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结婚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结婚证办理需要的`材料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深圳结婚登记材料
1、户口簿
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或户口簿上无当事人公民身份号码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2、身份证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4、照片: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深圳结婚登记条件
结婚登记业务办理条件: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且双方或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可到该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男女双方自愿;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