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企业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希望大家喜欢。
提取指南
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提取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上海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