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深圳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规定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在深圳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规定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深圳如何检查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是否有陪驾
深圳交管部门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139号令规定,对驾驶人处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
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但更多需要公民自觉守法。落实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规定,同样靠驾驶人的自觉遵守。
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
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未贴实习标志,处200元罚款:
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
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
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