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生儿入户要户口本里的人同意吗
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这也同样是我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目的和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新生儿入户要户口本里的人同意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北京新生儿入户要户口本里的人同意吗
需要获得户主的同意,物权法出来以后,对于使用权房有了新的说法,于是派出所警察不能直接上户口了,需要承租房的户口本才能办,如果没有户主的同意,户口本是拿不到的,所以其实还是需要户主同意才能上户口。
扩展内容:新生儿入户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特殊材料: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