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有哪些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http://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未注册的用户可在登录页面办理注册开通)。
提示: 个人注册仅支持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操作步骤:点击登录页面的【注册开通】,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校验个人信息,阅读并勾选确认《综合服务渠道个人用户注册协议》,填写联名卡验证信息,设置公积金交易密码和登录密码,完成注册。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提示:“缴存状态”必须为“封存”方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公积金—提取申请】, 在页面下方“网上可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第五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网上申请的事项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提示:
1、请仔细阅读系统提示信息,以免遗漏相关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或企业职工退休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等)
2、个人住房公积金封存在管理部集中封存户(即单位名称以“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户”或“信息不清晰集中封存户”开头的),或封存在原单位但单位已注销的可以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