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建房提取条件
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也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是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公积金建房提取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深圳公积金建房提取条件
深圳公积金建房提取条件:在深圳市内建造住房;提取额度:建造总价款,一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6成。
拓展
1、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时间有什么要求?是否可累计提取?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四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一次;职工在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自2014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答: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未纳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
答: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未纳入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如下: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二)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三)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