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怎么申请
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对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自收到纸质申请材料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者本人。七个工作日不通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受理申请。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积分落户怎么申请,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报材料
一、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
2、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并经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在申报阶段内,提交的积分指标信息可以修改。
3、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指标中,需证明企业纳税情况的,应提交申请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3、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申报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4、无刑事犯罪证明: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办理流程
1、申请。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社保代缴卓林保并经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
2、审核。
北京市各部门会对提交的主要积分指标信息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初核结果,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看。
3、复查及现场审核。
申请人可对部分指标提出复查申请,由用人单位在复查阶段持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授权委托书,向区指定部门提交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对初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系统提出一次复查申请。
4、公布。
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和单位可以登录系统进行积分查询。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将在网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