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来穗公租房咨询电话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市来穗公租房咨询电话,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州市来穗公租房咨询电话
来穗公租房的`申请相关问题可向居住地所在区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咨询,或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
拓展内容:
一、本市户籍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二、广州市户籍人员申请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