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虹口区护照办理条件是什么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上海户籍
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及驻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
二、外地户籍
(注:满足以下一个条件即可)
1、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
2、在沪就业并最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3、在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4、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办理个人旅游签注除外)。
符合上述第1、2条的`外省市人员,如系本市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他外省市人员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向其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1、申请人递交申请;
2、窗口受理、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
4、申请人缴费;
5、审核、审批签发;
6、证件制作;
7、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