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要怎么办理,上海是一个国际大都市,许多人到这里发展,因此许多人都定居于上海,有些上会有办理上海居住证的资格,对于上海居住证办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以下了解上海居住证要怎么办理?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一)、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或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
(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一)、来上海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二)、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1、在上海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上海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上海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注意: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海南市居住证。
(一)、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三)、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提醒:上海市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上海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上海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上海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条件
来沪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线下申请需填写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原件(线上无需提交,通过数据核验核实)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择其一提供,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相应材料数据的可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可用《亲属关系承诺书》代替,《亲属关系承诺书》在窗口直接填报。
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