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
拓展内容:
一、提取次数
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二、提取额度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三、提取材料
(一)网上办理提取
无须上传任何材料
(二)网点办理提取
1、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注:委托配偶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托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四、提取流程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任一归集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直接到网点领表)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或拨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房租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以上渠道24小时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