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北京补办外地户籍的身份证
自9月20日,除已经启动的京津冀等10个省市外,这次又启动了河南等16省市自治区户籍群众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如何在北京补办外地户籍的身份证,希望能帮到大家。
补办条件
1、在京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26大省市户籍人员;
2、因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
注:
1、26大省市包括:天津市、河北省、福建省、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江西省、海南省、陕西省、湖北省、河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山西省、四川省、辽宁省、吉林省、甘肃省、湖南省、浙江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北京已于2016年9月20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2、申领人可就近向全市城区近郊区范围内的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
3、远郊区的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分局,可到所在的城区派出所或户籍大厅申请办理。
补办材料
1、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中的任一证明证件;
2、损坏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注: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补办流程
1、到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中任一证明证件;
2、需本人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目前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系统不支持照片扫描;
3、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地点
北京市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
补办费用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补办时限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相关提醒
1、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这些地区暂时不能受理:广西、西藏、新疆、内蒙古4个自治区,吉林、四川、黑龙江、辽宁、青海的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因公安部正在进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这些身份证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地区,暂缓办理异地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