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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钊:还爱国主义的历史面貌

  

  苏联、东欧体制瓦解,冷战结束后,重新出现似曾相识的“新”潮流,民族主义高涨、民族冲突激化,构成对人类自身的威胁。还未满百年的关于民族主义的学术研究,在20世纪末形成了一个前所未有规模的热潮,最近10年间欧美学者的研究新成果汗牛充栋;随着国内民族主义、民粹主义的高涨,中国学者也十分关注民族主义这个议题,因为对欧美学界已有研究成果及其研究史不甚熟悉,所以国内出版界迎合这一潮流,这10年间也出版了将近20种海外学者的民族主义研究专著(仅鄙人视野所及),虽然不很系统,然而其中大部分都为各国学者一致公认的经典。

  各国学者关心民族主义研究不仅出于“外患”,比如巴尔干半岛、东非发生的种族屠杀,也是出于“内忧”。比如,不久前出版了中文版的《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原著出版于1995年;中译本,陶东风译,上海世纪集团,2006年)的作者耶尔·塔米尔就是从政治实践经验出发,看到以色列与巴勒斯坦,都很难超越和克服民族主义的某个侧面,提了“温和的民族主义”理论(她多年作为工党政治家,曾多年从事争取市民权民间团体的社会活动,1999年起又担任过两年以色列内阁移民归化部长,2006年春开始担任教育部长)。又如,美国虽然1960、70年代民权运动取得成果,种族矛盾问题有所缓解,但是布什政权发动对伊拉克战争之后,反战舆论又引起了美国学术界围绕何谓爱国主义在媒体展开热烈争论。先是理查德·森内特(Richard Sennett)在《纽约时报》上刊出《同一性的神话》一文,对希尔顿·哈克尼(Sheldon Hackney)主持的“美国人文学科基金”为了克服国内种族之间分裂与对立,确认美国人的同一性及其共同体,制订的题为“我的历史就是美国的历史”计划提出激烈的批评,指责这一计划追求的只是一种“装扮成绅士的民族主义”。我国读者熟悉的理查德·罗蒂站在哈尼克一边也参加了论战,他的观点,1999年汇集成一本小书出版,即《筑就我们的国家:20世纪美国左派思想》(中译本,黄宗英译,三联书店,2006年)。后来麻省理工大学政治哲学教授、《波士顿评论》的编辑约瑟·科恩(Joshua Cohen)把这次论战中的各种观点的论文编成《所谓爱国:关于爱国主义的局限的论争》(For Love of Country: Debating the Imits of Patriotism,1996)一书,该书反映了参与争论学者们见仁见智的各种观点。这种由论述民族主义引发的关于多元文化讨论,还牵出美国国内少数民族文化在教育中地位的讨论,更早一些时候,就有小施莱辛格的《美国的分裂》(Arthur M Schlasiger Jr,The Disuniting of Ameirica,1991),他和艾伦·布鲁姆一样,代表文化保守主义,强调人文教育要捍卫、继承美国源自欧洲的文化传统重要性,来坚持爱国主义精神。因此,讨论民族主义在涉及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等哲学的、思想的课题时,爱国主义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而今天欧美学术界里“patriotism”一词,一般被作为对民族国家的爱和忠诚来使用的,作为与其相对的一般是用“cosmopolitanism”,所以“patriotism”往往被看作带有排外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倾向。为了给“patriotism”正名,同一时期出版的共和主义大师穆里齐·维罗里《关于爱国:试论爱国主义民族主义》(Maurizio Viroli,For Love of the Comtry: An Essay on Patriotism and Nationalism,1995)一书一开首就开诚布公说该书目的是要通过“patriotism”一词的演变史来划清爱国主义(patriotism)与民族主义(nationalism)这两个词的界限,划清一般被作为同义词使用的‘love of country’与‘loyalty to the nation’之间的界限。三年前高全喜曾在《论民族主义:对民族主义问题的一种自由主义的考察》(《原道》(第九辑》,大象出版社,2004年)一文中提到过此书是从共和主义角度来分析民族主义,但只言片语,语焉不详。据说内地一流学者竟然不读维罗里原著,之后依然以援引高氏笼统的二手转述为满足(见前“世纪中国”网页所刊贺卫方《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因此,我在这里还是要向经常为“爱国”感到左右为难的内地读者推荐这本好书,评述该书之目的是希望大家去细读原著。

  民族主义研究在追溯、判定民族主义现象和观念的时候,有两大流派,作为“近代主义”一派,把民族主义的发端界定在18世纪(大多认为18世纪后半);而“原始主义”那派的观点是民族主义萌芽是与人类共同体产生是同步的产物。维罗里基本上持前一种“近代主义”观点。他说:patriotism“经历了多少世纪,作为唤起一个群体对支持共同自由的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的爱、对共和政体的爱一个概念来使用”;相反,nationalism“是在18世纪后期在欧洲产生,为了强调一个国家国民的文化的、言语的、种族的统一性和同一性制造出来的一个词。”他认为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中译本,吴睿人译,上海世纪集团,2005)中,对两个概念不加区别,“从宗教和亲族意识入手,只是作为种族主义的倾向给与否定”,这种混淆起来的叙述使得著作逊色。把它们混淆不仅是历史的错误,而且实际上是极其有害的。如果能真正理解爱国主义,这个概念本身也是对民族主义的一种解毒剂。

  维罗里虽然认为爱国主义是共和主义的历史遗产,但是承认它最初是一种宗教感情。所有祖辈的土地,也就是家族宗教、共同体宗教圣选的土地,祖先遗体及其灵魂归宿之地。所以不仅是一种情感,也是一种德行,是所有德行中最崇高的德性。祖国的概念包括了所有一切:自己的生命、财产、法律、信仰。是因为服从神而爱国。这种出自宗教的爱国,是转化为近代政治的patriotism、即公共自由、公共的善概念的源头。为西塞罗等罗马学者所继承,在以后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的著述中,甚至普通市民的人文主义的叙说中,也都可以读到与之相关的论述。从上述观点,我们也可以看出维罗里也不完全否认“原始主义”合理性。尽管14世纪以后,共和政体和爱人,这两个词在中世纪的爱国主义中已经不一起出现了,但是依然是意大利共和国爱国主义的关键词。爱国这个词在那时教会及其法学人士著作中,还保留着古代的含义。他们把地上的共和政体、市民的自我牺牲精神同样运用到天国为上帝殉职理念中去。以后马基雅维利在《佛洛伦萨史》中还是继承了西塞罗以来的关于爱国主义的传统阐释。

  和埃里·凯杜里的《民族主义》(中译本,张明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不一样,维罗里的研究不只囿于思想史,也结合制度史探源。他指出,明确与共和主义联系在一起的“爱国主义”,是16世纪中期才出现的。尽管那以后共和主义整体反复交替出现衰退和复活,17世纪王权统治的欧洲还是出现了几个共和政体,爱国主义也就在这几个共和政体中复活,在具有政治自由的土地上保留了下来,这个词是和自由的历史同命运的。尽管在威尼斯、那不勒斯和荷兰还留下了爱国主义这个词,但是并不能阻止爱国主义在欧洲大陆衰退。因为在绝对君主国家,不可能鼓励人们去热爱公共的善和自由。于是,爱祖国的内涵变得不一定等于爱共和政体、不一定是爱自由了,古代人的德行的概念被阐释为是来自对祖国的爱,并不来自对自由的爱。欧洲自17世纪起来,爱国主义这个词的内涵逐渐失去了共和主义的含义。诞生了一个最重要新词——国家理性。

  18世纪随着启蒙主义登场,传统的爱国主义也重返欧洲大陆。维罗里以三位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卢梭和维柯的观点为例来展开爱国主义在这一时代演变。他认为,其中以孟德斯鸠推崇爱国主义最为有力。和马基雅维利一样,孟氏认为“patriotism”是义务,也是德行,对特定的善的爱——爱自己祖国,强调这不是基督教的宗教道德,而是一种政治德性,,认为对祖国的爱,就是对平等的爱,是对捍卫自由的法制的爱;而这种政治德性正是自由的基础。因此必须建立共和政体,来捍卫自由。原始自然状态中的人是平等的,近代以后只能通过法制和公民权重新获得这种平等。但是由于人对私利追求有非常强烈的欲望,要官员和市民实践这种德行很困难,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教育来抑制人们的私欲。另一方面,孟德斯鸠指出爱国与爱国主义和个人利益一致的特点。因为共和政体是国民安全、幸福的源泉,所以捍卫法律、祖国是公民最大义务和责任,并不是牺牲个人利益,而是捍卫自己利益。这样,爱国也就是博爱,不仅是对父母的爱、也是对友人、同胞的爱。在标志着启蒙思想的《百科全书》中也反映出孟德斯鸠共和爱国精神强调自由的侧面对执笔者伏尔泰的影响——强调暴政下不存在爱国主义

  东洋专制统治下,那里除了掌权者的意欲外。没有任何法律;人民除了对这种意欲崇拜外,没有任何原则;除了恐怖手段外,没有任何统治原理,因为财产和生命都缺乏保

  障,人们都没有爱国心,甚至不知道这个词儿,而这个词却表达真实和幸福的含义。

  《百科全书》笼统地以“东洋”替代“专制”,维罗里在该书中所叙述的“爱国主义”演进史本身,也仅仅局限在“西欧”的维度之中,虽然没有像汉斯·科恩(Hans Cohen)那样明确地把民族主义分为非西欧型的和西欧型的。

  维罗里指出,卢梭在政治道德论述中,强调爱国心最重要的含义就是公共的自由,第一是对同胞市民的爱、即政治的爱,对法律制度的爱,是善的政治的产物。虽然也包括生活方式、文化、语言、宗教和特定土地的爱在内,虽然卢梭在《论波兰统治》中强调了nationalism,但他知道单有这种民族性不可能获得真正自由,也不能作为一个真正个人生活在世界上。这一点,是他与以后的提倡以语言为基础的精神统一为核心的民族主义的根本分歧。而维柯在《新科学》中,连对传统爱国主义也是表示否定和怀疑的,认为古代的对祖国的爱,是一种有损人性的、所谓英雄社会的德行,与无知、迷信、凶猛、利己和贪婪联系在一起的。只有贵族的自由、统治者的自由,不是民众自由的共同体,所谓爱国主义不过是对既得利益、权力的追求,引起的战争只增加平民负担和牺牲。

  法国大革命之后,思想界对爱国主义认识出现了一些混乱,最大的转折是18与19世纪之交年代,因为法国革命,欧洲的一些国家已经出现对传统共和主义、对“爱国主义“普遍性的怀疑。但是还是按照传统的阐释把它作为一个政治用词在使用。比如,在英国,爱祖国,就得爱属于祖国那部分的同胞,所以,对剥削、压迫自己同胞表示最大不满的人被人们看做是最伟大的爱国者。19世纪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爱国主义才逐渐向民族主义变质。从追求自由质变为追求文化统一。对爱国主义阐释有了两个不同的发展方向:一,追求独特的精神、文化的历史的、人类的普遍性——公正、正义;二,把特有的文化、精神的特殊性、单一国家、民族的统一性、同质性,放在人类的普遍的理念前面。渐产生对“Patriotism”作民族主义的新阐释。于是,民族主义者一词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取得胜利,爱国主义这个词就被赶出了现代政治思想的领域。

  维罗里认为正是人们经历了最为恐怖、前所未有的20世纪的极权主义体制后,为了争取自由,理论家们才在民族主义优势的环境中,从古老的辞源里把“爱国主义”找回来,他们的努力在理论上、在历史上都是有意义的。他们都显示粗不再民族主义的语境下来重新阐释“爱国主义”真正的内涵。维罗里所列举的一些人物,我国读者也都熟悉。比如,西蒙娜·薇依流亡伦敦时写的《扎根》(中译本,徐卫翔译,三联书店,2003),通过反法西斯的路径重新阐释了自由的爱国主义,强调文化、精神的植根于祖国的重要性。对祖国的忠诚是对祖国历史上最优秀的部分忠诚,并不是要求他们同样地尊重历史上的帝政,因为法国人是为了实践基督教伦理和1789年精神鼓舞下的爱国主义、是为了与“路易14世、莫拉斯之流斗争的爱国主义,是为了发现法国历史中为了自由和正义的呼声的爱国主义。再如,意大利的克罗齐感叹:在墨索里尼政权垮台后,去重新发现意大利人的自由时候,没有把爱国主义这个词找回来,其原因是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偷梁换柱了。法西斯主义者们把自己的政敌都说成是不爱国的,他们在宣传活动中自始至终把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混为一谈。本来对祖国的爱是一个道德的概念,与自由紧密相连的。又如,战后坚持爱国主义的合理性,与民族主义划清界限的是哈贝马斯。他提出的宪法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传统一刀两断,但是,把爱国主义与共和主义明确区别开来。对后一点,维罗里提出异议,认为哈贝马斯误读了历史。爱国主义的概念起源于罗马时代,并不是出自亚里斯多德;把它和公民权作为人文主义的核心,也是源自古罗马,爱国主义与共和主义难分难舍。然而,他还是肯定哈贝马斯提出了新的观点:不仅更加明确了爱祖国就是爱共和政体的内涵,而且强调了对市民的爱也是其对象。另一方面,维罗里却也肯定西方普遍的民族同一性的基础是在市民地位普遍原理、政治确立之前就存在的、那些民族的、文化的生活方式。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维罗里也是蕴涵地肯定了自由主义前提下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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