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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很多人在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的时候,都要在工作地办理一个居住证,对于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以下分享上海居住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开此证明时,需要房东缴纳5%的房屋租赁税。这一点需要和房东沟通。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材料移送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需要通过多部门审核认定,资料齐全情况下,最多30日内可以办理完成,领取居住证。
2.办理费用《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新办理每本25元。办理地点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1、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上海6个月以上住所证明;
①居住自购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
②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单位集体宿舍,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亲戚朋友家,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来沪就业合同;
5、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上);
6、个人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社保证明;
7、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提供结婚证及认定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来沪就读、进修提供上海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上海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一、申请
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单、居住证申请表,到房屋所在第街道办事处,提交材料申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登记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材料移送
街道办事处将材料登记完成后将申办材料及信息移送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三、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对街道办事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制卡。
四、领证
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安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通知申请人领证。
1、上海合法稳定居住;
2、上海合法稳定就业;
3、申请人参加社保满6个月;
4、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