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中国知识界,“现代性”已成为一个常用词,讨论也很热闹。但是,阅读那些论著,大概多数人都会坠入十里雾中。本来很清楚的问题,也被弄成了一团迷雾。出于某种需要,一些人颇费心思,把某些问题搅混,把某些概念弄乱,从而使其不再具有本来的感召力,所以也不再有本来的威胁性。对于这些人,人们无话可说。但不幸的是,一些年轻学人往往容易追随而去,最后迷失于其中。陆续看过一些这样的文字,真让人感慨万端。中国学界跟随西方思想界进行一些讨论,与世界接轨,本不算坏事,但中国与西方毕竟不同,问题的基础和讨论的前提大不一样,于是,这种讨论就不仅常常是隔山学舌,而且具有特别的妙用。近几年来,一些有识之士强调普及常识。我想,面对被制造的那些“现代性”迷雾,更不要忘记那些基本常识。置身于现代社会的西方思想家们,不可能重视那些常识,而我们,正在向现代艰难行进的人们,却不应该忽视那些常识。
首先是相关的一串概念:现代、现代化、现代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它的意义已经模糊不清,成了需要反复解释的问题。其实,这不应该成为问题。
所谓现代(Modern),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阶段,它是与前现代比较而言的,也就是与中世纪或所谓封建时代比较而言的。有人把它与传统对立,这是不对的,因为传统是流动的,并非固定不变。如果站在西方说话,近三百年的传统恰恰就是现代。如果站在尚未进入现代社会的地方说话,所谓现代,常常仍然是古老的传统。所以,与“现代”形成对立和比较的,不是“传统”,而是“前现代”或“后现代”。说到现代,必须注意各个国家和地区进入现代的时间之不同。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现代史”,那些不同的起点及其标志性事件是值得注意的。因为正是它可以告诉我们什么是现代、什么不是现代,现代与前现代的界标何在。
虽然帕森斯关于传统与现代的划分受到一些批评,被看作一种二元对立的模式,但这一模式划出了一条基本界线,不仅为现代化问题的分析提供了便利,而且可以避免像当下一些人那样把各种东西一锅烩。只要我们把他的“传统社会”理解为“前现代社会”,一些问题就不容易混淆。在帕森斯的基础上,一些学者把社会的发展分为传统、现代化和现代三个阶段。正如伦纳德·宾德尔所指出的:“在历史过程中,有一个中心点,自此点后,事情始有歧异发生。此点可称为起点,它可视为一个单一事件或一大堆历史事件。透过历史,不同国家在不同的时期经过此点,有些国家迅速,有些国家缓慢,有些国家甚至倒退,有些国家似乎毫无希望地停滞不前。假如起点被视为正合适宜的一点,则将从此点划分传统与现代两个阶段,并以此种二分法原理来理解此世界。假如此点是一个历史阶段,则它提供给我们另一种理解的原理:即传统现代化和现代三分法。”[1]我赞成这种三阶段的划分,因为中间这个作为过渡阶段的现代化阶段非常重要。对于一些国家来说,它可能很快完成;对于一些国家来说,它可能是艰难曲折而漫长的道路。对于世界来说,有的国家已经进入现代,有的仍然处于前现代,有的则是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矛盾也会异常复杂。
所谓现代化(modernization),就是人类文明摆脱前现代而进入现代的过程。它是一个世界性的历史现象,是人类文明的一次全方位的变革,体现在物质基础、制度规范、价值取向、文化心理等各个领域。像人类文明史上任何一次重大的整体变迁一样,这个过程不是全世界同步的,而是首先在某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然后向扩展,最终在全世界完成。现代化最先发生于西方,但并不只是西方的事,而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次重要变迁。就像人类直立行走、创造工具、创造文字一样,是任何民族都不可避免的一个过程。如果最后仍然有某个国家或地区能够自外于这个潮流,结果就会像人类进化过程中拒绝直立行走的猿。因为现代化必然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改变着人与人、人与群体、人与社会的关系,带来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深刻变革,所以,它必然受到热烈的欢迎,同时也受到顽强抵抗。因为生活秩序的任何变化都会伤害一部分人的利益,所以总是有人欢迎,也有人反对和抵抗。一般说来,物质和技术层面上的现代化很少受到抵抗,因为人们很容易知道电灯比油灯明亮、汽车比马车跑得快,所以皇上也喜欢电灯和汽车。如果皇上爱民如子,不愿独享现代文明,老百姓就会被恩准装电灯和买汽车。物质层面的现代化是可以这样一步步实现的。但在制度层面,情况却大不相同,因为涉及集团利益,而且是子子孙孙的根本利益,前现代社会资源的掠夺性占有者总是要以各种形式抵抗,以保护其非法占有。所以,一些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很慢,并且出现片面的、畸形的发展,全面的现代化往往迟迟不能实现。
所谓现代性(modernity),其实也是非常简单明了的东西。只要知道了什么是现代,知道了现代化所“化”的那些内容,还不明白什么是现代性吗?如果要下定义,大概可以这样:现代性就是人类文明在告别前现代而进入现代这一过程中所创造和演生出来的那些新的状态和特性。布莱克说过:“从上一代人开始,‘现代性’逐渐被广泛地运用于表述那些在技术、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诸方面处于最先进水平的国家所共有的特征。”[2]我们把那些共有的特征归纳起来,也就是现代文明的特征,也就是现代性。
一般说来,现代性是不受民族、地域限制的,因为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区的人民都希望获得较好的生存状态。但是,变革会威胁到旧秩序,而任何旧秩序都有既得利益者或既得利益集团。因此,对现代性的批判、抵制和改造是必然要发生的。既然有人渴望现代性,有人害怕现代性,围绕现代性的矛盾和对立也是必然要发生的。同时,现代性不仅意味着人的生存条件和环境的改善水平,而且意味着人的生存的新的标尺。因为标尺的转变,也就是现代性的诱惑,人们必然要有进一步的自由要求和权利要求。而在前现代社会,统治者的特权一般是建立在对被统治者权利的剥夺基础上的。因此,人们逐渐生长的权利要求必然要与某些个人或集团维护特权的意图相冲突。这是现代性实现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冲突,也是研究研究现代性问题的不可忽视的重点。
无论现代化还是现代性,都包含一系列内容。它涵盖文明的各个方面,包括物质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是一个整体结构。尽管现代性的结构可能还处于一个开放的演化过程之中。但要认识现代性,就不能不分析这个整体结构。
事实上,人们对现代性和现代化的论述早已涉及这一结构:为了分析方便,人们常常把现代化分解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几个方面。布莱克分理智、政治、经济、社会和心理方面论述。享廷顿从心理、智力、人口、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来论述。美国社会学家阿力克斯·英格尔斯在《迈向现代:六个发展中国家个人的变化》一书中认为,如果没有从心理、思想和行为方式上实现由传统人到现代人的转变,使之具备现代人的人格与品质,就不能成功地使后发展国家迈向现代化。因为现代化既是经济发展,也是政治、文化和精神发展。[3]这些论述无论有多么大的不同,都离不开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几个主要方面。日本学者富永健一虽然只分“产业化”和“近代化”两个方面,但事实上也包括这些内容:“产业化”概括经济领域发生的重大变革,而主要标志是工业化;“近代化”概括了社会政治领域和思想文化领域发生的重大变革,主要内容是政治上的民主化和意识形态上的个人主义。
特洛尔奇的《现代世界》的导论部分努力对现代结构的形态和品质进行全景性的描述。根据他的研究,中世纪的文化和社会形态总体上是教会权威式的文化,现代文化和社会的基本性质却恰恰相反,知识学的理性主义取代教义神学;人的自律取代超自然的他律;历史相对主义取代绝对的启示真理;世俗的国家理念取代神权国家理念;国家式的宽容取代教会式的不宽容;冲动的内在世界取代禁欲的彼岸世界;进步的乐观论取代原罪的悲观论;……他把现代结构的本质归结为两个主要原则:世俗理性化的个体主义和神性的内在论。毫无疑问,个人主义对现代品格来说,是决定性的。
在这个结构中,可以划分为几个大的层面:物质供给层面,科学技术的发达和工业化,居住条件的改变,衣食住行等器物层面上的进步;制度层面,国家的性质,社会的组织形式,政治、经济方面的制度,以及这些制度所依据的理念的变化;文化层面,知识学、文学、艺术、哲学、道德和宗教方面的变化。
现代化就是这各个层面向着现代转化。在物质供给层面,工业化当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它意味着人类由以体力从事劳动到用机械代替体力的过程。但是,经济领域里的现代化并不仅仅是工业化。工业化主要是指生产力的进步,经济的现代化不只是生产力的现代化,同时还应该包括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和交换的现代化。它应该包括市场化。在政治方面,现代性的标志就是民主。是专制还是民主,划开了中世纪与现代在政治方面的界线。所以,政治的现代化也就是民主化。在文化方面,现代性的标志是自由选择和自由创造。思想信仰的自由选择,文化的自由创造,是现代社会文化的主要特征。宗教裁判,舆论封锁,纳粹式的统一思想,都不是现代的。在人的精神方面,依附心理,奴才观念,也不是现代的。
在一些地方,现代化常常被描述为一个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过程,似乎现代化就意味着经济上的增长和技术的进步,物质文明的成就成了现代化的标志。这是一种误解。只要稍微有一点现代社会理论的知识,就应该知道: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内部各项因素有机关联,一方面是一个因素的变迁最终必然要引起其它因素的变迁;一方面是某些方面如果不能同时变迁,最终将影响和牵制整体的变迁。这种理论的确存在一个问题:似乎现代化的整体结构系统是不能拆解的。然而,历史实践已经告诉我们,它并非不能拆解。恰恰相反,在某些情况下,它是可以根据需要而取舍和组合的。比如,现代技术本来是与现代经济和现代政治体制联在一起的,但在事实上,现代技术是完全可以单独被抽取,用于监控大臣和管理奴隶。经济发展也可以无须其他系统配合,资本并不一定属于资本主义,而是也可以使慈禧太后的生日过得更排场,为御前侍卫配备新的武器。
不过,现代化一旦被强行肢解和重新组合,它必然是畸型的,后果难以设想。越来越多的经验证明,如果忽视了现代化的系统性,比如片面追求物质发展而忽视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建设和精神建设,社会就会畸形,甚至给人类带来灾难。纳粹德国就是突出的例子。
三、关于现代性的核心
在现代性的各个方面的核心,有一个根本的东西,就是:个人的自由、尊严和权利。其他各个因素,都是为它服务的,因它而获得价值。
任何结构都有一个核心,有一个构成这个结构的根本。毫无疑问,现代性结构的根本就是个人。学者们一般都承认,现代性无法回避个体与群体关系的设定。在传统社会,可以无视个人的权利,但在现代社会,却必须尊重个人的权利。现代国家建立在它与个体公民建立的契约之上,任何社会组织也都需要建立在这种基础之上。许多学者都涉及到“个体的生成可以视为现代性的标志”[4],这不是没道理的。因此,所谓现代,区别于中世纪、区别于前现代的,最根本的标志就是个人的解放和个人权利的获得。
这个标志是现代性的根本,也是鉴别一个社会是否进入现代的主要指标。它是现代社会秩序所特有的。当然,直到今天还有一些地方不具备这些。这不奇怪,因为现代化不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同时启动的,人类也不可能同时进入现代。有的国家和地区早一点,有的国家和地区晚一点,这是文明发展的正常现象。也正因为这样,才有所谓后发现代化国家。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正视共时性存在的历史性差距,不能因为一些地区不具备这一根本特征就修改现代性的根本标识。因为那正是打着“现代化”或“现代性”的旗帜而阻挡历史进入现代的常用手法。“现代化没有统一的模式”,或许是对的,起点不同,路径也可以有异。“现代性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在西方是源自现代史上出现的某些新现象,比如奥斯维辛,它让一些人对西方现代文明产生怀疑。但是,面对一些人一定要把纳粹说成现代性、把希特勒说成启蒙结果的做法,我们不能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作为启蒙思想的结果,作为现代性的代表,是希特勒还是罗斯福和丘吉尔?至于一定要把古拉格群岛和红色高棉说成是现代的,其实不过是要把水搅混,让善与恶、美与丑、文明与野蛮变得彼此彼此,以便为后者争得一席子之地。
正因为这样,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现代性的核心,在牢记自由、平等、科学、民主等现代口号之外,牢记个人的自由、尊严和权利这一核心尺度,才能辨别真伪,不被欺骗和愚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