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上海市16周岁以下居民身份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办理材料?办理过程中要注意哪些细节?本文提供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办理对象
上海市常住户口公民。
办理条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采集单暨领证凭证》(以下简称《领证凭证》)。
2、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领证凭证》到指定的.人像信息采集点拍摄照片。
3、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已盖章的《领证凭证》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确认手续。
4、婴幼儿还需出具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在读学生还需出具学生证或学籍卡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递交材料。
2、个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开具《领证凭证》。
3、申请人指定人向信息采集点拍摄照片。
5、签发居民身份证。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
收取工本费20元/证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市区派出所:每天8:30—20:00;
郊区派出所:每天8:30—16:30。
温馨提示
未满16周岁、自愿申请的身份证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