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次数规定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意义在于它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住房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支付能力,促进住房建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次数规定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提取次数
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二、提取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租房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3、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4、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注: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或建行智慧柜员机(STM)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租房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办结:审批通过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4、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