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有一个问题越来越醒目,即对于“中国现代文学”这一概念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解。笔者在北京大学中文系讲授“中国现代文学史”课程时,曾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几乎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观点。在中国的通常语境里,1840年以来的历史被划分成三大阶段。1840-1919年是“近代”,1919-1949年是“现代”,1949年迄今是“当代”。以此为参照,那么“中国现代文学”就是基本上对应着中国现代史的文学。目前学术界大多采用1917年到1949年的教学/研究框架。通常简称为“现代文学三十年”。但是,这样使用“现代文学”概念越来越多地遇到各种复杂的问题。在国外的非汉语学术界,很难从语义上区别“近代”、“现代”和“当代”。比如日本就把“现代化”称为“近代化”。在国内,一般情况下,“现代”和“当代”是同义词,只有专门学习过现代文学史和当代文学史的人才能区别这两个概念。所以对现代文学的范畴问题发生越来越多的质疑。特别是21世纪的到来,使这个问题更加凸显。当我们说“现代”的时候,不是指包括说话时的“现在”,而是指半个世纪以前。这已经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不便。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个范畴加以清理。 可是,当我们试图清理“现代文学”这一概念的时候,就会发现问题的复杂性。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现代”这一概念具有多义性。它不仅仅是一个时间概念,同时也是一个价值概念。比如现在同是2004年,我们却可以说欧洲比非洲“现代”,还可以说某件东西很“现代”。因此,对现代文学的理解不仅仅是时段上的差异,而且包括空间上的差异。
让我们分别列举并进行简评。
关于“现代文学”的上限,有很多不同的观点。第一种是1919年,划分点是“五四”运动。理由是文学与政治应该一致,“五四”运动使整个中国文化得到更新,中国文学的性质当然也发生了质变。这种观点目前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很少,但是学者以外的很多人都这样认为,特别是中学语文课本就是这样教的。笔者给一年级大学生上现代文学课时,第一天问他们现代文学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全部说是1919年。这个观点思路明确,缺点是过于简单,因为实际上还是要去追溯1917年的文学革命和1915年的《新青年》。
第二种是1917年,划分点是文学革命,理由是文学的独立性,强调从文学自身的发展线索来判定时段。目前大学教学体制基本采用这个上限。但是这样就等于说现代文学只是新文学,它忽略了通俗文学的发展脉络。
第三种是1911年或1912年,划分点是辛亥革命与中华民国建立。理由是现代文学应该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文学,推翻了皇帝,才真正有个人的精神空间。这也是把文学与政治相联系。从通俗文学的发展来看,这个上限倒是一个分界点。但是从文学运动来看,这个年份的意义不是特别突出。
第四种是1898年,划分点是戊戌变法,理由是思想变革是文学变革的内在动因。北京大学一些学者的“20世纪中国文学”概念,实际上就是以1898年为起点。谢冕先生主持的“百年文学总系”,挑选十几个年份进行分写作,第一本书就是1898年,谢冕先生亲自写的。1898年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成立,从现代教育史上可以说是一个开端。
第五种是1840年,划分点是鸦片战争。理由是在古代与现代之间不存在独立意义的“近代”。这实际是把近代文学合并到现代文学。近代文学是历来教学的薄弱环节,也是近年来的研究热点。
第六种是周作人等人的意见,认为现代文学是从明朝开始的,理由是个性解放、人的觉醒。这一观点无法在教学上实现,只能当作一种学术参考意见。
第一种观点是1949年。这既是正统的,也是大多数人的观点。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文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但近年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看法,理由是从文学自身来看,1949年没有什么重大事件。
第二种观点是1976年“文革”结束,从新时期以来是“当代文学”。这种观点认为50-70年代的文学基本是解放区文学的延续,应该属于“现代文学”,文革以后才进入了所谓“翻天覆地”的历史新阶段。
第三种观点是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认为此前的文学是以五四精神为主导的,此后进入了以共产党思想为核心的当代文学。
最后一种就是主张不分现代与当代,打破下限,笼统称之为20世纪中国文学。这个主张影响很大,实际上许多学者都进行了跨越“现代”和“当代”的研究。但是这个主张也受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认为它忽略了许多应该得到重视的差别。20世纪中国文学实际上的阶段性还是不能回避的。
从空间上讲,“现代文学”的所指经历了范围上的多次变化。从50年代王瑶先生等开创这门学科始,“现代文学”长期指以无产阶级为核心的、团结其他阶级参加的新文学。所以各种版本的现代文学史著作中,革命文学占的比重最大,其他文学处于边缘,或者是同路人,或者是受批判的对象。
新时期以后,观念发生很大的变化,边缘和中心开始对换。经过20年的演变,革命文学已经占比重很小,所谓“人性论”的和“具有永恒艺术价值”的文学得到重视。但基本框架还是新文学的框架,而且产生不少新的问题。比如忽略了现代文学史上重要的思想斗争,忽略了当年大众的阅读选择,变成一种个别专家趣味等等。
关于现代文学应该不应该包括通俗文学,很早就有过不同意见。严家炎先生与唐弢先生就曾经争论过。严家炎先生认为应该包括旧文学,包括旧体诗词。唐弢先生则强调“现代”的价值意义,反对包括旧文学。但随着学术界对“现代”这一概念理解的拓展,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应该包括通俗文学。也就是说,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各种文学都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它们是一个整体,而不是简单的先进战胜落后的关系。199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再版了钱理群、吴福辉、温儒敏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这本书在每个10年都专门设立了通俗文学一章。这表明了一个极大的变化。旷新年先生批评这个框架有不妥之处,但这已经是一个趋势。2000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新版现代文学史,也专章讲授了通俗文学。
所以,目前关于“现代文学”这个概念,出现了许多课题。一是在中国20世纪产生了各种文学,如何对待。以某一种价值观念进行取舍后,对不符合自己的标准的文学干脆不讲,恐怕是不妥的。比如有的当代文学教师不讲文革文学,有的连十七年也不讲。“空白处理”恐怕不是历史研究的最佳方式。但是,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不同文学的价值区分。张恨水与鲁迅就是不好随便比较的。要把这些问题研究清楚,我们就要回到文学史中去,仔细考察当时的文学生产、流通和接受的状况,包括考察出版、报刊、文学教育和各种亚文学的状况。这样我们或许会尽快找到妥善处理“现代文学”这个概念的方法。
(发表于韩国汉学国际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