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房价的上涨情况让很多人都瞠目结舌。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比例及提取条件的相关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持下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
《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据了解第一套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小于购房发票额度的,可全额提取;超过的,只可提取发票上的额度;第二套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0%;第三套房好像只能提取30%。
拓展资料
1、租房提取: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2、还贷提取: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3、建造翻修大修深圳市内的住房:翻建、建造、大修总价款,一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6成。
4、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