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动小组
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外的阿利沃斯区,住着美丽的姑娘罗泽•赫尔曼,十八岁的女孩令许多小伙子一见动心。在她众多追求者中,有一个来自德国的小伙子尼克。为了博得姑娘的芳心,尼克禁不住炫耀自己的父亲在帝国的军队中任过高职,并且表示能把所有的犹太人赶尽杀绝就好了。他没有想到面前的姑娘正是一位犹太血统。姑娘在家中饭桌上讲起这些,老父亲洛塔尔•赫尔曼在一旁凝神倾听。洛塔尔因被关押过集中营而双目失明。有一天老伴给他读报纸,报上说在逃的纳粹战犯阿道夫•艾克曼正住在阿根廷,老人马上想起了女儿男朋友的家庭,想起了不管这个男孩多么喜欢自己的女儿,但是始终没有让女儿去过他们家。于是他给法兰克福总检察长弗里茨•鲍威尔写了一封信,声称自己找到了艾克曼的踪迹。这位检察长本人也受过纳粹的迫害,他没有把这条线索交给德国当局,而是秘密报告给以色列。很快,关于艾克曼的消息传到了著名以色列摩萨德首脑伊塞•哈雷的手中。所以,先是由“瞎子”洛塔尔发现了已经化名12年之久的艾克曼的真相。当时为1957年秋天。
哈雷身高1米55,身材匀称,皮肤微黑,目光深不可测。他周围的同僚都说:“只有狗和无知的小孩才不怕他那双目光严厉的蓝眼睛。”这位特工首脑亲自率领了一个特别行动小组,连他自己共12名成员,其中包括身强力壮的神枪手、机警敏捷的侦察员、医术高明的医生,以及证件伪造专家沙洛姆•达尼,他入境时护照上的职业是“艺术家”,于是他的那些奇奇怪怪的工具——墨水、纸张、颜料、笔、刷子才不会引起注意。其中还有女特工迪娜•罗恩,她的任务是扮演其他一位特工的妻子,租一所大房子,在抓获艾克曼之后先藏匿起来,直到把他弄回以色列。这件事情必须严格保密,因为这是在主权国家阿根廷的境内进行绑架。如何回去也是一个问题。走水路,夜长梦多;包一个专机,又太扎眼。天赐良机,适逢阿根廷庆祝独立150周年,邀请各国政府首脑参加庆典,以色列首脑也在邀请之列,正好可以乘坐来自耶路撒冷的专机返回。但是绑架的事情连以色列的官员也不能知道。专机定于5月12日返回,抓获行动定在5月11日。此时已经是1960年。艾克曼此前已经得到风声,潜往别处,但是准确的情报显示,在他与妻子结婚25年纪念时,他肯定要回家。一张天罗地网正在悄悄布下。
包括哈雷本人在内的12名特别行动小组成员,从不同的国家、以不同的身份,在不同的时间来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分别住进了不同的旅馆。不能出半点差错。但是也会遇到意料不及的问题。行动小组的副指挥官埃胡德•列维维,在旅馆登记时,接待他的服务员正好就是他护照“籍贯“一栏填着的那个地方,于是开始跟他大谈当地的风俗人情、名胜古迹,可是这位特工根本就没有去过那个地方。慌乱应付之中竟然忘掉了自己的化名,直到机智地把护照要过来,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哈雷制定出两套行动方案。行动A包括在路边上停一辆汽车,等着艾克曼走过把他塞进去。但是有人提出异议,认为在本来几乎荒芜人迹的地方出现一辆汽车,必定引起艾克曼的怀疑和仓促逃跑。捕获组的组长伊利坚持认为长期以来一直沿着同一条铺砌已就的路走回家的人,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习惯,军人出身的德国人尤其不会这样做。伊利还坚持说,如果艾克曼真的发生了怀疑,他的自尊心也会使他为自己竟然不敢走十几米路回到家里去而感到无地自容。哈雷认为伊利坚的分析非常有道理。
当守候已久的小汽车放出刺眼的灯光,正在缓步行走着的艾克曼一阵目眩,骤然停住了脚步。一名特工向他猛扑过去,第二名紧随其后。艾克曼“扑通”一声被压倒在地,他惊叫起来,可是无济于事,几双有力的大手牢牢抓住他,一下子把他塞进汽车。第二辆应急车从边上驶过,“完事了吗?”“完了,开车!” 特工们将俘虏押到代号为“宫殿”的三层楼房中。他们把艾希曼扒了个精光,套上一件特地买来的睡衣,把他铐在铁床上。一位精通德语的特工用德语开始审问:“你的国家社会党党证号码是多少?”他的回答几乎不假思索:“889895。”“ 那么你说,你的真名叫什么?”这家伙顿时浑身筛起糠来,胆战心惊地小声说道:“ 阿道夫•艾克曼。”
返回以色列日期比预定的晚了几天。至于如何把艾克曼乖乖地弄上飞机,随行医生发挥了才智。几天之前他让一个特工人员熟悉脑震荡的病症,然后让他去医院,声称自己骑摩托摔倒之后醒来就出现了头疼、头晕的症状,结果拿到了“脑震荡,需要进一步治疗”的诊断证明,名字却是艾克曼的。当他们一行人伪装成专机的机组成员,架着注射了镇定剂的“同事”艾克曼走上飞机时,没有人表示怀疑。事后有一位见过他们的机场检察官回忆道:“他们扶着一个同事,这位病人想和我说点什么,但没有说出声来。” 1960 年5月21日0点05分,“布列塔尼亚”号专机从布宜诺斯艾利斯机场升空,航向正东, 朝以色列飞去,特遣行动如愿以偿。 24小时后,飞机在以色列利达机场降落。哈雷驱车径直驶向总理办公室,对以色列建国第一任总理本•古里安说:“我给你带来了一件小小的礼物。”
1960年5月23日下午,古里安在议会大厅宣布——“以色列特工部人员 不久前已抓获了最大的纳粹罪犯之一,阿道夫•艾希曼。他在所谓的‘最终解决犹太 人的问题’上,和其他纳粹领袖负有同样的罪责。”审判艾克曼将由以色列法庭进行。稍稍沉寂之后,大厅里响起热烈的、长时间的掌声。
劳模艾克曼
审判于1961年4月11日开始,持续了将近4个月。法庭的正式语言是希伯莱语,如果使用了别种语言,比如法官和检察官的母语是德语,一律要翻译为希伯莱语。审判的时间有一半化在了翻译上面。考虑到这次审判的重要性,以色列政府决定对于审判过程跟踪录像,这项工作是委托民间公司CCBC完成的,法庭设置了4台摄像机,为了不影响法庭辩论,摄像机装在临时分隔的墙背后。这个举动开创了至少两个第一:第一个允许全程跟踪重要的法庭审判,相比之下,纽伦堡审判只是被允许拍摄了几个镜头;第一次用磁带而不是胶卷拍摄法庭审判。最初记录的时间有500个小时之久。但因为保存不当,后来能够看到和使用的只有350个小时。九十年代中期,曾任“无国界医生组织”主席的法国犹太人洛尼•布劳曼(1950——),与朋友耶尔•希凡一道,花了整整两年时间,把这300多分钟的原始磁带剪辑成2个小时的影片,取名为《专家》,在思想、知识界再度引发关于服从和责任等相关问题的辩论。
“专家”是艾克曼的保留称呼。从1937年起,除了其他各种头衔,艾克曼一直被认为是犹太人问题“专家”。原因是他在许多年内,是犹太文学、美术的爱好者,熟悉犹太经典。这一点无论如何令人称奇,这个双手沾满了犹太人鲜血的“杀人魔王”,他本人并不是通常所说的“反犹主义者”,尽管他1932年就加入党卫军。在法庭上他诉说不是自己决定加入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而是“被吸收”进去的。他甚至连《我的奋斗》都没有读过。作为一名失业人员,他需要建立与别人的关系,需要开辟新天地。
他对意识形态不感兴趣。很少和别人谈论流行话题,包括种族歧视的话题。严谨、勤奋、努力帮助他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他的特点是精明强干,从不失手,为了完成一个目标,他会以最大意志、尽最大努力排除一切困难。对强权的统治者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合手的工具。从1938年到1941年,他负责驱逐在德国的犹太人。1941到1945年,他负责运送整个欧洲的犹太人以及波兰人、斯洛伐克人、吉普赛人去死亡集中营。他后来真正的“专长”是“铁路运送”。1944年3月在德国已经溃败的情况下,艾克曼到了布达佩斯,组织向奥斯威辛的运送。1944年3月15日起,他和他的部下经常每天把1万人送到指定地点。此后四个月中,他组织运送了70多万犹太人。乃至到了战争快结束的时期,火车车皮不够用了,艾克曼便让被捕者自己步行走向死亡营。此时匈牙利的犹太人组织已经多次和纳粹当局秘密交易,讨价还价,用金钱和财产换取犹太人的性命,但是艾克曼从来不参与这样的交易。他认为那样做“违背自己的良心”,也就是说,他的“良心”要求他每天将成千上万的人类成员送到指定的死亡之地。他位居第三帝国保安总部第四局B-4课的课长。
据说,艾克曼也曾经有过不适应。一次他的上级要求他提供死亡报告,他因为不愿意去现场目睹惨不忍睹的场景,而提出辞职报告(在审判法庭上他说自己会“恶心”,)他的上司缪勒回答:“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性。”因此,他仍然坚守岗位。实际上他的工作也主要是在办公室进行,他直接打交道的是各种文件、电报、电话以及红色铅笔,他每天埋头于时刻表、报表、车皮和人头的统计数字。他具体的工作目标是效率和提高效率,衡量他工作成败与否的直接标准是他的运输“能力”。他听不见遇害者惨烈的叫喊。而比如发明“毒气浴室”这种东西,也是为了让任何人听不见。借助于先进的现代技术,在纳粹德国统治下,杀人变成了一个工业流水线,被分解成若干个互相分离的单元,在这个流水线上“工作”的人们只是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不去过问下一个环节将要发生什么。这样一些术语也发挥了作用,一切都是以隐喻的方式传递的:“隔离”、“运送”、“再定居”、“办手续”、“特别处理”、“最终解决”,所要完成的像是一个庞大的技术工程。难怪艾克曼为自己辩护时,反复强调“自己是齿轮系统中的一只,只是起了传动的作用罢了。”当然,这是一只“劳模”齿轮。作为一名公民,他相信自己所做的都是当时国家法律所允许的;作为一名军人,他只是在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命令。
他本人的解释与人们在法庭上得到的印象是符合的。当流亡的犹太人、《纽约客》的特约记者汉娜•阿伦特,看到坐在一只防弹用的玻璃亭里的艾克曼本人时,不由得大为失望——这并不是一个“杀人魔王”,并不像传说中的因其十分邪恶的天性、以杀人为乐的那种人。相反,他表现得唯唯诺诺,毕恭毕敬,“一点也不粗野”。当原告的证人所有的证词叙述完了之后,审判长给了艾克曼三个选择:沉默、不作宣誓的供词、宣誓后的供词。艾克曼出人意料地选择了第三种。他认为自己能够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像一位绅士那样。在每回答一个问题时,他都不忘了用对方的头衔来称呼对方:“是的,大尉,”或者“但是,检察官先生”。总之,尽管他做了可怕的难以理解的事情,但他本人却不是一个难以理解的人,他礼貌周全、谈吐清晰和别人没有什么两样。他这一点给在场的所有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迫使人们改变原先的思考方向。在1950年出版的《极权主义起源》这本书中,阿伦特将纳粹德国的罪行称之为“极端的恶”;直至看见艾克曼的“真身”,她转而用“平庸的恶”来称呼这种现象。他之所以作恶,并非因为他有以人类为敌的恶魔天性,或者他想作出惊天动地的事情来出人头地,相反,他只是普普通通的人,他一切照章行事,不敢越雷池一步;他把自己降低为“什么也不是”,只是一只不出声的驯服工具。这样一来事情就变得真正可怕。一位大屠杀研究者比埃尔•维达纳凯指出:“这种状况很像奥德休斯来到了独眼巨人的国家,把自己化名为‘乌迪斯’(意即‘谁也不是’),他把波留佩莫斯的眼睛弄瞎了,可怜的波留佩莫斯叫道:‘谁也不是’把我的眼睛戳瞎了,‘谁也没有’戳瞎我的眼睛……。谁也不承担杀人事实,谁也不是凶手,要否认所有事实就变得轻而易举了。”
但是法庭调查的结果是:艾克曼除了执行命令,他还下达命令。“行政犯罪”也是阿伦特在这次调查审判中首次提出的。1961年12月15日,艾克曼以“灭绝人类罪”被判以绞刑。1962年5月31日,艾克曼伏法。在后来辑集成书的那本《艾克曼在耶路撒冷——关于平庸的恶的报告》中,汉娜•阿伦特以她自己的语言对艾克曼作了宣判:“这里引起我们关注的是你所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的内心生活是否具有犯罪的天性和动机,你的周围是否存在犯罪的潜在可能性。你把你自己说成一个不幸的故事;而知情的我们,理应认为如果你是一个幸运的人,就不会出现在我们或其他刑事法庭面前。但即使按你说的,没有比作为一场组织起来的大屠杀的工具更为不幸的;这样的事实也仍然存在——你执行了、因此积极地支持了一项大屠杀的政策。
因为政治不是儿戏,在政治中,服从和支持没有什么两样。尽管你和你的上司并没有权利来决定谁能够或者不能够居住在这个地球上,但是你们却制定和执行一种政策,不想让犹太人和其他民族分享这个世界——因此,我们发现同样也没有人、没有任何人类成员愿意和你们一起居住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唯一的原因,你必须被吊起来。”(《艾克曼在耶路撒冷:一种平庸的恶的报告》,企鹅出版社,1994年版,第278——279页)
服从的机制
一个罪恶滔天的战犯,他竟然不是一个恶魔,而是一个“正常的普通人”,令许多犹太人感情上难以接受。人们拒绝和这样的恶棍分享人性,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客观事实是另外一回事。1950年至1963年,美国心理学教授斯坦莱•米格兰姆从事的社会心理学实验,后来被称之为“艾克曼实验”,。
实验的过程是这样的:为了进行“有关学习和记忆的研究”,了解“惩罚对于学习所起到的效果”,被指定的“学生”和“老师”来到实验室。“学生”被要求坐在一张椅子上,双手被绑在椅子上,并且给手腕连上电极。他必须学习由两个单词组成的一组单词表,如果弄错了,“老师”就要对他施以电击,电击的强度是逐步升级的。
真正被实验的人是“老师”,负责给予不能完成任务的“学生”以适当的电击。他的面前是电刺激发生器,他手中掌握着从15伏特到450伏特的电击控制。从“最微弱的电击”开始,到“危险-强烈的电击”,都有明显的标志。当“学生”回答完一个问题,“老师”马上给出下一个问题;“学生”若不能回答,马上给予电击。根据学生逐次所犯的错误,“老师”便增强电击,30伏特、40伏特、50伏特、80伏特、100伏特……。
当电击增强,受到电击的“学生”便显出痛苦的表情。达到75伏特时,“学生”便开始呻吟。至150伏特,“学生”会提出终止学习的要求,至285伏特,“学生”的反应则是难以形容的叫喊。通常会出现一个“学生”和“老师”之间激烈争论的过程。“学生”要求停止试验,“老师”也并非不想这样做,但是他“有约在身”,他从实验者那里得到的指令不要来自学生的原因而中断实验,不管发生了什么,要一如既往地进行下去。于是“学生”和“老师”的关系最终以破裂告终。
当然,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电击存在。“学生”是知情者,他(她)只是作出痛苦的表情而已。充当“老师”的人其实是在接受另外一个项目的实验而非有关记忆,即一个人如何接受和服从一项有悖良心的指令。实验的结果非常令人沮丧。没有一个人在最初提出拒绝试验、拒绝给予别人电击的要求,令人吃惊的还在于他们越来越表现出来的残忍。对于学生的痛苦仅仅给予“蔑视”对待;当学生苦苦哀求停止实验时,他们充耳不闻;当学生发出尖锐的喊叫时,他们因为“学习过程”被干扰而感到愤怒,同时手中的电击程度却在逐步升高。从纽黑文来的40名成年实验者中,有30人把电压调到最高,即450伏特。“那家伙脑子笨,傻瓜,只好给他电刺激”,他们这样解释道。
但这些人并不是生性残忍。他们不过是一些普通的工人、职员、技术人员,是随机抽样被选出来的。在日常生活中,“残酷”并不是他们的个性特征。实验同样表明,当“受害者”与“施害者”发生近距离接触时,“施害者”残酷的程度会降低;而距离越远,越容易变得残酷。在事后回答为什么要这样做时,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我并不想这样干下去,可那是你们的要求。” “你让我这么做,我有什么错?”
邪恶之事并非是那恶人做出来的。心理学家米格兰姆从中得出的结论是:那些仅仅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于他人没有任何敌意的人,也会承担非常可怕的破坏性工作。而且明明知道自己的破坏行为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已经感到所做的事情与自己的基本道德规范相抵触,能够选择抵抗权威的人是极少数。比许多人想象的更为简单,事实上,人们甚至并不需要在多大的压力或者恐惧之下行不义之事,只需要一根小小的链条,说是“指令”也好,说是“契约”产生的约束或义务也好,只需要那么一点点,一个人就可以从自身责任的重负下解脱出来,进入一个摆脱道德限制的状态。阿伦特把这种状态称之为“无思无虑”。
1968年流亡英国的波兰社会学家鲍曼有力地揭示了这种服从的机制。一个人的残酷与个性无关,而与权力和服从的组织机构有关。当某个人被吸纳到一个系统中,接受它的游戏规则,意味着他加入一个同盟,这个同盟把他放在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上,而同盟之外的人则是不重要的。在米格兰姆的实验中,“受害者”被带入另一个房间,这意味着确认了“施害者”和实验员(实验机构的代表)之间的一种同盟,意味着他们之间的相互责任与互相团结,哪怕这种联结只有短短一个小时。在这个时间之内,“受害者”被放在被动的、承受的一段,是一个行动的客体而不是主体。作为“客体”,他们很容易和“物”相混淆,他们的人性要求、人性素质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系统所提出的任务必须要完成。
“组织”的成员所要负责任的是组织本身,而不是组织之外的世界或者其他人。在“组织”中他获得力量,有了意义,离开“组织”,他一事无成,化为虚无,或许还十分容易沦为“受害者”那样的“客体”。那么,努力争取“组织”的信任是最重要的。这种信任关系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效忠于“组织”的程度。他越是把自己交给“组织”,把自己抵押给“组织”,看起来他就越安全,越保险。到什么程度才能表明他完全把自己交给“组织”?就是他把自己的良心道德都切除了的时刻。对于所做之事,他本人不需要对此作出是非善恶的判断,既然“组织”上让这样做,是善良是邪恶这样的问题,便是由组织上来担保的,最终的责任也是由组织来担负。他本人的兴趣则转移到了另外一个方向,即提高自己的能力,加快完成“任务”的步伐,机智、有效地完成各项指定的动作。在米格兰姆的实验中,“施害者”把道德的安全阀都交给了实验机构。
也许从某个时刻开始他也感到过不安。实验表明,当最初电击的电量为15伏特时,实验的双方都没有任何不适。但是从某个时刻开始,情况开始有所改变,“受害者”逐渐出现痛苦的表情。但是没有人能够准确地划出这份不适的界限,也很难描述出“施害者”是如何开始感到和抑制自己的不安的,因为这些很快都被轻轻抹去,在只问“效率”和“工作成就”的过程中变得不值一提。面对组织的权力和权威,越是抹杀个人的感受感想,越是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他尝到了“成功”的甜头。被组织信任和重用,这些是他以前没有过的经验。他在机构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他能够看得见自己的工作成果和影响。他变得越来越欲罢不能了。他越来越不能割舍。利益这个东西开始朝他招手。他成了机构中既得利益的一份子,成了机构的有机部分而不仅仅是外围部分。本来由他执行命令,现在由他来发出命令了。在艾克曼审判中,事实表明艾克曼不仅是执行命令者,他本人也发布了许多命令。逐渐地,在这部机器中他陷得越来越深,除了服务于这部机器,他没有别的地方可走,他没有别的出路可寻。他当然应该知道事情到了最后是那种你死我活的关系,不是赶尽杀绝犹太人和世界上的正义力量,就是被正义力量所推翻,于是他只能死守贼船。他不由自主地在堕落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不能自拔。
在他不能自圆其说的情况下,他开始发明另外一套关于“良心”的说辞。鲍曼称之为“替代的良心”。这种“良心”不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作为我们存在的深刻根源,而是为了“组织”的需要“临时拼凑”起来的。在米格兰姆实验中,拼凑这个良心的元素有:为了“科学研究”的目的、与实验机构之间的契约、与实验员之间的“团结一致”。这个不足一个小时的实验,人们就能够迅速给自己组织出另外一套“良心的机制”。艾克曼在解释自己为什么不与犹太人组织做金钱交换的交易,同样是标榜自己的“良心”所在。他的“良心”也是在他和纳粹的国家机器之间临时拼凑起来的,是他对于大屠杀计划和行动绝对服从的“伦理”,尽管在法庭上这个艾克曼表现得规规矩矩,唯唯诺诺,但是听众们很容易发现他其实躲躲闪闪、言不由衷,并不像他在自己标榜的那样“清白无邪”。在回答是否知道被运送的犹太人结果去了何方时,艾克曼变得畏缩不前、前后矛盾。他说虽然自己组织运送犹太人去波兰的Cholm,但是却说不知道这些人将分配至特雷布林卡的毒气室,称这已经不是他自己的管辖范围了。但是法庭的提醒和举证表明,他是知道下一步犯罪“工厂”全部设施的,他能够清晰地描绘它们的样子。他的顶头上司也曾经向他传达:“总统命令从肉体上消灭犹太人。”他承认自己知道这个命令。因此,当他试图抹去他自己正在做的事情与下一个“程序”之间的因果联系时,他显然是在撒谎。他是继续替自己掩饰。掩饰之下必有漏洞,而且是大漏洞。鲍曼由此得出一个非常深刻的结论:一个人自以为自己在道德上是无懈可击的,或者良心上是清白无辜的,没有比这更不可信的了。除非经过进一步的检审、检视,我们的良心才可能是清白的。
不排除艾克曼这样的人,他不想承担某个责任,是因为他知道他所参与的这项“事业”太邪恶太离谱了,他本人完全负不起这个责任。在无从为自己所做的事情的基础之上,他干脆说自己没有责任,都是“组织”上让这样干的。但是不管艾克曼自我感觉他是否承担得起这个责任,他还是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付出代价。他被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他曾经的上司也保不了他,无法为他“埋单”。同样,那些“上司”们尽管上头还有更大的“上司”,“组织”的链条看起来无穷无尽,但还是可能算得清楚谁做过什么,谁和谁做过什么,谁和谁谁谁做过什么,除非他们没有去做。他们必须为自己做过的、包括合伙做过的事情付代价。在人民和历史力量面前,没有一个“组织”可以为他的“成员”事先购买“道德保险”和“赎罪券”。笔者曾经在报纸上读到过有抓进牢里的贪官,抱怨为什么没有制动阀在适当的时候阻止他们那样做,保护他们免遭现在的下场。这些人真是太天真了。他们早该知道,在邪恶的诱惑面前没有人能够保护他们,除非自己保护自己。同样也从来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别人负责任,只有你“只身一人”替自己负责。
思考是一种中断
在临刑前的那一刻艾克曼是否会想:我曾经如此卖力地为我的“组织”、为我的“机构”负责,而如今谁为我负责?或者进一步——我是否发现过自己所属的“组织”是靠不住的?我能否更早一些知道它会通向一个什么结局?也许虽然我不可能全部知道,在“组织”的任何一个位置上的人都不可能看清事情的全部真相,但是我必须看到哪一步?在什么时候?就像下棋,那些步骤是我必须看到的,我不能不看到。不看到只是死路一条。那些禁忌是我不能触碰的?那些事情是我绝对不能去做的?
如果他这么去想了,他就面临着他这一生从未曾遇到过的巨大断裂。这就等于把他此前的人生翻了一个个儿,“掘地三尺”一番。他会感到莎士比亚说得多么在理:“……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通往坟墓的道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而如果更早一些,当他身在其中时,他有片刻这样去想—一个如此邪恶的制度,只是利用他而已,决不会想到替他埋单,替他负责和开脱,他还会如此卖力地去做吗?或者他如果有点想象力的话,认真想象一下被他运送的成千上万的人,他们如何在毒气室挣扎、在绝望中呻吟,在身体逐渐冷却下来的时候,也冷却了心头最后一点希望,他还会那样冷酷无情地指挥列车飞快奔跑吗?(人们很少谈到,想象力其实是同情心的有力部分。)很有可能,他会放慢脚步,开始“磨洋工”,开始“对付”,给自己“留后路”。这样的故事也不少:某些纳粹军官(“组织成员”)因为帮助营救了某些犹太人,将功抵罪,使得他们免受审判或者减轻罪行。
当然,也许对艾克曼这个具体的人来说,这样去“想”也许是不可能的,这个“鲁钝不堪”的人(请允许我用一个对待同胞的词去形容一个恶棍),临死前居然对抓捕他的摩萨德发出如此赞美之词:“抓我这件事情办得很在行,组织和计划工作十分出色。我不揣冒昧地发表此看法,那是因为我本人在秘密警察部门呆了许多年的缘故。”这种人身上的确缺乏基本的人性内容,阿伦特说——我们不愿意与这样的人分享这个世界——是有理由的。
思考是一种力量,而艾克曼永远不具备这种力量。米兰•昆德拉引用的那句被广泛传播的犹太格言是:“人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但是也可以说“人一思考,事情就发生摇晃”。面对本来是铁板一块的“组织”或者“机构”,你多想一想,就会发现它并非那么结实可靠。同样,面对我们自己看起来是不可改变、不可逆转的日常生活,如果你一细想,它就并非那么必然、那么坚不可摧。
“思考”这件事如今遭到十分庸俗化的对待。它被看作仅仅是哲学家的事情,仅仅是一些追求深刻的人们的工作,是一些愁眉不展的人们所干的活。其实不是这样。如果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经常是“急猴猴”地去做这做那,风风火火,抬起腿就走,不管这也许是成功地把自己弄成众人的笑柄,弄成人们眼中的小丑,那么,思考就是一种“制止”的力量,它令人“缓行”,令人“审慎”,令人“放慢脚步”乃至“停顿”。任何人都需要这种“暂缓一步”的时刻和力量。它来自对于正在做的事情的困惑,一种“发问”和“质疑”。
加缪表达他的“荒谬感”的产生也在于一个困惑。他说就像一个人上午9点去上班、吃午餐,再上班,直至下午5点下班,每天经过同样的街道,面对同样的办公桌。但是突然有一天,他在想——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为什么非得一定要这样呢?是什么力量使得驱使我每天按照同样的轨道同样的逻辑这样做呢?他一旦这样去想,他原先的世界就开始崩溃,他脚底下的地面就开始摇晃,不像刚才那样言之凿凿,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了。当他再次经过每天必经的街道、树木和人行道,它们于是有了一种陌生的气味。思考意味着一种中断,一种停止,一种重新回到自身,一个告别过去的开始。
可见,思考是一种“反身”,是“回望自身”,通过“回望”而“返回自身”,重新赢得自身。加缪在解释什么是“反叛者”时,说这个词最初的含义就是转过身来,说就像一个终日在鞭子下的奴隶,突然有一刻回过身来,看看抽打他的鞭子来自何方。因为他感到“事情已经延误得太久”、“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阿伦特在晚年继续回到艾克曼现象上来时,同样表述道:“一旦我们开始任何思考,即中断任何事情。……一开始思考,我们就好似进入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
比较起当代中国文化“小丑当道”的状况,笔者所接触的当代“中-东”的艺术家们——电影导演、诗人、小说家等,在他们的作品中,最可贵的也是贯穿始终的就是这种“反思的”、“回望的”、“思考的”精神,他们的作品像一条条“电气船”,直驱人们看似“正常的”生活大潮,令其中的某些部分产生“瘫痪”。而在瘫痪之后,重新升起人的尊严、生活的尊严。
当然,就一般情况来说,一个人是否过上符合道德的生活,这并不仅仅取决于他个人。因为道德的根源并不在于思考的个人,道德的尺度也不在于个人思考的结果,哪怕是再杰出的个人。比如不杀人这样的知识并不一定要通过思考才能获得。但是,也有很少这样的情况,所有人类曾经有过的道德规范突然失灵,数个世纪若干代人们积累起来的道德实践统统被说成错误不堪,诸如不杀人、不说谎、不做伪证这样一望即知的伦理道德已经被轻易越过,正在流行的是对于其他人类同胞的大肆屠杀、遍地告密或者谎言盛行,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思考的努力、由于思考带来的瘫痪就显得尤其可贵和必要。思考将我们一分为二,可以自己观看自己、审视自己。
十诫的第六诫
波兰导演基斯洛夫斯基《十诫》中的第六诫《爱情短片》,可以作为“通过思考追求道德生活”的一个例子。当然,作为电影作品,其表现得十分隐蔽。
影片中女主人公她的寓所对面住着年轻人托麦克。他租用了朋友的房子,也继承了朋友的望远镜,继承了用这个望远镜来观望对面女人一举一动的事业。但这远不是弗洛伊德的“窥淫癖”的故事。年轻人对于这个女人的感情是真挚的,他还没有来得及患上现代人的那些通病。而当女人邀请年轻人到自己家中,以那样一种半游戏、半挑逗的微笑,以那种心照不宣的居高临下,年轻人不干了。他缩回自己的手,中断了一个激情的过程。他干脆回到自己家中自杀,割断了自己手臂上的动脉。
托麦克的行为令女主人公极为震撼。这之后她开始关心年轻人的动向,寻访了所有的大医院,为年轻人的生命担忧。她的神情变得肃穆起来,目光变得专注,时常挂在嘴角的那一丝嘲讽的笑意不见了。很明显,她遇到了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对手,这是一份准备以命抵命、不怕死的感情,很久以来她在自己身上已经体验不到这种东西了,她在周围的男人身上也体会不到。
所有这些,都起源于那样一架奇妙的望远镜:她本人并不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她身在其中懵然无知,托麦克每天定时(晚8点)通过望远镜观望她。这个“看”的位置,这个“第三只眼睛”,提供了一种观照的维度,代表了一种审视的立场,尽管女主人公本人此时并不审视自己,是那位年轻人替代她进行这样的工作,从旁审视她。
年轻人的生活由此也“一分为二”:一方面是直接存在的托麦克,他如此迷恋他的观察对象,深爱着对方;另一方面是反思的托麦克,他不仅那样去做,同时他看得到自己正在做什——习惯于从镜头中观望别人,这个举动很有可能折回来变成针对他本人的行为。影片是这样表现的——这边是女主人公在自己家里引诱年轻人将手放在自己的私处;那边是年轻人的房东老太太,正在通过同一个望远镜观望对过的动静,像年轻人自己曾经做过的那样。那双无所不在的“第三只眼睛”在工作,也是托麦克在自己看自己。于是他觉得无法忍受,拔腿逃跑。
在结尾处,这个故事的电影版本比电视版本多走了一步。原来的电视版本是,年轻人伤愈出院,女主人公在他工作的邮局看到了他,柜台后面的他对女人说:“我再也不看你了”。这个比较没劲。扩充的电影版本结尾是这样的:女主人公在寻访年轻人,她来到年轻人的卧室,看到了放置在桌上的望远镜,她情不自禁地走上前去,想了解从那里面能看到自己的什么。接下来是几个回放的镜头,即年轻人曾经窥视到的几幕:她满不在乎地和来访的男人上床;她和男人在家门口的路边上吵架;她受了伤害之后回家,把瓶子里牛奶洒了一地,并低声啜泣。她这回终于无可回避地直面自身,看清了自己的生活,它们就像春天的河流上漂浮的薄冰,非常脆弱,一碰即碎。
至此,所有前面的观看——托麦克的观看,房东老太太的观看,以及为寻找年轻人,她本人有次从自家的工具箱里找出一个儿童望远镜,朝着对面的楼,有了一个结论式的汇聚,即造成女主人公本人的自我观照、自我审视。
在某种意义上,基斯洛夫斯基的电影《十诫》,与基督教教义《十诫》的精神是相违背的。这不是说,前者想要颠覆后者,达到了与后者正好相反的结论,而是指在精神气质方面:后者要求人们径直采取行动,不回头、不观望,事情正如一眼望过去那样一目了然,你不可能找出一个不撒谎的理由再不撒谎,找出一个不杀人的理由从而不去杀人;而对于波兰导演基斯洛夫斯基所处的境遇来说,道德并不是一望即知的那种东西,不假思索并不能达到一个道德的目的;相反,一个人如果想要维持他的道德状态,他就得从那种直接行动的状态中撤离出来,将自己“一分为二”,经过再三迟疑、停顿、反省、观望之后,才有可能朝向某个真正的道德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