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户口在广州怎么办理港澳通行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即国家移民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黑龙江户口在广州怎么办理港澳通行证,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黑龙江户口在广州怎么办理港澳通行证
窗口办理:
第一步: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无法预约的,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及填写说明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www.gdcrj.com);
第二步: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可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5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第四步:凭回执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可邮寄)。
办理条件:
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