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住证的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可享受相关待遇,为了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指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机构:
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居住登记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点),具体承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的申请受理、登记和发放。
对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材料齐全的,受理点收取押金、拍照后,当场发给《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临时居住证可以随到随办,制成IC卡形式,所有的个人资料将全市联网。
办理资料:
来沪人员办理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三)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办理费用: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须交付IC卡押金(25元)。来沪人员离开本市时应到居住地受理点,凭原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办理退证手续,交还原卡,受理点退还押金。
续签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不再续签,持证人应当提供有关材料重新办理。
换领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具备《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或《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申领条件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居住地受理点提供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的材料申请换领《上海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