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禁止吃什么
北京地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于1953年,始建于1965年,运营于1969年。是中国第一个地铁系统。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地铁禁止吃什么,希望大家喜欢。
北京地铁禁止吃什么
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地铁车厢里,除病人和小孩以外,禁止乘客进食(原则上地铁车厢内禁止一切进食行为)。乘客发现有人违反规定后可以告知随车乘务管理员,或者致电地铁服务热线96165。
拓展:《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第十四条,乘客应自觉维护车站、车厢的`环境卫生和乘车秩序:
(一)禁止吸烟(含电子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
(二)禁止携带活禽、猫、狗(警犬、导盲犬除外)等宠物以及其它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运营或其他乘客乘车的动物乘车;
(三)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外放音乐等;
(四)不得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的座席;
(五)不得携带容易造成污损、有严重异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未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影响公共卫生的物品;
(六)不得在列车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七)不得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八)不得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
(九)不得在车站、车厢使用折叠自行车、各类滑板车、自动平衡车、滑轮鞋、滑板等,不得携带充气气球进站乘车。
第十五条,严禁损毁轨道交通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严禁移动、遮盖或污损警示标志、疏散或导向标志、安全标志等。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乘客应当保持冷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按广播提示有序疏散。
第十七条,乘客可配合运营单位通过乘客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情况进行公众评价。
第十八条,乘客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不满意的情况可向运营单位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处理。
第十九条,乘客应自觉遵守本守则。违反本守则的,运营单位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移送交通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