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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钊:腐败及其四个亲密伙伴

  

  伊塔洛·卡尔维诺在《为什么读经典》(译林出版社,2006年)中,曾这么说:“一部经典作品不一定教导我们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有时我们在一部经典作品中发现我们已经知道或总以为我们已经知道的东西,却没有料到我们所知道的东西是那个经典文本首先说出来的(或那个想法与那个文本有一种特殊的联系)。”“腐败”这个词在今天中国可以说,举世瞩目,倘若你想研究“腐败”的话,总得预先读点先行研究中的经典,免得自大地以为自己又首创提出什么最新的见解——这种坐井观天的自负现象在大陆学者中时常出现。虽然C.J.弗尔德里希《政治的病理学》(Carl.J.Friedrich,The Pathology of Politic: Violence,Betrayal,Corruption,Secrecy,and Propaganda,1972)是一部35年前问世的政治学著作,在我眼里算得上是上一世纪研究“腐败”的经典,每隔2、3年有空总要从图书馆借来翻翻,也就是卡尔维诺所说的“重读经典”。

  中国学术界对C.J.弗尔德里希(1901—1984年)这个名字恐怕还相当陌生,大多数只知道他曾与布热津斯基(Zbigniew K. Brzezinski)合著过《极权主义独裁统治和专政》(Totalitarian Dictatorship and Autocract,1965)一书,或者仅仅读过他的《超验正义》(Transcendent Justice:The Religious Dimension of Constitutionalism)的中文版,后者也是大陆出版的C.J.弗尔德里希唯一的著作。其实,他不愧是个横跨大西洋的欧美学术界重镇人物,1925年在海德堡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即赴美一直在哈佛大学任教,战后在母校海德堡大学兼职,60年代先后担任过美国政治学会和世界政治学会会长。他与比稍后的30年代因纳粹迫害政治避难来美国那批德国学者,不属同一个德裔社交、学术圈子。

  《政治的病理学》那个副标题中,腐败有四个亲密伙伴:暴力、背叛、秘密主义和宣传。C.J.弗尔德里希把在政治学领域研究人类社会历史中的这五种“疾患的病理”称为“政治的病理学”的研究。他书序言的一开头提出的问题。可能就很吸引中国读者:腐败这一疾患为大众深恶痛绝,无论在民主主义(监督严密),还是威权主义(即使处罚严厉)体制下也不能消除,特别在威权主义体制下,即使就数量而言,腐败还是在发展。那么人类社会有根除腐败可能吗?像腐败、暴力等这些明显的“病理”对政治体制的维持和延续,是不是发挥着明确而重要的功能?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全书对这五种典型病理分门别类地进行历史考察和分析,都是围绕它们对政体维持、延续的功能(促进、巩固政体)与反功能(阻碍、破坏政体)来讨论的:不仅站在被统治者的角度,也站在统治者的立场(所谓国家理性)来分析病理之功能。C.J.弗尔德里希说,普通市民对腐败、暴力等病理的痛恨是仅仅是出于道德判断,依据的是“价值的合理性(wertrationalität)”;进行学理的历史考察、分析的时候,还要考虑到马克斯·韦伯所说的另一个“目的的合理性(zweckrationalität)”——“国家理性”,后者是不顾及伦理、宗教等价值,把能否达到目的作为一切的评判标准的行为准则。大陆学者高全喜读了C.J.弗尔德里希另一著作《立宪政府与民主》写的读书笔记中也注意到这个论题。然而,《政治的病理学》一书并不是不涉及伦理、宗教等价值,而是另外专门就一个角度,通过这五种病态的政治手段对实现目的达到的效果——功能与反功能的正反两方面历史事例,来分析非合理的国家理性那一部分所以能延续下去的各种原因的探索。在更早的著作《超验正义》中,他也表现出对宪法的功能研究的热情,这反映了派森斯(T.Parsons)的社会功能学派在60、70年代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的巨大影响力。最近出现中译本《弱者的武器》作者詹姆斯·斯科特的(James C. Scott: Weapons of the Weak,1985)在他的《比较政治腐败》一书中也论及英国历史上与现代发展中国家的腐败根源及其对政体的功能与反功能问题,说明这个议题的生命力。

  霍布斯鲍姆(E.J.Hobsbawm)曾批评阿伦特的《论革命》等政治学著述缺点在于:对事实本身没有兴趣;与现实相比,刻意追求优先形而上学的概念和诗意的感觉。C.J.弗尔德里希也不满意阿伦特这种形而上学倾向,比如在《传统与权威》(Tradition and Authority,1972)一书中也曾批评、纠正阿伦特在反历史主义时对希腊、罗马史的史实认定的错误。和C.J.弗尔德里希的其他著述一样,体现出C.J.弗尔德里希功力的,还是他擅长的历史叙述与分析,他60、70年代在政治学研究夹杂思想史的叙述同时,成熟地使用社会史、制度史的研究方法,可以说是以后80年代社科、人文研究领域这种方法盛行的先驱。比如,他在论述腐败时,在单辟一章叙述腐败实例之前,也从马基雅维利、孟德斯鸠、卢梭3人的学说展开,辅以历史上的实例。马基雅维利认为政治腐败是腐蚀、败坏市民道德的一个过程,所以当重建政治秩序的时候就需要、也会出现一个把自己的伦理观灌输给市民的英雄领袖,但是这时特别危险的是恺撒那样的人物出现。C.J.弗尔德里说,马基雅维利为何把恺撒看作罗马史上最恶的恶人,因为和希特勒一样,貌似以救世主英雄出现,以自己的所谓道德彻底取代、毁灭德意志传统的信仰和伦理,所以恺撒是罗马历史上最大的腐败者。接着他有以弗朗西斯·培根为自己当法官受贿辩护为例,引用蒙德斯鸠对腐败的见解进行分析。即培根自我辩解的理由:自己的受贿只是社会上很普遍的事情——当时英国和罗马帝国一样,民众道德已经普遍腐败,与传统道德相比,腐败成了普通市民的日常行为、习惯,所以西塞罗等想挽回罗马这样社会趋势已经无能为力了。而孟德斯鸠在《罗马人的盛衰》中把罗马道德堕落归结其企图实现征服地中海诸国的霸权主义强国理想,结果付出的代价破坏了立宪制度,所以根本上对与帝国来说,也是反功能的。卢梭的观点进一步发展到政治制度使得民众腐败的“制度决定论”,相信对防止腐败的有效手段是正确的政治宣传,从这点出发,知识分子既是腐败制度的牺牲者,又是这种制度推动者。于是,立宪被人们认为是防止腐败的最好手段。而根据纳米尔(Sir Lewis Bernstein Namier)的研究,沃尔波尔(Robert Walpole)的占议会绝对多数席位、首创内阁制度的执政的辉格党的恶行满贯:直接收买选民和议员、取得对外贸易特权等等。尽管表面上似乎它是变革旧制度的产物,根本上还是反功能的,因此西方学者有想出要在宪政基础上建立保持廉洁的、公共服务的合理官僚行政制度。腐败,普遍的、本质上是反功能的,只有迎合执政权力的意图的时候,才有其局部的功能,腐败程度取决于权力对腐败满意的程度。极权主义政权之所以腐败盛行、普遍化,根本原因是现有的法规必须由意识形态来加以修正,普遍法规被修正后都成为例外,包括民众在内整个社会失去伦理约束。

  C.J.弗尔德里希虽然分别、逐一详细叙述、分析这五种病理,但是,在最后的归结中,他指出,这些政治C.J.弗尔德里希虽然分别、逐一详细叙述、分析这五种病理,但是,在最后的归结中,他指出,这些政治病理的所有的形态和功能都源自社会体制的基础结构或外界环境,都很容易适应变化的基础和环境与时俱进;这些病理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相互强化的倾向。他描述了这样一个具有生命力的循环圈:暴力一蔓延,就容易引发造反、背叛,因为人们出于恐惧或其他原因,背叛了原先的忠诚。造反、背叛、起义一增加,反过来又强化暴力,因为要对背叛者进行打击和报复。要避免暴力和造反,于是往往采用金钱收买的腐败手段,因为往往奏效;相反,腐败也往往产生背叛、引起暴力。不用说,前面几个病理都需要秘密主义来掩护,做坏事的人要在道德领域遮蔽公众的眼睛。但是遮盖这种秘密活动、或者为病理现象寻找“正当理由”,就需要宣传活动这块基石。

  他虽然肯定有些病理在一定社会状态下,具有维持体制的功能,但是,又强调,这种功能即使在当时也只能限定程度之内,超过限度,物极必反。比如,他否定乔治·索雷尔(Georges Sorel)鼓吹的建立在意识形态基础上的暴力论,指出无产阶级反抗的暴力增强,来制体制镇压的暴力也相应增强,所以暴力的功能(军队、警察、市民的反抗)都只能限定在一定范围内,至少人类社会今天还没有根除暴力的特效药。可是,有时候小规模的暴力,还是需要的,当要铲除人类共同认为的邪恶的东西的时候,这样的战争,是对人类共同体发挥它的功能。又如,人类都认识到腐败反功能,即使民主国家尽力建立腐败的制度,腐败依然难以根绝;可是倘若企图根绝腐败的话,那是乌托邦幻想,只会产生一个极权体制,那么,带来结果是政治秩序陷于危机之中,只能是阿克顿的结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在极权主义体制内,这五个孪生毒物,都无功能可言,只存在反功能,因为病理想象所谓的功能远远超过限度。所以只会相互强化和进一部恶化。

  值得注意的,C.J.弗尔德里希认为在当今民主社会中,都是要操纵大众的秘密主义与宣传活动,要停留在一定限度内发挥功能确实越来越困难了。虽然如此,这两个病理依然还是现代社会最重大的病理现象。因为在出版、言论自由的社会里,这两种病理作为暴力和腐败的一种代用品继续能够发挥其功能,暴力往往通过宣传法规来行使、秘密主义往往通过一种庸俗的游戏来掩护收买者。

  该书对近年来大陆学人热心参与讨论的,诸如腐败对经济发展有否有点促进功能、美国攻打伊拉克行使军事暴力是否正义、国家机密以及私人隐私的保护与政治真相公开有否矛盾、革命与改良孰优孰劣等问题,都有启发性论述,我在这里不掠人之美、不越俎代庖地一一列举了,希望大家不借助我的二手的转述,去读经典、读原著。

  最后顺便说一下,和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一样,母语是德语的C.J.弗尔德里希用英语写作的书稿,也是经过他人修改和润色的。这一方面说明美国学术界的普遍的睿智:共同的学术伦理和标准的存在、尊重人才的宽容和重内容、轻形式的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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