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积分落户条件
户口登记是公安机关进行户口调查、户口统计等项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申请积分落户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申请积分落户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特别说明:
在此期间,申请人可能存在社会保险补缴记录,如果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将被视为连续缴纳。有断缴记录或补缴记录累计超过5个月的,将被视为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符合积分落户资格条件。
如果不清楚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通过参保地社保中心自助终端机、社保经(代)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柜台查询。也可选择电子邮件、邮寄对账单方式。
四、无刑事犯罪证明
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北京积分落户指示及分值:
1、就业
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3分。
2、住所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0.5分。
3、学历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
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职住
你从城六区去其他区居住,每满1年加2分,最高+6分。
就业和居住都去其他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创新
科技、文化领域,或国家级奖项最高+12分,或本市奖项最高+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国新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有持股、工资符合一定条件,工作每满1年+2分,最高加6分。
创业企业投资就业,每满1年+2分,最高加6分。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公司、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1分,最高加3分。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6、缴税
近3年连续纳税,且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年均10万及以上,或是企业老板,企业年均纳税20万及以上。+6分
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12分。
7、年龄
不超过45岁,+20分
8、表彰
如果你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20分
9、守法
被行政拘留处罚的,—30分。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