“不能纵容其打着文化传统的旗号肆无忌惮地破坏着公共生活”?
曹林愤怒地质问:“我们的春节传统,难道真的贫瘠到了须依赖鞭炮这种恶俗来装点的地步!”笔者,顺着曹先生的逻辑,接着问一句:“六十二年来,到底建构哪种可以与城市生活相融合的文化传统?”
其实,在曹林那篇大稿的开头,有一句话,令人过目难忘:“允许春节半个月时间中可以放鞭——这拍脑袋的一改,春节变成了许多人的梦魇。”
难道曹林先生不清楚,主事者1993年就已经拍过一回脑袋了,然后就“禁炮”了;2005年一拍,然后又“限炮”;有司看到曹林先生这篇大作,快慰平生,因为,又有充分的理由,拍脑瓜了,可怜巴巴的老百姓,只能在主事者拍脑瓜的间隙,过着“钟摆似”的“被和谐”生活。
(2011年2月11日,4:21分,书菜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