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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建:建议立即归还汤唯的劳动权利

  

  我们是一些电影、法律和其它行业的劳动者,就两会期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令禁止播放有汤唯出演的影视广告一事提出建议。

  3月18日,《新京报》和新浪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广电总局的官员对媒体的陈述,其中表明此次发布禁令是因汤唯参加了由上海电影制片厂和香港、台湾电影公司联合摄制的电影《色戒》。

  《色戒》上映之后,两岸三地的广大观众和文化研究者对它的艺术手法、历史背景、人物形象塑造、情爱镜头的处理和主题思想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其中不乏大相径庭乃至针锋相对之处。这种讨论加深了社会公众对影片艺术品味和思想主题的认识。此前,我们未见到政府部门对该片上映以及讨论有明确行政性干预,这颇为明智,是世界各国对待文学艺术争议的惯常态度,也符合你们多次倡导的法制精神。但3月8日前后,广电总局却实施了对汤唯出演的影视广告作品的禁止令,这引发了许多艺术以外的不解和热烈争议。

  即使宣传或者政府部门认为本片确有不妥,认为该片会对公众或某种政府主导的文化价值观造成严重危害,因而决定加以处理;那也只能处理决定该片能否公映的责任人。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国营大电影制片厂领导的政策水平、艺术水准被认为要比青年女演员汤唯高,在判定该片是否符合宣传部门希望推广的意识形态和历史定论方面,国营电影厂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当然要比汤唯更为明白;而在决定该片是否允许被全国观众观赏、讨论方面,则完全是这些政府管理人员拥有决定权,汤唯则丝毫没有任何权力和机会置喙其中。当然,对类似文学艺术争议政府一定要出面加以处理,如果能有所讨论、公开给出理由就更好,或许有助于达到这类决定希望起到的作用。

  即使《色戒》有什么问题的确应受惩罚,汤唯是整个链条上的最后一环。现在始作俑者和批准该作品面世的广电总局为了显示正确而惩罚一个小人物,这会被认为是严重的不公正。这实际上取消了演员汤唯在大陆从事电影、电视表演工作的可能,有了这一无限期的禁令,很难想象任何大陆的电影、电视和广告公司会聘用汤唯。据3月8日《南方都市报》报道,顾长卫导演的《世外桃源》剧组已经取消了原定延聘汤唯做女主角的考虑。这会让公众认为是该演员应该对这部有争议、或许有不妥的影片负有最大责任因而必须受到惩罚。于情于理,此事都令公众难以理解。这类无法定程序的禁令不仅伤害汤唯,也对中国大陆的艺术创造活动具有极大的消极影响,它们将极大地限制中国大陆的文化创造力,是对中国软实力的极大削弱。近年来,在你们建设法制社会的倡导下,程序正义已经成为各部门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唯独广电总局与社会发展格格不入,近年来多次出现审查通过又追回的事件(电视剧《流星花园》、电影《大鸿米店》、《苹果》等)。这在大陆和香港、台湾都造成颇为消极的影响。此类现象如果不纠正,将破坏你们建设和谐社会的良好愿望,将继续对政府形象和中国的国家形象造成颇为严重的损害。

  此事已经在大陆普通民众中引起了较大的负面反应,在香港、台湾和世界范围内也引起了诸多疑惑和不解。对此,发布禁令的政府部门应该有所回应,如果认识到此决定有所不妥,应该及早加以纠正。对此,我们一直在加以关注并对主管部门有所期待。但是,迄今为止我们一直未看到广电总局做出类似决定,反而在做出一些无逻辑的解释,引起国内外民众新的不解和不满。

  目前政府部门纷纷实行“官员问责制”,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唯有广电总局的官员在感到领导或民众对一部作品有意见时以伤害一个女演员来制造新热点,以期转移注意焦点。广电总局发言人称此举是为了“防止一脱成名”的现象给青少年造成负面影响,那广电总局完全有力量动员国家舆论机器宣传正面的东西,以抵消其影响,而不应该剥夺一个普通中国公民劳动的权利。不管广电总局的干部如何解释,很多普通民众都如此看待此事:这就是广电总局的干部希望转嫁责任于他人,但没有无法定程序,而其措施又颇为严厉和无理由。这种做法很容易在社会公众中引发义愤,从而产生对政府的不满。

  故此,我们建议责成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立即撤销对汤唯的所有禁令,允许这位演员重新能够在中国大陆进行创作劳动,以便挽回上述种种消极影响。

  

  2008年3月23日

  

  联署人:

  贺子壮(上海,编剧、导演、制片人)

  崔卫平(北京,教师、学者)

  郝建(北京,教师、电影编剧、学者)

  杨银波(重庆,独立作家)

  赵国君 (北京, 法律学者 "律师观察"组织负责人)

  滕彪(北京,教师 律师)

  熊山卉(美国康州New Canaan,中国公民,中国文化教育工作者)

  程青松(北京,电影编剧,影评人)

  张献 (上海,编剧、艺术家)

  子非鱼(北京,职业传媒人)

  陆琪(居美国,学者)

  姜 蓁,(北京,大学生)

  吴迪(北京,编剧,学者)

  万传法(上海,博士生,电影工作者)

  张杰(北京、编辑、诗人)

  黄洁(淮安,编辑)

  屈江波 (郑州, 大学生)

  刘羽(北京,学生)

  陶东风(北京, 教师 学者)

  张晶蕾(天津,中学生)

  张杰(北京,编辑、诗人)

  费明(北京,编剧)

  刘毅 (四川, 编剧 导演)

  钭江明 (广州, 职业传媒人)

  娄烨 (北京, 编剧 导演)

  钟十 (深圳, 职业经理人)

  高群 (北京, 演出经纪人)

  文硕 (北京, 音乐剧导演 娱乐产业研究者)

  洪启 (新疆, 音乐人)

  李银河(北京,性学研究者)

  何佳(北京,教师)

  满宇轩(哈尔滨 ,大学生 编剧 导演)

  李大卫(洛杉矶、中国作家)

  王利平(福州 教师 律师)

  赵冬苓(济南,编剧)

  白羽(北京,导演、编剧)

  苏七七(杭州,教师,影评人)

  宁澜清(广州,自由职业者)

  程军 (北京 唱片业从业者)

  解玺璋(北京,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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