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意义在于它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住房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支付能力,促进住房建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公积金缴存范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若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额上限为6668元(职工3334元,单位3334元),下限为528元(职工264元,单位264元);
若缴存比例为11%,月缴存额上限为6112元(职工3056元,单位3056元),下限为484元(职工242元,单位242元);
若缴存比例为10%,月缴存额上限为5558元(职工2779元,单位2779元),下限为440元(职工220元,单位220元);
若缴存比例为9%,月缴存额上限为5002元(职工2501元,单位2501元),下限为396元(职工198元,单位198元);
若缴存比例为8%,月缴存额上限为4446元(职工2223元,单位2223元),下限为352元(职工176元,单位176元);
若缴存比例为7%,月缴存额上限为3890元(职工1945元,单位1945元),下限为308元(职工154元,单位154元);
若缴存比例为6%,月缴存额上限为3334元(职工1667元,单位1667元),下限为264元(职工132元,单位132元);
若缴存比例为5%,月缴存额上限为2778元(职工1389元,单位1389元),下限为220元(职工110元,单位110元);
扩展内容:
一、缴存比例
二、缴存基数
上限:27786元
下限: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540元执行。
注: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最低工资。2019年7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资标准调至2200元,缴存基数下限也调整为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