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情形有哪些?
房产证“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而加名字也是要视情况而定的。下面一起来看看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情形有哪些?
1、夫妻加名,婚前婚后各不同:
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注: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2.父母子女加名,选择赠与最合适:
如果是父母、子女等这种关系间的`房产要办理变更手续,就可以考虑二手房买卖或者是赠与。
赠与流程:
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
赠予手续:
(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
(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3.兄弟姐妹加名,多数考虑买卖:
虽然非直系亲属间房产加名也可以考虑赠与过户方式,但是由于税费比较高,同时限购未取消之前也要考虑购房资格,所以买卖方式比较合适。
买卖流程:双方或三方(中介)协商清楚后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在网上进行网签备案,去房管局办理购房资格审查,通过后,打印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两证等资料。
4.按揭中房产加名字: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普及: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加名变为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由于房屋存在抵押贷款,借款人将由一人变成两人。《物权法》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