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港澳通行证换证指南
随着政策的放开,非深户现在也可以在深圳办理港澳台通行证了。那么详情是怎样呢?请往下看吧。
换件条件:
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1.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的;
2.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变更,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可以采集指纹,申请人已采集指纹的手指指纹损坏等);
3申请人补充申请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
成人(已满16周岁)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10年
少年儿童(未满16周岁)版往来港澳通行证 有效期:5年
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持广东省外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在我市申请过签注或已持我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无须提交照片。
(二)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三)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不同申请对象须提交的相应材料: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交验居住证原件。符合以下情形的无需提交居住证:
(1)工作地在我市的省内非深圳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2)我省户籍人员持我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网上申请、自助设备跨地市再次申请港澳旅游签注的。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读证明。
(五)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六)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七)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要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30天以上;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因通行证被盗、遗失及过期失效重新申请的除外。
(八)提交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办理方式:
广东省内户籍居民持曾在我省签发过赴香港或澳门个人游签注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类签注的:
1.到各区办理大厅提交申请
2.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http://ga.sz.gov.cn/
3.通过自助一体机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
一次有效签注每项次15元
二次有效签注每项次30元