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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要让公众看到公车改革的具体成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采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专家预计公车费用或因此每年少花10亿元。

  从网络点击率看,这是昨日一条关注度最高的新闻,但细究其实质,却又是一条并未提供新的信息的新闻。今年6月份出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已经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而一般公务用车的采购标准则下调至1.8升排量、18万元以内。在此之前,公务车采购执行标准参照的是2004年的《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一般公务车的采购标准为车型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为25万元(含25万元)以内。当时已有舆论欢呼:“史上最严车改”终于来了。

  采购标准从当年的25万元降到了现在的18万元,是否就能算是“史上最严车改”姑且不论,为什么一条并无新意的信息,何以惹得万众瞩目?按说公车的改革也好,治理也罢,均系公众疲劳的话题,然而事实是,不过是与6月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配套的一个细则,居然大受公众垂注,其中应该有一些微妙的因素。这些因素或许是缘于对“史上最严车改”的关切,更可能是因甘肃校车惨剧等最新时事而激发的痛感。从这个意义上,即使只是表示一下对民意的呼应,有关方面把一条不像新闻的信息进行放大式解读,也便自有其价值了。

  关于公车改革或曰治理的目标,无疑是见仁见智,曾经有专家指出,最终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当然公众还不能如此浪漫主义,只能提出一个平庸的标准,即只要是着眼于削减既得利益的公车改革就是值得赞许的。以此衡量,无论限定公务用车编制,还是下调采购标准,显然契合“削减既得利益”的标准,其方向的正确性毋庸置疑。

  然而在赞赏公车采购新标准的同时,坦率地说,公众又对其命运存有一丝隐忧。这种担忧因现实的经验而来:过去25万元的标准可曾得到过切实的遵守?如果旧的标准常常难免要被杯葛,又如何指望新标准真正发挥作用?

  一个常识是,关于公车的治理,似乎从来不缺乏标准乃至禁令,缺乏的只是标准和禁令的执行力,而从深处论,更缺乏的是权力对权利谦卑的习惯。因此,要避免公车采购新标准被虚悬的危险,就必须强调其执行力,而这个过程又需要公众和媒体监督到位才能收获较佳之效果。

  因为一再反反复复迟迟其行,对公车改革来说,其重新唤起公众信任的机会也许不多了,“史上最严车改”要抓住这个机会,就理当让公众看到改革的具体成效。这个成效不是专家或部门口中的节约的数字,而是要反映到总的行政成本和税负上。如果总的行政成本和税负没有降低,当相关人士津津乐道于“公车费用或因此每年少花10亿元”时,公众就有理由怀疑:这究竟是数字游戏还是从左口袋到右口袋的挪移?

  而从公车改革说到行政成本,又无法绕开财政公开和预算民主,只有从源头上紧紧控制住那只不加节制乱花钱的手,逐步削减庞大的行政支出,不必要的公车费用等冗费才会得到遏制。

  当公车私用都已成为众所周知的顽疾时,企盼通过降低标准来节制官员们的欲望,只能说是一种姑且一试的办法,但动起来总是好的,尤其是考虑到当下温和改革都可能遭遇强烈反弹的现实,公车改革由易到难未必不是可取之道,公众当愿意乐观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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