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一些交通规定犯了就会扣12分,比如醉酒驾车,肇事逃逸等,对于机动车牌照的悬挂也是有很高的要求的,那么没有悬挂机动车牌照怎样处罚,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编辑的深圳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如何记分内容,希望能帮助的到大家。
深圳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扩展资料:
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