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证明吧,证明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构成。大家知道证明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北京出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
3、孕产妇保健册;
4、儿童保健册;
5、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单);
6、出院结算单、收据;
7、新生儿母亲手戳;
8、新生儿姓名;
9、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10、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北京市出生证明办理程序: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北京市出生证明办理地点:
北京市新生儿出生医院(医疗机构)或行政部门制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