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新政异地购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公积金新政异地购房提取,希望大家喜欢。
提取条件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申请条件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在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按月还贷)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和2019年1月1日前已提交但未通过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
(三)按揭购买自住住房(非按月还贷)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和2019年1月1日前已提交但未通过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
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材料: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一手楼未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可提供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原件1份)。
注:
(1)购买广州市以外一手楼的需提供购房发票;
(2)二手楼需提供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3)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开发商印章。
(4)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材料2所列凭证记载为准。
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5、户口簿(原件1份,住房为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
6、结婚证(原件1份,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时需提供)。
7、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8、 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