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东城区公积金提取地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对外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业务咨询电话:12329(人工服务时间8:00—2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公电话:52185901。
4、地址: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一层。
拓展:
一、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